我拧着脖子,对犯罪现场摆了摆手:“哇,神不知鬼不觉。舒榒駑襻于小界,我好像有神偷的天分,你说这是好事呢,还是天大的好事呢!”
于小界被我感染:“那我岂不是有帮凶的天分?”
我扯开袋子,抓了一把爆米花塞进于小界的嘴里:“这下,不无聊了。”
于小界被我噎了个不善,偏偏还等不及地要发言,免不了有一颗半颗的,不断地从嘴里掉下来。他于四公子无论是在拮据,抑或是腰缠万贯的时代,都一向吃有吃相,今天也破了例。他意犹未尽:“下次,我们去偷些值钱的好不好?”
我白了他一眼:“恕不奉陪。我不过是偶尔寻求刺激,对违法犯罪不感兴趣。彖”
“那……我们还要不要调头回去?”
“去坦白从宽吗?做人倒也不必这么有原则。下次我会买他十袋,尽量补偿。”
车子里尽是爆米花的香气,分外甜腻柙。
于小界在四天前,剃去了他蓄了两年之久的,上唇之上的短短的胡须。他说原因只有一个,他不介意我更喜欢三年前的他,倘若,我更喜欢三年前的他,他不介意为我时光倒流。
在“高智商”的队伍中,不光有我和史迪文,还有他于小界。他明察了我的配合,但并不满足于我的配合。
这一路上,像是所有的红灯都为我们高高挂起。我和于小界在“狂欢”之后,又一次陷入无言。那小贩不过是个二把刀,爆米花酥脆不足,嚼在口中,只有扑扑的闷响。于是乎,于小界不堪沉闷,忽地向我俯身而来。
我不是不经事的少女,他下一步的举动,我心知肚明。
我将手抵在他胸前:“喂,司机先生。”
“这个红灯时间很长。”说着,于小界便吻住了我。
我接受了和他牵手,拥抱,但亲吻,这还是第一次。我高举着顺其自然的横幅,但却说一套做一套,屡屡顾左右而言他,至今。而今天,月朗星稀,饱暖思婬欲更是无可厚非,就连气氛在违法犯罪的刺激之后,都恰到好处。那么,我还有什么理由来拒绝他的亲吻?
我啪的合上了眼睛,在漆黑中感受着于小界的双唇。
他的双唇,远远比史迪文的温润。
是的,尽管我自知千不该万不该,但史迪文才一当当叩响我的心门,我就放了他进来。
于小界并不霸道,因为我仍旧在配合他。我迎合他的时进时退,使得我们的嘴唇或密不可分,或若即若离,一步步都像是精心设计。而他才要撬开我的牙齿,我便顺从地开启,让他畅通无阻。如此一来,他根本全无霸道的机会。
史迪文就站在我心门的门坎上,仿佛他就站在车门之外,他可以获悉我和于小界正在发生的一切,但无从干涉。而他也并不猴急,双手环胸问我:何荷,你在干什么?
我回答他:我在试图摆月兑你。
他又问:为什么对他这么顺从?
我又回答他:这不叫顺从,叫亲吻的技巧。我原本不会的,是你教会我的。
于小界抽身,坐直回去。随之,史迪文也像泡沫一样,消失于无声无息。
于小界面向他那一侧的车窗,平复着呼吸。显然,这一次,我的配合仍旧没能讨好他。
红灯还是红灯,倒计时的数字显示,我们仍须再等候冗长的十秒钟。
我要打破尴尬:“哈,这红灯时间,真的很长啊。”
于小界扔出重磅炸弹:“何荷,你到今天,还在怀疑我吗?”
有倒计时的数字为我计时,这个问题,我整整思索了五秒钟。直到后方传来催促的车鸣声,于小界不为所动:“你先给我个答案,之后我们再慢慢讨论。”
在愈加群起而攻之的车鸣声中,我豁了出去:“是,我好像……还在怀疑你。”
于小界这才发动了车子。
这次我选择了主动:“我心里有个疙瘩。史迪文说,他妻子是被人私自地,不怀好意地,接到北京。那个人,是不是你?”
“我亲口说了,你就会相信我吗?”于小界不气不恼,只是目视前方。
“会。你说你不介意为我时光倒流,那么至少此时此刻,你先倒流回三年前的你,别对我有半句虚言。”
“不是我。”于小界不顾我们的安危,牢牢地凝视了我一眼。
我松下一口气来。
“我能感觉到你在努力和我相处,可在你努力之前,相信我才是你的当务之急。”于小界的口吻有着温润的魔力,“你说,是不是?”
稍后,于小界想我所想:“有没有可能,是姜绚丽所为?”
我耸耸肩:“只要不是你,是谁我都无所谓了。”
于家先生和夫人的结婚三十三周年纪念日,使得我又一次踏入了于家的贵地。于小界在邀请我时,便预计到我会扭扭捏捏,所以一气呵成地声明道,于家的聚会,一向自在,更何况这一次,于泽也邀请了郑香宜,怎么说,我也该替郑香宜去壮壮胆量。
我打开衣柜,史迪文送我的银白色礼服,被我挂在最边侧。
门铃一响,是于小界差了人来,送来一件桃粉色礼服,薄纱材质,如梦似幻。
我不禁一手拎上一件,询问何翱:“这个,还是这个?”
何翱毫无意外地,挑选了银白色。
我对他瞪眼:“拜托,这件是破的好不好?”
“可这件,”何翱对着桃粉色好生苦恼,“像是莎莎的诶。”
好吧,莎莎是何翱的玩伴儿,长他两岁,今年也不过四岁。而我,用史迪文的话说,是“半老徐娘”了。至于于小界的眼光,自然也毋庸置疑,当年他替郑香宜挑选的杏色一片裙,怎么说也为奠定她和于泽的今天,立下了汗马功劳。
我独自驱车驶向于家,提前了半小时抵达,而宾客也已到了个七七八八。
于家和三年前并无两样,那两扇镀金把手的大门大敞着,宾客出入自由,令人安心。
可我才这么下了定论,便有两名于家的保全人员,将一名小卒似的男人从那两扇大门中架了出来。他们声势并不浩大,但无论如何,也破坏了我所认定的安宁祥和。
车门倏然被人从外面打开,吓了我一跳。于小界弯下腰来:“何小姐,请吧。”
我钻出车子:“那是怎么回事?”
“树大招风,难免有人混进来生事。”于小界不以为意。
我的扮相令于小界满意。他牵住我的手:“三年前我当你是少女,今天也一样。”
无疑,这便是他选择这抹桃粉色的用意。
“瞧,你们男人的黑色西装多万能。”我不禁艳羡道。
于家夫人今天毕竟是主角,再系围裙亲自下厨,未免力不从心。三年的时光,她并未葆住青春,多少生了皱纹,所以索性摈弃了中规中矩的发髻,剪了短发,烫了优雅的内扣。
这会儿,站在她面前和她谈笑的一对璧人,正是于泽和郑香宜。
我也总须被于小界介绍。我们走过去,面对这样一位有过前缘,且亲切的妇人,我并不局促。直到,她叫住一位帮佣,毫无征兆地提高了音量:“林嫂,一会儿别忘了给这位郑小姐单独准备低热量的餐点,特殊客人,我们理应特殊招待。”
于夫人表面无风无浪,但字里行间,不无讥讽。
郑香宜顿时面无血色。
我不禁立定脚步,拖住了于小界。
而就在这个空当,像是有什么大人物登了场,众宾客将目光齐刷刷地投向大门。我随波逐流地回过头。
今天的乔先生,身着浅灰色西装,仍是一副雷打不动的儒雅派头。至于他身后的……史迪文,一套亮眼的宝蓝色西装傍身,那强劲的风头,当即盖过了全场女宾。
我才称赞过男人万能的黑色西装,他便来纠正我:万能的何尝是黑色,根本是他史迪文。即便是姹紫嫣红,他史迪文也能给你穿出个有理有据。
于小界的意外不亚于我,他下意识地更加牢牢地握住我的手。
我对他低声道:“那位是乔先生,有打过交道吗?”
不等于小界回答,一个白色身影从后方越过我们,迎上前去:“乔先生,欢迎。”
于小界自言自语:“三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