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不合的事酒店里的人都知道,小曼多少也风闻一些,她向两人说:「同在这里赚吃,何必那么记仇?来这里上班不都是为了钱吗?既然有相同的目标就是好姐妹,干嘛为个不常来的客人结老鼠冤?这里人多嘴杂,不知什么时候话会传到老板的耳朵,老板要是知道我连妳们都管不好,他会要我回去吃自己,我四十多岁了,要去哪里赚吃?而妳们也别想在丽晶混了。」小曼软硬兼施。
娟娟和佳佳在酒店的业绩向来不错(数一数二),小曼也不想开罪于她们,小曼说:「我们三人同穿一件裤子,给大姐一个面子,在上班时间和平相处好吗?」
小曼都出来斡旋了,两个人能说什么?在这一行里混,察言观色是重要的,于是两人采取互不说话做为抗衡,但是如果有客人同时点她们俩人坐台,俩人在剎那间又是好姐妹、好同事。
娟娟有时会被客人问到为什么踏入这一行?娟娟总是说她对读书没兴趣,国中毕业后就出来混,先是在美容院当助理,后来看到有些客人打扮得很漂亮,她们说只须陪客人喝喝酒、聊聊天,不必站一整天或是双手成天浸在洗发精里面而粗糙不堪,她也喜欢打扮得漂漂亮亮,于是就跟着大姐进来了。
这是娟娟一贯地说法,但只有不喜欢读书的话是真的,事实上她连国中都没有毕业。从国二起她就经常逃学,因为除了国文课听得懂老师的「话」之外,其他的科目都是鸭子听雷,请注意!她听的懂的是老师的国语,至于内容――她根本一窍不通,所以她上课很难不打瞌睡,打瞌睡的后果就是罚站,罚站的次数多了训导处就会请家长到学校沟通,与其要在同学面前罚站倒不如和国三的学姐抽抽烟、四处逛逛。
父母亲对她也没办法,从温和的规劝到强制她不准出门都奈何了不她。
「妳就再忍耐一年,至少把国中读完。」母亲说。
「嘿!我跟书本八字不合,看到书我就想睡觉。我要出去工作」
「讲什么疯话?连国中都没毕业能找什么工作?」父亲生气地踢着椅子。
「有很多任务作不必靠学历。」娟娟回父亲的嘴,这句话明显地讲到父亲,他当大楼管理员,这是不须学历的。
「妳在骂妳老爸吗?我虽然没有学历,可是我终究有受完国民教育。」父亲瞪大眼睛,握紧双手。
娟娟不在乎地耸耸肩,猛不防地老爸给她一个巴掌,她没有回嘴,马上转身跑离开家,她用力地跑,跑到觉得快要断气时才停了下来,当她停下来喘气时发觉没有人出来追她,十五岁的她想着:没出来追我也好,省得彼此看不顺眼。
娟娟会一直想离开家是有原因的,她的兄姐都是用功的读书人,读高三的哥哥从小就名列前茅,学校老师说他会考上国立大学,高一的姐姐也是书呆子,兄姐平常不大跟她说话,认为她是十足的「败家子」,兄姐两人自成一个团体,娟娟自己一国,娟娟自认她是全家的眼中钉、肉中刺;她自己拔掉别人的钉子跟尖刺也没什么不好。
娟娟离开家时身上只有一百元,她去投靠学姐,学姐很讲义气的带她到卡拉OK店打工,并借她衣服、化妆品,学姐说:「最重要的是把自己打扮成十八岁的样子,如果可以找人弄张身分证就更好了,否则被警察抓到了妳就吃不完兜着走,他们会通知妳的家人到警察局把妳带回去,还会强制妳回去上学。」
娟娟一开始对客人的吃豆腐感到不习惯,学姐说:「模一下会少一块肉吗?模一下就有五百元,比人家坐办公桌还好赚。」
娟娟很高兴不必每天穿著难看的制服到学校听一些她不想听的课,除了不必上课她还可以随意地买衣服、化妆品。此时学姐告诉她,她可以开个价钱卖出她的「第一次」。
娟娟开了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