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系列 原创-詩憶。 《人性系列之22 终身囚禁 原创-詩憶。》

作者 : 慕远兮

「妳好胆敢跟我回嘴?妳以为自己是谁?养妳这么多年连个感恩的心都没有,妳为什么不去死?」阿母一手拉着我的头发,一手对我甩耳光,她又狠狠地把我向后推,推着我去撞墙,她不顾我抱着孩子,拼命地拉扯我的身体,一再地推着我的头撞着墙壁。「枉费我花那么多钱帮妳做月子,也枉费我拜了天公,妳居然生了这么一个瘸脚破相的死囝仔。」

我不跟阿母强辩,也不把她的话听进耳朵,她能说的就是极力的咒我,看能不能因为她的咒而老天爷赏我一个天打雷劈。

我决定好好地把我的孩子养大。

也是清晨一大早,我煮好稀饭后收拾一些书籍,带几件孩子的衣服以及我所有的财产四千七百元离开这个家。这次我没有留钱给阿母。我跟阿母没有脐带关系,但我跟我的儿子有切不断的亲情。

早班的火车人很少,我抱着孩子睡着了,我梦见我的儿子穿著白色衬衫蓝色短裤,衬衫的领子有一个橘红色的蝴蝶结;孩子高兴地在路上奔跑,不远的前方是他的父亲,孩子雀跃地要追上他的父亲,突然之间我忘记我丈夫的长相,而他就在我前面几公尺的地方,我加快脚步努力想赶上他,我要知道他长得什么样子,我一定要知道,这是我的悬念,然而任凭我怎么努力我都赶不上他的脚步,老天!我还要再走快一点,我一定要看清楚他的模样,我要知道他长的是什么样子。

火车一个颠簸,我看清楚了,台北就在前面,我要带着我的孩子在这里生活,我要离开泉仔和阿母,我有一丝的怀疑,我真的能离开吗?到了人家的家里要受人家的教。

英群两岁时我考上司法官并且申请到了宿舍,房屋是日式建筑,我和孩子的房间是向着太阳的那一面,房间外面有棵大榕树,白天太阳透过榕树暖洋洋地照进屋内,晚上拉起窗帘就看不到外面的黑暗,橘色的窗帘让屋子有了生气,我请了上班制的阿玉帮我打扫屋子和照顾英群,我希望我的孩子能够英勇跟合群(如果有这么一天的话)。阿玉是山地姑娘,年纪虽然很轻但已生了三个小孩。

「没办法,我先生爱喝酒。」

「孩子呢?」

「我婆婆顾着。」

阿玉要求我让她做二十四小时,她说可以省掉租房子的钱。

「我没办法负担那么高的薪水。」我老实地向她说。

「没关系,妳让我吃和住就算是薪水。」

我没有拒绝她,一个女人要养一个家是辛苦的,她必须斤斤计较。宿舍有三个房间,我跟孩子睡一间,阿玉睡一间,另外一间算是我的书房,很多的时间我必须把案子拿回家看,宿舍有简单的家具,电视、冰箱、电话、桌椅。

我为英群订制合他身长的床,并且也在书房放了同样的床,回家之后我就自己照顾英群,阿玉为这件事觉得过意不去,她认为我该休息或是早点把工作做完,带孩子的工作「应该」交给她。

「妳去看电视,八点不是有连续剧吗?」

「老板娘」

「我说过了,叫我柯小姐或是阿桂,别再让我听到老板娘这种称呼。」我板起脸孔说。她为我工作我付她钱,两个人的地位平等,哪来的老板娘?

为了英群的户口我必须回去找阿母,我的身上虽然有英群的出生证明,但他却是个没有户口的人。我再度领光所有的积蓄,有钱好办事,英群虽然无法像平常人一样的走路或跑步,但他有喜怒哀乐,他会以童稚的语言和我说话,他应该有户口,也应该享有和每个人都一样的权利和义务。

泉仔依旧在下棋,不过厮杀的场所从榕树下换到土地公庙,土地公庙的地理位置比榕树那边好,警察来了四面八方都可以跑,要回阿母的家一定要经过土地公庙,阿良伯先看到我,他用手肘推一下泉仔,用含着烟的嘴巴朝我这边努了两下。泉仔抬起头,不可置信地看着我,香烟从他嘴巴掉落下来,他很快地回过神来指着我骂着:「X你娘,妳还知道回来?妳把这里当旅馆是不是?爱来就来,爱走就走。X!」

我没理他,径自往家里方向走过去,阿母不在家,我过去来好婶那里,来好婶看到我也吃了一惊,她很快地笑着说:「哎呀!阿桂妳什么时候回来的?」她没问到我的孩子。

「刚到。」我笑着回答她。

阿母边抽着烟边看手上的牌。她抬头白了我一眼,随后再把眼光落在手上的牌支。

「阿母,我有事情跟妳商量。」

「要嫁人了吗?可以,聘金拿来。十万元。」阿母抖掉烟灰说。

「不是这件事,我们回家说。」

阿母立刻放下四色牌,由这个动作我知道她现在的手气不好,因为我的到来她可以顺理成章的不玩这一局。

「孩子要报户口。」

「我不要让这种孩子报在泉仔的名下。」

「那报在我的名下呢?」

「妳?孩子的父亲写谁?没有父亲哪有小孩?妳是打算嫁人还是随便找个阿猫阿狗当孩子的父亲?妳不要以为我不识字就什么都不懂,我打听过了,这种孩子活不过五岁,有没有报户口都一样,别梦想这种事,我不要我家的户口有这种瘸脚破相的短命仔,妳不是很厉害吗?那妳自己去想办法啊。」

「阿母,让我把户口迁出去,我每个月寄五千元给妳。」

「哼!又用钱这一招,如果打算用钱收买我可以,一次付清十万元。」

「我才刚在工作,没有那么多钱,一个月五千,一年就有六万,两年就十二万,比妳一次拿十万元划算。」

阿母低头在想我的话。她很快地抬起头向我说:

「阿桂,我买妳来是要妳照顾泉仔,结果呢?从小妳就到处趴趴走,我眼睛闭了以后泉仔要怎么办?妳白吃我的饭,白住我的房子,而且一点都没有替泉仔想过他将来的日子。生那种孩子要叫泉仔照顾吗?那种小孩得要有人二十四小时的跟着他,谁来做这个工作?妳打算叫泉仔做,然后妳自己再出去趴趴走?他是个男人,不是躲在家里烧饭洗衣的女人。」阿母越说越大声,她张牙舞爪,一手叉腰一手指着我的鼻子;每讲两句就向我逼近一步。

我现在不怕她了,过去她以吼叫的声音和言语恫吓我,以她是养母的权威胁我;她无所不用其极的要我臣服在她和泉仔的脚下,像个卑微的婢女没有自主权的服侍她和泉仔,她的唯一目标就是我要永远的服侍她和泉仔,服侍当然包括养活。

她的思想已经是过去式了,世界上所有的事都在轮动,只有她的思想停滞不前,「人」或是生命个体已逐渐被进步的法律条文保护着,它是个看不见的玻璃罩,虽然看不见,但谁也侵犯不得。换个现实层面而言,供需的双方是平衡的,过去我赚钱养家,我并没有白吃白住,我也不是谁的仆人,我是我,虽然改了姓,但我可以决定我要做的事。

巨大的身躯恫吓不了我,她只是个声音大了点、蛮力多了些的女人,阿母没有让我尊敬和惧怕的地方。

「阿母,我是妳的养女,养女的责任义务跟女儿一样,此后我如果没有照顾妳,那我就犯了法,这是妳的护身符,妳一辈子可以向我拿钱,而我的工作是拼命地赚钱,这样对妳对我都有好处。」我试着向阿母说明「时代的潮流」,并且以她最渴望的东西引诱她。

「泉仔呢?妳这个死人,我跟妳说过多少次了?我要妳回来跟泉仔一起生活,陪他过日子。」阿母还是把我定位在以往的我。

「阿母,如果我回来的话我会没有工作,靠着家里那几只猪,日子不会比现在更好,妳看,我寄回来的钱妳买了电视、冰箱、新的电风扇,如果没有我寄回来的钱,妳一定无法像现在一样安心地玩四色牌。」我又说:「我在公家机关上班,不会失去工作,所以我的收入是稳定的。」

阿母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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