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换了一口比较深的气后就以水母的姿势让自己飘浮并且向驾驶座那边移动,之后我就月兑离车子,我向前潜游了几公尺后只露出嘴巴换气,那时我隐约看到警车和救难人员的灯光。因为他们全部集中在竹林那一边并且十分黑暗,所以我再度潜下水,游到对岸并且躲在桥墩的后面,等救难人员向下游搜索而警方带着李至璋和报案的人离开时我才以匍匐前进的方式上到马路,我过桥了到和美镇那边,再走向桥下竹林里的房屋。
我站在仑仔村那边的桥墩时就发觉竹林里面有间屋子,于是就想那里是藏身的好地方。
没有立刻和警方联络的原因是我必须求证林晓君的事,几天后我向一位街友借了身分证到图书馆查了一下。嗐!那么善良的女孩他怎么下得了手?她长得很清秀,净白的脸上稍微化了妆,淡橘色的口红轻轻地涂在嘴巴,她不像我,流行什么颜色就擦什么颜色。」胡珊妮自嘲地说。
「我一进去屋子就看到房间里有具白骨,当时我不会害怕,反倒是哭了起来,我幸运地回到人间了!我双手合十向它说声抱歉,然后小心地把它放到床底下,白骨给了我一些灵感,我必须要感谢他。」
「妳的故事太玄了,简直是不可思议。」张培华说,「能在车子里憋那么久的气,然后又以缓慢的速度换气,在氧气不足下还能以水母的姿势游出车子,这好像不大可能。」
「对一般人而言是不可能,不过我在国中和高中时都是游泳校队,我受过六年的训练,其中也包括在水中出事时如何保住自己的生命,出事之前我也固定以游泳做为运动,我还练瑜伽,练了三年多了,可以慢慢地吐气。」
张培华笑着说:「运动不但可以使身体健康还能救命,不过妳的脑筋倒是十分清楚,知道救难人员会顺着水流往下游搜索而反着向上游躲着。」
胡珊严肃的说:「林晓君的事。」
时间经过愈久证据就会愈少。
「我们回局里去。我帮妳找证据,妳告诉我在三合院装神弄鬼的事。」
「找不到证据的,那瓶青草茶早已被土壤吸收分化了,事情已经过了一年。」
「悲观不能成事。有一件媒体都不知道的事,妳在春节那天吓了他吧?能不能告诉我妳在恒春的旅馆是怎么吓李至璋的?」
「你怎么知道这件事?又怎么能断定我在三合院装神弄鬼?」胡珊妮好像吓了一跳。
「我去拜访过洪芝仪的老板,她说洪芝仪在接到最后一封E-mail时吓坏了,当时洪芝仪提过他们在恒春的事,以及往垦丁的途中李至璋一直回头看后视镜,他因此而跟人发生车祸。我想可能是妳吓着他了,不然他怎么会魂不守舍?那天的新闻只报导孩子是妳的,并没有说已经找到妳,既然妳能在恒春吓他,那么传说中的鬼屋要闹鬼并不难,这是我的联想。」
胡珊妮笑了笑说:「我想春节他会带女朋友出去玩,就像他以前对我一样,我租了一辆车跟在他车子后面,也让他注意到我了,所以他一路上心神不宁,我必须要让他心神不宁;到了恒春,」
女人停了短暂的片刻:
「旅馆像医院一样谁都可以进去,只要表情镇静一点就像房客了,何况春节的住房率一定让旅馆的人忙翻了,他们的戒心自然会因为忙碌而降低许多。
我到厕所把头发和衣服打湿后,接着用黏土贴在脸颊让脸部看起来浮肿,再擦上白色的粉,然后把头浸在洗脸台半分钟,这个样子不是很像泡水很多天的死人吗?吓完他之后再穿回原来的衣服,头发包一条毛巾再戴上帽子。
他看到我的确是胆子都吓破了,于是我走进房间换了一下电视频道,我早就知道那天晚上有『双瞳』这个影集;就是这样。再简单不过了。」
「那套衣服不是在警方这里吗?」
「我买了相同颜色的衣服,然后弄了几个破洞。」
「样式都一样?」
「颜色相同、款式相似而已,他怎么可能记得当时我穿的衣服款式?即使他记得也在看到我的那一瞬间忘掉了,他只注意我是人还是鬼,在惊慌的情况下他不会去『核对』我的衣服。」
张培华请媒体过两天再发布消息,他撂下狠话说:「谁不遵守约定谁就别想知道最精彩的部份。」
「最起码告诉我们最精彩的部份是什么?」
「你们不是都以大篇幅报导『白骨产婴』吗?还有三合院里的鬼魂,这些事比找到胡珊妮更能吸引读者。若是别家有这部分的报导而你们家的没有,看以后谁看你们家的东西!」
张培华说中记者的要害,耸人听闻的事件比找到一个失踪人口来得有价值。
「为什么要等两天?」
「我告诉你们为什么要等两天,我的工作只须两天就会有答案,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接下来的新闻一定会让你们忙的不可开交,至少会有一个礼拜的材料可以使用,我的工作没做完的话,你们的新闻只有一天的价值,别再问了,再问的话就没有借尸还魂的消息了。」
张培华载着胡珊妮到她倒青草茶的地方,路上他问胡珊妮这些日子住在什么地方?
「什么地方都住过,包括竹林里的三合院,当你经历过人生最大的浩劫后,空屋、鬼屋都不会觉得可怕了。」
「除了三合院呢?」
「旅馆、民宿、单身套房。」
「住旅馆和民宿怎么不会被发现?要身分证明。」
「只要逛几间医院就能找到病人忘记带回去的健保卡,现在的健保卡很好用。」
「都没有人认出妳来?」
「哈!大家的记忆是电视上化过妆、身材姣好的胡珊妮,谁会联想到她是个大肚子的女人?」
「有住警察调查出妳在事发的前一天把存款领光,妳预先有计划什么吗?妳把钱藏在哪里?」
「没特别计划什么,只是想找个他不知道的地方把孩子生下来,这些都要用到钱。钱我用报纸包着放在公司大楼的信箱里面,隔天我就回去拿了。」
「没有人认出妳来?」
「利用警卫交接的时间,那时他们不大注意出入的情形,我只要戴上安全帽和口罩就看不出来了,信箱那里没有监视器。」
「到了吗?」车子已经进入和美镇。
「快了,再往前一点,左边有一家7-11,在7-11的旁边有一间卖到晚上的汉堡店。你还真的锲而不舍,我实在怀疑过了那么久真的能找到什么?」
「总要试试看,试着去做就有机会,没试就一点机会都没有。到了吗?」
「嗯!当时车子就停在这间没有营业的槟榔摊前面。」
张培华从车子里看出去,槟榔摊摆在骑楼下,屋子看起来像是没有人居住的样子。
「那时槟榔摊有没有营业?」
「没有,好像是一间空屋。」
胡珊妮准备打开车门下去,张培华阻止她,他问胡珊妮说:「这个位置正确吗?还是必须向前或后退一点?」
「应该就是这个位置,当时我从车子里看到对面汉堡店料理台的转角正好被分隔岛上的杆子挡住,而我这边的车门正好对着槟榔摊。」胡珊妮指着对面的汉堡店说明。
「妳不要下车,坐在里面就好。」
张培华很仔细地在车外走着,他走的速度很慢,慢到每三十秒才移动一个脚步,他十分注意地上的东西。
此时的胡珊妮回忆着当时落水的那一幕,从她和林晓君「照面」那一刻起,她的念头只有如何能引起媒体或警方的注意而让他们联想起林晓君。她的命是林晓君推回来的,她一定要为林晓君讨回公道。
(如果我没落水,林晓君的死就含冤莫白了,是老天指定我为她伸冤的。)
「时间过了这么久还能找到什么呢?」胡珊妮自言自语的说,她「重回人间」后仔细地想过很多问题,比如林晓君来不及出生的孩子、林晓君永远无法诉说的苦楚、以及李至璋这个人面兽心的家伙。
张培华在车子的旁边似乎发现什么东西,他蹲在地上用身上的笔拨弄一个铁罐。坐在车子里的胡珊妮安静地等他,她觉得张培华固执得不象话,明明不可能的事他为什么要花这么多的时间和功夫?
可是话又说回来,她不也是在固执上打转?
十多分钟后张培华走向对面的7-11,出来时他的手上多了一个塑料袋,胡珊妮发现他的脸上有那么一点点的笑容。
男人回到原地,蹲下来小心翼翼地用笔勾住罐子的开口处,然后以更小心的动作把东西放到塑料袋里面。
男人回到车上了,他笑着说:「有好东西咧。」
胡珊妮伸长身体想要一探究竟,但是男人制止了她:「别动,不要前功尽弃。」
「是什么东西啊?」
「一个被压得半扁而且五分之四埋在土里的伯朗咖啡罐,里面还有一些液体。」
「说不定是人家没喝完的咖啡。」
「有可能,但也有可能是妳倒掉的青草茶,它的位置和妳手伸出去的地方很靠近,妳倒掉的时候是前后摆动的吗?」
「嗯,我怕倒在定点的痕迹太明显,所以我是前后摆动着倒。」
「所以啰!天下的事很难预料,我想李至璋大概没料到妳是游泳高手,也没料到妳能把所学的瑜伽用在保命上,更没料到会有个空罐不偏不倚地承接他的犯罪证据。」
不晓得该说胡珊妮的运气太好,还是冥冥之中是非曲直自有公断,咖啡罐里的液体不是咖啡而是青草茶。
「能验的出什么吗?」
「应该可以,罐子埋的角度太好了,它被丢弃的时候可能不是直立的,刚被丢弃时应该略有一些倾斜,之后被经过的人陆续踩了几下,因此造成罐身不但扭曲而且倾斜度更大,罐身离地面不会超过二十度,并且易拉罐的那面呈?的样子。铁罐大部分被埋在土里,所以里面的液体得以保存下来。」张培华用手说明罐子的放置方式,「雨水进入罐子和被阳光直接照射的机会不大,机会不大并不代表没有,是代表量不多。」
「所以检验得出来?」胡珊妮不可置信的问。
「我认为机率很大,只要是咖啡被喝完后妳再倒入青草茶,然后再被人踩扁。」
「My·God!」事情让胡珊妮无法理解,天下的事居然如此的不可思议!
「青草茶里面确实有FM2和RU486。」张培华这么告诉胡珊妮。
「接下来呢?」胡珊妮问他。
「接下来就法庭见了,在上法院之前妳要向我说明妳的『神鬼奇航』,这是我和记者的交换条件,我要他们缓两天报导找到妳的事,我怕李至璋看到报纸后会先我们一步。」
胡珊妮话说从头,张培华听完之后说:「能不能当面对记者说?」
「林晓君的事呢?她应该是对那个人没有戒心才被算计掉的。她死的很冤枉。」
「所以开记者会也不无好处。我只是一个官阶不高的刑事,如果媒体大肆炒作的话,说不定能引起更高层的注意,舆·论的力量大得惊人,大到妳不能想象,大到像洪水猛兽。如果事情演变成这样就有可能重新调查林晓君的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