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票线人 第一百章 谁是凶手(六)

作者 : 岸绾

雅各布路自称离开约瑟夫兰别墅之后就去选区参加华人选民新年活动,直到当晚十二点才返回家中,一晚未见妻子约瑟珍芎,因为妻子经常在厂子加夜班,也不以为意。第二天上午十点,她才返家。

如此说来,约瑟珍芎嫌疑重大!真凶非她莫属!

警方又调取了省议会大楼附近的录像,发现约瑟珍芎2008年2月7日(案发当天)下午三点半左右从一辆出租车上走下来,步入省议会大楼。身形瘦小的她穿着黑色紧身衣裤,左手拎着圆形的盒子,右手拎着一只黑色塑料袋,快步走上大楼。七八分钟之后,她走下大楼,直奔二百米外的“sisi-park”地下停车场。圆形的盒子已经不在手中,但是黑色塑料袋还在手中。我推断圆形的盒子就是她让丈夫转交约瑟夫兰的礼物,黑色塑料袋子里面很可能装着警服。

而雅各布路的车子正是存放在“sisi-park”停车场。

因为监控设备硬盘容量太小的缘故,已经看不到案发当天地下停车场里面发生了什么,但是显而易见的是她打车来的议会大楼,走的时候会却一头钻进停车场,而且出口附近的监控录像也没拍到她驾车离去或者步行离去的画面,最大的可能就是,她进入地下停车场之后打开了丈夫雅各布路的后备箱,藏在了里面。当雅各布路开车来到约瑟夫兰别墅之后,她悄悄溜出来,藏在一个隐秘的地方,悄悄换上放在黑色塑料袋里面的警装,等待时机动手杀死约瑟夫兰。

恰恰就在当天,饶落君、柳文婷先后来到约瑟夫兰的别墅,并与约瑟夫兰发生争执,都用棒球棒打了其头部一下,但都不致命。而约瑟珍芎则是在二人离开之后,戴上手套走出来,用二人用过的棒球棒打死亲生父亲,然后藏在别墅内一个隐秘角落。大批警察赶到后,她若无其事地离开案发现场。

证据这么充分,看你还如何狡辩。接下来,我和数名警官一起提审了约瑟珍芎。

约瑟珍芎一点都不慌张,承认自己的确是穿着警装躲在丈夫的后备箱,然后趁丈夫上楼之际,悄悄溜出来,藏在别墅一角。

我没想到她会这么坦诚,柳文婷的冤屈即将被洗刷!

我问她为什么这么做。

她说:“过年了,我想给他一个bigsurprise!你们肯定都知道,约瑟夫兰是个远近有名的变态佬,他喜欢自己的女儿穿着警装的样子,我们相认之后,还和我发生了多次性关系。”言语中一点羞愧都没有。

“变态、可耻!这对父女没一个好东西!”我心里暗骂着。

但是在场的警察,都习以为常,一副见怪不怪的模样。因为在黄羊国这个东南亚国家,当地土著居民家庭内部**事件时有发生。

她接着说:“我丈夫驾车离开后,我就进了别墅。约瑟夫兰很喜欢我穿警装的模样,给我喝了一点东西,接着我就昏迷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九点多,发现自己躺在一楼的衣柜里面,头很疼。接着,来了很多警察,我当时很害怕。你们是警察,一定知道在私穿警装会被拘留七日,于是我就悄悄溜出来,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离开别墅。”

没有直接证据证实她杀死约瑟夫兰,她的解释听起来又合情合理,警方综合研判之后,决定将其释放。

我望着她带着得意的神情离开,一点办法也没有。

这就是法律,疑罪从无。即使你亲眼看到罪犯杀人,如果证据不足,也不能将其绳之于法。

柳文婷,我该如何救你?

此后的七天,我没有找到任何有利于柳文婷的线索。许其邦不再给我时间,指定富贵城检察署将其起诉到法院。她的罪名原本是“一级谋杀罪”,但因为案发时约瑟珍芎也在现场,所以检察官们衡量再三,决定起诉她“二级谋杀罪”。两个罪名虽只一字之差,但是前者最重可能被判死刑,后者最重是十年。

与此同时,涉及其前夫江本村的“贩卖毒品案”、“跨国人口买卖案”也已侦查终结,起诉到法院。

许其邦完成了侦查任务,回到了北鹕省。

我送他走的时候,他鼓励我不要灰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冤屈的人一定能被洗刷罪名,犯罪的人一定会被法律所追究。

他本来是要安慰我,并给我信心,但我听在耳中,如芒在背。因为我曾参与过王归庄“第三收费站”的活动,其实就是抢劫。虽然号称“劫富济贫”,但实实在在是犯罪啊。

他说得没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柳文婷被判刑后,我的心情低落了很长一段时间,随后回国探亲,因涉嫌抢劫罪在北京被抓。

因为想给父母一个惊喜,回国之前,也没打电话说一声。

下了飞机直奔火车站,刚进售票大厅,一名警察就过来查验我的身份证。从上大学起,我就是警方重点盘查的对象,有一年在洛阳火车站候车大厅,我在两个小时之内被查了四次,周围人误认为我是政府重点监控人士,身边有空座都没人敢做,那可是人流汹涌的春运啊。我强烈怀疑警方歧视秃头顶人群。

这一次,警察把我的身份证放在便携式检测设备上之后,没有还给我,而是带我去警务室进一步核实身份。刚进门,我就被几个牛高马大的警察给摁倒在桌子上,带上手铐。他们说我是以大猛为首的北岗县特大拦路抢劫团伙一员,涉案金额几百万,几日前已被北岗县警方网上通缉。紧接着给我做讯问笔录,问我和

大猛的关系,在团伙中的作用,团伙成员都有谁,参与几起案件,抢劫数额,如何分赃。

我很坦然,这是罪有应得吧。这件困扰我多时的案件终于东窗事发,被抓获反而是一种解月兑,也算了却一件心事。

我说:“我和大猛是从小长到大的朋友。我只参加过一次抢劫,搜了一个女人的身,啥也没模出来,事后分得一万元左右。团伙成员都是本村人,但年纪都比较小,因为我常年在外读书工作,也不清楚他们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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