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萌的字就是比不上小堂哥和堂妹的,没办法,谁叫自己左手有力量。右手写出没力量的字,越写越没劲,写得非常难看。可后来,上初中时,光光非得逼着自己给他写信,她只好委曲求全,练了一下书法,但字仍然没有力度。一停下来,又成了鸡爬爪。一年级还好,有小堂哥、堂妹作伴,小姐姐也陪读了半年。便遇上了改革新风,分田到户,小姐姐便自告奋勇要回家种田。伴随着小姐姐的回家务农的学生们,争先恐后,弃文从业。一时间,掀起了读书无用论的旋风。在读的学生渐渐少了一半,到了升初中就被迫回家百分之九十。因为初中只有一个班,是五个村子十个班只能坐在一个教室,必须从高分录取,层层筛选。当然也有漏在筛子外面被选中的,那便是初中在校的教师儿女,或者有点芝麻官的儿女。
萌萌也要随姐姐回家,却被妈妈阻挡住:“你回家能干什么呢?你小姐姐比你大几岁,又很能干。你这么小,还是好好读书吧!多认识几个字,我们小时候想读书想得可怜的却想不到。”妈妈生怕萌萌不读书,萌萌一旦不读书,肯定又要整出点事出来,让大人不好收场。再说孩子多认识几个字,总比自己睁眼睛瞎子要好,将来多少有点出息。妈妈就是带着这种心态一直强制萌萌继续读书。回不了家的萌萌读书读得真的没劲。到了二年级,小堂哥和堂妹却不陪伴自己了,偏要留在一年级不上二年级,不是他们自己不想上,是班主任老师不给上,说成绩不行,必须留级。小堂哥留了一年还不行,非让他在一年级一待就是三年。萌萌升上三年级时,实在受不了,于是上课睡觉。放学也睡觉,整天只想睡觉,不想学习。只想在三年级等小堂哥、堂妹,功夫不负有心人。老师好象与萌萌有心电感应,不仅让萌萌在三年级等,还让她在四年级等,谁知一个都没等上。虽然比萌萌大两岁的表哥在三年级等她,她仍然思念小堂哥、堂妹。再说表哥表妹,男女授受不清,几个堂姐不是跟姑姑家的表哥,就是跟姨妈家的表哥成亲,结成伉俪。萌萌虽觉表哥很亲切,但总是保持着遥远的距离,生怕别人无事呐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本来就写得不好看的字更显得象鸡爪子抓过一样难看。班主任老师看了,命令重写。把错别字重写一百遍,总共十个错别字,就是一千遍。一千遍,手写麻了,酸了,还得写。写着写着,突然堂妹来了,救星来了。
堂妹留级多了,招数也就多了,对付老师便有绝招。用印纸,下面放两三张,甚至七八张印纸。用笔写重些,这样下来,需要重写的字,仅需要写十几个就算完结了。做完作业,两人又开始开心地相约在一起跳绳、跳田、抓石子或者再找两个人一起跳橡皮筋,玩得不亦乐乎。把老师在课堂上教的,全部抛向九霄云外。
萌萌回到家是只野马,一到校就成了木乃伊。是读书把她身上固有的野性给磨平了。渐渐从傻呆变成书呆,再从书呆变成傻瓜。离开学校后,才渐渐恢复原有的野性。
乡村的孩子,是带着一般野性上学的。萌萌本来是个非常野的野孩子,只因为读书磨平了她的野劲,渐渐的由疯野的丫头变成呆若木鸡的书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