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节第一章:原来贞操都是扯淡的(7)
《诗经》有一首《桑中》,说的是男女偷偷模模私奔的事,少儿不宜;《郑风》、《卫风》也多是些“婬诗”。所以孔子教弟子《诗经》时,很一本正经地说: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不过孔子也有难言之隐,据《史记》记载:孔子的老爸叔梁纥与老妈颜氏野合而生下孔子。不过,孔子没有因此被社会歧视。大概在孔子世代,野合很正常,被神话了的商周两代的祖先,其母也是在野外“感生”受孕的,要么吞吃了鸟蛋,要么“踩了巨人的脚印”。
“贞操”观念真正被上升到国家法典是在汉代。儒士董仲舒为博皇帝喜欢,系统化为“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又有汉代刘向编撰《列女传》,从此开创了历代为女人作传的先河;班昭作《女诫》,制作出一整套塑造中华女子的训诫,鼓吹妇女要“三从四德”、“妇无二适”。汉武帝接受了董仲舒“君为臣纲”的思想,这是统治偌大一个帝国的需要。食色性也,不久制定游戏规则的一方就忍受不了了,打破了第三纲:汉武帝的姑姑冶陶长公主,丈夫死后,到了50多岁,和比她小30多岁的家僮董偃产生“忘年之恋”,汉武帝默许,赐董“见尊不名”,称“主人翁”的待遇,给他大大的赏赐;汉朝末年,蔡文姬初嫁卫仲道,卫死,她被匈奴所掳,嫁左贤王,生了两个儿子。后来曹操用重金赎回蔡文姬,再嫁给董祀。
唐统一之前几百年,连年战乱,人口减少,唐太宗就在贞观元年下了一道诏书:凡是年满二十岁的男子和15岁以上的女子,妻死或孀居达到期限,必须再婚。国家以强制的命令要求百姓再婚。李氏皇族的妇女带头作榜样:唐高祖的女儿长广公主初嫁赵慈景,赵战死,在高祖主持下,嫁给杨师道;唐太宗的长女襄城公主,初嫁萧锐,萧死后,再嫁姜简。据统计,唐代共有公主221人,再嫁者23人,三嫁者3人。皇室尚且如此,况民间。
宋代,言论比较自由。程朱理学虽然兴起在宋代,但尚未强大到垄断官方的统治哲学。所以从宋到元,寡妇守节者少,改嫁者多,“齐衰之泪未干,花烛之筵复盛”说的就是这么回事。范仲淹的母亲再嫁,范仲淹对继父小心供养,像亲生父亲一样对待;陆游因母亲讨厌他的前妻唐婉,婆媳关系不容被迫离婚,唐婉一赌气,就嫁了个更陆游更有钱有势的主——宋宗室赵士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