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梦香
“为什么?”
“我的好女婿,你想明白了么?”
才
才五个时辰。
“是的。”
才五个时辰就可以追上我们不可能吧。
“能将我这个狗鼻子好女婿给迷过去,‘梦香’真是美妙。”
“都说了我不是你女婿。”
“燕子是我女儿,你怎么就不是我的女婿,怎么啦,变心了?”丰王笑着,庄云将它理解为胜利者的笑声。
“燕儿也不是你女儿,你这个人!”
李风上前一步,把雕风横在了胸前,道:“王爷如何放过我们。”
其实也不指望可以放过我们,就是拖时间,越长越好。
“只有一个条件。”丰王竖起一根手指头。
庄云再想是什么条件,估计十分苛刻,想想也不可能达到,完全是胜利后的取笑。
“梦香”
真是讽刺啊,这个设想原来是我提出来的,没想到,那个男人真的实现了。
梦香。原来我抽了两下鼻子闻到的,不只是燕儿的体香,而且还混有“梦香。”不对,不是混有,这瓶“梦香”,是专门为燕儿一人而制的。
你这个真的可以么?
假如有一天,我可以将它实现,我一定会把它用在燕儿身上的,嘻嘻。
那个男人,竟然玷污了杰作,玷污了我!
不可容忍!
陈兵戈的追踪术,果然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了,当年可以在他的手下逃掉,呀真是侥幸。李风望着站在丰王背后的那名男子,想。
陈兵戈仗着矛,里在后头,在后头还有三个人。
“那就是”丰王故作神秘顿了顿。
“做我的女婿。”
“啊啊???啊啊啊????”
“我确信没说错话,怎么样,好女婿。”
只要认这个岳父,意思就是成了他们的人,潜台词便是加入丰王,这才是真正的要求吧。
当然是不答应。
不能答应!
不能!
“我拒绝。”
庄云说。
“哎呀唉呀。看看我们的小庄云做出了怎样一个最傻的决定,这也是了,我早就猜到了。但是,不管如何,假如你今天可以逃出生天的话,总有一天,你,会答应的!”
“哼哈!”背后一阵冷笑。
上!
李风早已出击。
雕花六十四!
六十三下落空,唯一剑斩下丰王衣袖。
“雕花六十四?呵呵,时间,才是最快的杀手。”
这话什么意思?
“弱水掌!”
碰。
右掌与剑相碰,原本伸长的剑,竟然缩了回去,雕花卡牢的机关,却在运转,在李风手心打转。
此刻手最松。
剑月兑手。
李风后撤三步接住剑,可在接剑的那一刹那,一口鲜血从口角流出。
一招,自己就输了。
不管自己多快,也快不过他,更不用说快过丰王了。
缓缓抽出雕风,李风再次朝丰王扑去。
同时,站在丰王身后的四个人也动了,他们的任务就是不惜一切代价抓住燕儿。
当然包括杀死庄云。
“风花雪月!
一顺百年!”
一百道形态各异的风锋,密密麻麻将丰王包围,如同猛兽的利爪,毁灭一切。
丰王只出了一招。
他没有动手。
没有动脚。
甚至没有动头。
三界混元真气。
强大的气息从丰王的身上崩开,所有的剑锋被无情抹杀。
李风像一只无力的蝼蚁,仿佛被一下吹开了,摇曳,不知所措。
摔倒在地,擦干鲜血,再上。
不用挣扎了。
一剑落空,后背被猛然拍了一掌,又是一口鲜血。
“呀啊!”挥剑再砍,明显速度慢了,腰上被狠狠踹了一腿。
“我的弱水神功已经到达第八层了,你是不是疑惑为什么效果现在还没有显现吧。那我就”
刺向丰王的四剑只刺中风,丰王飞到一侧,继续说:“告诉你,时间越长”
勉强的雕风一十二,丰王挥一挥衣袖,收入囊中。
再一拳打下去。
这一拳,带着鼻血、口中的血、眼角的血、耳朵的血,和李风,一同到了五丈开外。
“呃喝!啊!!”
“伤害越大。好了,说完了。”丰王悠闲地说完这一段话,便束起袖子,抄在背后,一动不动的看着李风。
“你输了!”
“去死!”
李风拼净最后一口力,挥拳,冲。
三丈远!
无辜的表情在丰王的脸上有非常好的体现。
一丈远!
吐着舌头,无聊鄙夷的眼神。
九尺!
八尺!
等拳打到好烦啊。
九寸!
八寸!
站着不动手抄着,你都要这么慢么?
九分!
八分!
终于终于,快打呀!!
“呃”
打上了。
抬头,他竟然慈祥看着我?
为
为何一点不痛,难道是我的拳绵软无力。
轰!
不是他像棉花,而是我。
无比灿烂的花,从李风身上一朵又一朵开出。它们欢乐的跳舞,红色的精灵,火一样的热情,旋转着,向往着,祈求一个幸福的明天。开满了整个身躯,月兑离故乡去寻找乐土。但是,无一例外,跌落了凡尘。凡尘又有什么不好呢?露水问:“你们去哪?”花儿却不知如何回答,只能问:“哪里是乐土?”露水便说:“远方的鲜红的客人么啊!哪里都是乐土!”于是,花便说:“不,我们那里不是乐土,每天不断不断在通道中绕来绕去,变暗变红!这种生活”话还未说完,便归去于尘土,染上了色彩,无比奇异。
丰王回身,提了提身上的长袍,缺了一个小口,向另一边走去。
李风依旧保持原来的动作,伸着自己的拳头,只可惜,换了衣秀。
眼中的红色慢慢消退。
直到此时。
随着两声尖利的破空声,庄云的的腰上,被扎入了第三柄枪。
不行了。
枪头完全没入体内,红缨已有些许被血水粘在了肌肤上,剩下的,还在飘荡。
挥刀砍断枪杆,趁其受力不稳时砍他一刀,终于结果一个了。
前面还有三个人。
三个人,那就再,再要被刺大概九枪。
视线已经迷离了,一只眼受到血的刺激,变得半睁半闭,是未曾隐藏的左眼。
右眼呢?
“破!”
再一柄枪,从胸口刺入,无力阻止这种事的发生了,血,正在滴下。
“喝!”
枪更加探入皮肉一分。
庄云的双脚离地了,知道自己被提起来了吧。
“老大!那小子死了。”
提枪的人回过头,对另一人也就是陈兵戈喊道。
那个被称作老大的叫陈兵戈的人微微点头,准备去抓离他有三四十丈的燕儿。他看看庄云,庄云瘦小的身躯,正随着枪杆徐徐滑落,带出来一道又一道的血水。
“小心!”陈兵戈忽然像发现了什么一样大叫。
“啊!”
你已经晚了。
提枪的人,死了。
庄云掉到地面上,整柄枪还留在胸口,稍有不慎,心脉便会断裂。
你,你为什么不用我的力量。
难道你想死么?
冥冥之中,有一个声音,正在歇斯底里狂叫着。
我不能让她看见我用你的力量的样子,现在,哪怕,斗争到死,也毕竟是努力过了的。
你的身体可不单单属于你一个人的,假如没有我,你早就死了,而且也成为不了杀手的,不会有现在的!你!你!
谢谢哦,我想,我可能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可以让你复活的希望吧。但,这么多年来,你很失望吧。现在,这副身体,我说了算!我死了,还可以顺带消灭你不是么。
没用的,我是不会死的,我只是不想让你死。
不想让你死!!
你就自欺非人吧。
“呃。”
庄云终于看不见前方,缓缓,缓缓。
有于插着两把枪的缘故,所以他没有倒下,钉在那里,不动了。
死了?
不。
因为他说:
“燕儿,逃。”
逃,你还可以不死,不走,就什么也没有了。你以为,留下会是真正的爱么?那叫——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