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川说,寻小文,你从现在开始,可以写自己想写的了。
如果说苏锦慕原来只告诉了我,你可以写自己想写的了。那么现在,无疑是在告诉我,他替我创造了这么一个可以写自己想写的环境。
可我…能写什么,要写什么呢?
打开了新的电脑,又像是在苏锦慕家的第一天那样。面对着空白的页面,一个字也敲不出来。手机,嘀嘀的响了起来。那久违了的声音,把我吓了一跳。我好像,一直在努力的适应自己生活的环境。
与苏锦慕那儿,不一样的环境。
翻到了手机,打开‘给你一个月的时间,写随笔,苏锦慕’
随笔?
呵…能写些什么呢?放下了手机,走回了写字间。推开了窗,九月中旬了,夜间的风渐渐的凉了。趴在了窗台上,小区的秋千旁两个孩子正在玩着。一个人坐,一个人推的,笑得很快乐。
九月二十日,在病过一场之后。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像是重生了那样。可由着这些最新细胞组成的我,还是见了往事里的那些人。
有些是曾经爱过的,有些是曾经在意过的,有些…曾经讨厌过的。
一个重生般的自己,却还是能记下以往的这些,甚至,不曾忘记过。就像…曾于昔年睹一奇物,经历年岁,忆忘俱无,后忽覆睹前异,记忆宛然,曾不遗失。
就是这样的我,却也希望,这一切的一切,都过去,过去…
九月二十三日,又是秋日里的一场雨。伴着雨声的,是齐秦的那首偶然,那句,我是天边的一片云。
这些天,我一直在自己的文字里,寻找寻小文的样子。寻小文的文字,应该是怎样的文字?是现在这样的吗?抑或是,另一个样子呢?
打了伞,跑去了书店。
还是带了一身的湿意,在角落里找到了那本《尘沫》。就像是所有在书店的读者一样,找了一个可以倚一会儿的角落,一字一句的读来。第一次,读的《尘沫》不是这样的,那时候,它还是一个叫‘陪你一起老’的读者自己打印出来的。淡蓝色的封面上,印着尘沫,印着寻亲团荣誉出品。
那…大概是最珍贵的礼物。
所以,我带着这个,去找了苏锦慕。可在看到他的那一瞬间,我胆怯了。在一个强者面前,懦弱了。不敢,不敢在他面前,拍着心口说:“我的书,也是有人珍惜的。”
走出工作室时,就这么站在了檐廊下,笑出声。
九月二十七日,晴天,天气似乎格外的好。连一贯低沉的云朵,都飘得高了些。
李悦又来电话了,盛情相邀我出席她明天的订婚宴。整个六分零七秒的电话,我只是嗯,嗯,嗯嗯的应着。
在经过了那一场戏剧的报复之后,我真的放下了吗?
还是没有的!
我仍然,做不到。以我狭隘的思维来想,我明天如果打扮得漂亮些,出现在那五星酒店的宴会场。在散席之后,就会有人说是强颜欢笑,或者,是来抢准新娘风头的。如果,就这么去的话,大概又会说我是在博同情,扮弱者。
横的坚的,都是与我不利的。
我为什么要去呢?那一段,早已画上句号的故事,就到那儿为止吧。别再继续下去,因为没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