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了,与她分别后,时光匆匆而过,我已经是个28岁的老女人。这三年里,我去过西藏,走过敦煌,踏过内蒙。我挨过饿,破过一年不买新衣和化妆品的记录。吃过两个月的方便面,吃掉三瓶抗抑郁药丸,摔断过腿。最低谷时,我还去一个男人家里蹭了三个月的饭。我还沉沦过两场爱情,认识了一个很爱我的男人——苏河。办过摄影展,出版了两本摄影集,还差点结婚……如此之多的变化,都没有和七白一起分享过,与她这一别,竟是三年。
还清楚地记得她那次偶然发来的短信。那是在丽江去往芸安的火车上,她突然发来短信说要亲自去火车站接我。我回信息说不用,她固执己见,还是执意要来。
我没有再回复,知道七白是个执拗的女子,许多事情认定了便不会更改。我想,也许她在接我的时候会带上维克,我们共同抚养的那只咖啡色的小狗。
时值萧瑟的十一月。车窗外是大片大片的树林,叫不出树木的名字,只看到它们齐刷刷地倒退着,空中飘起大片大片的形状各异的树叶。我闭上眼睛,插上耳机听MP3。
那次去丽江,并不是一次旅行,更多的是扩充人际关系。我和七白给数十家时尚杂志拍摄插图。那家叫烟火的杂志社搞的一次笔会。在云南丽江,一大群的作者踏过青石板路,指手画脚地观赏着古老的城镇。
那是第一天到丽江,偏偏我赶上例假,换言之早知道例假会在那天光临,我便不会去。痛经的折磨让我对一切都没了心情。包包里的相机甚至都没掏出来过,就只听到身边的同伴们不停按动快门的声音。我只是在巷尾买了杯热女乃茶,静默地忍受着痛经。
牧笛走过来问我,山茶,你怎么了?我艰难地摇摇头,不想说一句话。
牧笛是烟火杂志的美术编辑,管理所有投去的摄影图片,然后经过筛选,最终选上的才会在杂志上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