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亨利日记的原话,他用十分优美的文字,记录下相识的一刻。”赛斯不理他的质疑,继续描述浪漫故事:“他们相处如此融洽,完全超越语言障碍。在没搞清楚她的来历,也不知她的身份,更不知姓名的情况下,他一见钟情爱上她,连夜带她穿越丛林,回到自己的船上。”
听到一见钟情四字,小郎中立刻脸如火烧,下意识地模模脸蛋。
“关于语言沟通一事,确有值得探究之处。”赛斯主动加上注脚:“我曾在一本书上看到,说亨利王子天赋异禀,不但能见到神秘之物,听得到无形的神谕,还能理解不同的文字,哪怕他从未见过的,也能明白其中意思。他和她虽然语言不通,却能理解彼此心意,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啦。”
小郎中好奇地追问:“他能看得懂中国字?听得懂中国话嘛?”赛斯略微沉吟道:“我猜他应该不会读,也不会说中国话,因为他的日记上记载,每次有中国人在场时,他们都需要借助通译。但是他懂得文字意思,也懂得对方的语义。”
小郎中自言自语道:“听不懂语言却懂语义,看不懂文字却懂意思,那岂不是鸡同鸭讲嘛?公冶长听得懂鸟语,大约类似这样子吧。”赛斯哈哈一笑道:“外国人听到中国话,中国人听到外国话,或北方人听到广东话,感觉都像在听鸟语。”他收起玩笑郑重道:“根据史书上的记载,很多杰出的英雄人物,都会有些特殊禀赋。神父说这样的孩子,本是上帝身边的天使,被上帝吻过额头的人。落到人间就是天才。”
小郎中模了模额头,脸上露出一丝微笑。赛斯大言不惭地道:“哥哥也属于其中一个。比如我从未学过古拉丁文,却能看懂拉丁文圣经,并且理解原文之深意,还写过一本圣经注,为世人解释一些误会。我从未学过古埃及文字,却能看懂尖方碑上的铭文,从未学过古巴比伦文字,却读得懂泥版上的律条。”
听说他有如此天赋,不用学就能懂外语,小郎中羡慕地流口水:“我若有这种天赋就好啦,就不用天天背单词了~~~”赛斯幽默地捧一句:“你不是上帝的信徒,不属于天使一类,所以对外语没天赋。你的文章写得不错,应该是信仰儒道的,传说中的文曲星下凡,指的就是这一种。”随即透露一点隐私:“哥哥懂的八国文字中,有四种是天生就会的,另外四种是后天学的。天赋与努力一样重要。”
小郎中大叫不公平:“为什么你运气比我好,不用辛辛苦苦背单词~~~”老马正在慢腾腾走着,被他的大叫声一吓,居然两条腿软趴下来。赛斯急忙跳下马,将小郎中也撵下来:“这马年纪大心脏不好,经不起你一惊一乍的。让它休息一会儿吧。”
小郎中牵老马下山,又寻出一处疑点来:“他的船不是坏掉了嘛?如何能把她带回家?”赛斯微微一笑道:“你忘了他是王子啊?到哪里都有人伺候着。他的船失踪后不久,他的兄弟就已找过来,发信号招呼他去会合。看到自家兄弟的信号,他才借口要请她去玩,顺顺当当带走公主,在没有通知家人情况下,呵呵。”小郎中呲牙咧嘴道:“故意不通知她的家人?他竟然真的拐带少女~~~”
作者题外话:方尖碑上的古埃及文字,泥版上的古巴比伦文字,圣经上的古拉丁文,皆是比较古老的文字,小说中杜撰赛斯来历,他的前世是一个天使,主管天界的文字沟通,所以对文字语言有天赋。他曾经转世为埃及祭司,古以色列的所罗门王,以及古巴比伦的国王,所以精通这三种文字,并以他的超人天赋,为世人解释许多误解,解开圣经中的奥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