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周国的长安城内也是一片细雨蒙蒙。
王宫之中还是一如既往的寂静,偶而有巡逻的侍卫和三三两两的侍女们穿行在其中。烛光摇曳的御书房内,阿史那公主望着那正埋首批阅奏折的年轻帝王,心里不由泛起了一丝说不清的情绪。
说起来,她已经在他的身边待了不少日子了。可是,这些年来,她对这个名义上的夫君却是越来越看不明白了。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位君王?他具有一切君王应该有的优点,却几乎没有君王所具有的陋习。不铺张,不享受,不。至今为止,他的后宫也只有区区可数的四五人。
不知为什么,记忆里那个送伞给她的少年的模样,已经随着时光的流失而渐渐模糊了,而越来越清晰的,却是眼前这张熟悉的容颜。
有时候,她也会自己问自己,现在最想要的东西——还是自由吗?
“阿云,你想不想你的家乡?”皇上忽然放下了手中的笔,抬起头问了一句。
她连忙将自己从那种暧昧不明的情绪中拉了回来,笑了笑道,“皇上,臣妾自然是想家乡的。”
“对了,你也有好几年没有回去了,”皇上的唇边浮动着淡淡笑意,“不如明年开春的时候,朕陪你回一趟突厥?”
她大吃一惊,但很快又冷静下来,皇上绝不会无缘无故说这种话的,他这么说,一定是另有更重要的目的,于是,她弯了弯唇,“皇上是有重要的事想和臣妾的哥哥亲自商议吧?”
皇上的眼中掠过了一丝赞赏的神色,“果然不愧是突厥公主,朕这次的确是想亲自去趟那里,和你的哥哥再议来年攻齐一事。这几年我们做的准备也很充分了。所以,这一次,朕不想再重蹈覆辙。”
“可是皇上,齐国现在有斛律光和兰陵王,想要取胜也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她留意到自己在说出这两个名字的时候,皇上的神色似乎有些异常。
“他们两个的确是我大周的大敌,但我们也不能因为这样,就放弃对齐国的进攻。”皇上看了看她,“只要是人,就会有弱点。一定可以找到战胜他们的破绽。”
她的心里一动,忍不住想到,那皇上您可有弱点?心念转动间,这句话居然就这么月兑口而出。
“啊,皇上,臣妾只是一时失言……”她赶紧解释道。
皇上倒也不恼,只是有些惊讶,略略扬起了眉,笑道,“朕也是人,自然也是有弱点。”他顿了顿,”为了更好的巩固联盟,朕想将七妹清河公主许配给你哥哥。”
她惊讶掸起了眼,“那么这次去,也是为了这桩亲事?”
“不错,虽然朕娶了你,但总觉得这个联盟还不够稳固,所以……”还没说完,他忽然微微皱了皱眉,脸上露出了一种奇怪的表情。
“皇上,要不要叫御医?”一见他这个表情,她就知道皇上肩上的旧伤又犯了,这个伤口似乎还是三年前被那传说中的兰陵王所伤,每到这样的阴雨天气就会折磨着皇上,令他痛苦不堪。
“不用了。”皇上低低说了一声,神色复杂的望向了自己的伤口。他的眼底柔情万种,隐忍的相思与层叠的爱恋纠缠在一处,浓得化不开。
但是,接着,下一刻,他的眼神就变得冰冷无情。
那个人,是他最思念的人,也是他——最大的敌人。
“阿云,明天你就修书一封,就说朕会陪你一起去突厥探亲。”——
响是草原最美的季节。
每到这个季节,长恭几乎每天清晨都会在草原上纵马奔驰,那种御风驰骋的感觉让她感觉到无比的轻松和解月兑,仿佛自己也化作了在蓝天中展翅翱翔的鹰,好像完全被容纳进生命的鼓动,的,浩瀚无垠奠地,骤然间将人衬得无比渺小。
这样的她,是属于自由的!是不被任何东西束缚的!
不知跑了多久,她忽然勒住了缰绳,停了下来。在响的草原上,经常能见到这样撼人心魄的花景,顶着露珠的鲜花从她的脚下一直开到不远处那升起旭日的小山坡,红、黄、白、蓝、粉、紫……花的颜色多得数不清;一朵,一串,一枝,一簇,含苞,盛开……花的形态多得数不清。
在那山坡的树下,她看到了一抹熟悉的身影。
俊美的男子斜依在树下,手中拿着一卷书籍,长长的睫毛在白皙脸上留下光影,漫不经意的阅读着书上的文字。晨风吹起他的发丝,静谧中,那浅色的唇角微微扬了起来,优雅无双的笑容却又带着不着痕迹的疏离,那样的笑,散漫似轻烟,澄澈若山泉,却又好似浮云一般难以捉模。
“恒伽!”她笑着朝着他招手。
在抬头看到她的一刹那,他的笑容有了变化,那是一种纯粹而喜悦的笑容,是真正属于他的笑容。
长恭扬了扬马鞭,干脆冲上了那座小山坡,一时收力不住,险些撞到了恒伽的身上。
“你看看你,怎么总是那么毛糙。”恒伽无奈稻了一口气,揉了揉自己的眉角。
“要是你那么容易就被撞到,那就不叫狐狸了。”长恭眯起了眼睛,毫无抱歉地瞥了他一眼。恒迦那匹叫作黑雪的突厥马看到飞光显然很是高兴,不停的在那里撒着蹄子,长恭笑了笑,干脆将飞光在拴在了黑雪的身旁,让它们可以一起玩耍。
恒伽忽然展开了一个她所熟悉的虚伪的笑容,“长恭,知不知道你策马奔驰的样子像什么?”
长恭十分警惕的看了看他,每次狐狸露出这样的笑容,总是代表着一种危险的讯号。
但好奇心还是促使着她又忍不住问道,“像——什么?”
“当然是像在天空中飞翔的鹰啊。”恒伽笑咪咪的说道。
诶?今天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恒伽居然没有损她?长恭心里虽然有些纳闷,但对恒伽的话还是颇为受用,也就没有再细想,轻哼了一声道,“算你还有眼光。”
“不过,鹰也有很多种哦。”恒伽的眼中闪动着促狭的笑意,“长恭就比较像那种叫作——秃鹫的。”
“啊啊,狐狸,你找死!”长恭顺手就是一拳挥了出去,却被早有防备的恒伽一下子就闪开了。
“怎么生气了?秃鹫也是鹰啊,而且更威风呢。”恒伽还不依不饶地加了一句。
长恭正想一脚踹去,忽然目光一转,留意到了一件奇怪的事,指向了飞光和黑雪,惊讶的问道,“恒伽,它们在做什么?”
恒伽转头望了一眼,脸上蓦的冒起了一丝可疑的红晕,声音似乎也有些怪异,“没什么,别大惊小怪的。”
“可是,我的飞光压在你的黑雪身上,还抖啊抖的,很重的!”长恭一脸莫名的站起身来,“我要去把它们拉开!”
“你给我坐下!”她刚起身,就被恒伽飞快的拉回了原地,跌坐在了他的身旁。
“怎么了!我家飞光在欺负你家黑雪!”长恭不满地瞪了他一眼,又打算站起身去拉开它们。
“你这个笨蛋!那不是欺负!”
“这不是欺负是什么?”
“笨蛋,这是——”恒伽感到了一种很无力的挫败感,该怎么和这个不开窍的家伙解释……“它们这样以后,就会——有小飞光和小黑雪了,你——明白了吗?”
“啊?”长恭睁大了眼睛,忽然之间反应过来,顿时满脸涨的通红,“它,它们……”要命,她听说过这个,可是亲眼见到还是第一次,更要命的是,恒伽也在这里!
“可是那个样子好奇怪……”她虽然觉得非常尴尬,可又忍不住好奇的转头望了那里一眼,还没看到更多的状况,就被一股力道扳了过来。
“女孩子家别看那个。”他伸手扳过了她的脸,不让她再看。
望着她因羞涩而润红的面颊,他的心神有一刹那的恍惚,指尖滑过她柔滑的下颏,盈满水泽的触感,逐渐从食指尖递送到了神经,粼粼碧波,潋滟在眼中,心中……冷静宛如被敲碎,沄沄流萤倾斜而出。
他的身体慢慢地变得燥热,血液仿佛汇聚着源源流向某一点,在那里不断地堆积起一种甜蜜而轻微的胀感。他愕然的缩回了手——作为男人的知觉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他居然有了反应!在不适合的时间,不适合的地点,和不适合的人面前!更要命的是,在这种暧昧至极的感觉中,好像有某种不可名状的东西在轻轻地撩拨着他的心窝,反复……
长恭哪里知道这一团糟的情况,只觉得他现在奇怪的很。
“长恭……”他轻轻的唤她的名字,那低沉的嗓音像手指滑过的琴弦,带着几分压抑,仿佛想要倾吐什么,却又犹豫不决。
“恒伽,我知道你在想什么。”长恭说的话让他更是吃了一惊,素来冷静的他也忍不住开始有些慌乱,她知道?她知道——他在想什么?
一旦这层纸被捅破,会不会——连好兄弟都没得做?
“你——知道?”他试探的问道。
“当然啊,”她笑咪咪的眨了眨眼,“恒伽你放心好了,我一定让飞光对你家黑雪负责的,从今以后也不让它再找其他母马!”
“啊——”恒伽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你说的就是——这个?”
“嗯,狐狸你绝对不会吃亏的,对不对,所以我猜你一定在想这个啊,放心啦,不会让你家黑雪吃亏的!”
恒伽低下了头,过了几秒后,然后双肩剧烈抽动了起来,终于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
“长,长恭你猜的真对!”
“既然这么想你就早说嘛,别露出那种好像受了刺激的表情……”
“受了刺激的表情?呵呵……”
风吹树摇,在阳光下投落的细小光斑随之闪烁,在光辉的照应下一切温柔恬静。光线流离,在他们身上洒落出纷繁的光影,曲曲折折,飘飘忽忽,如梦似幻。——
在大草原另一边的突厥,阿景也收到了来自盟国大周送来的书信。
“大哥,信里说了什么?”林小仙见他露出了一抹奇怪的笑容,猜测可能其中自有奥妙。
“来年开春,阿云会回突厥探亲。”阿景眯起了他那双蓝色的眼眸,“我那妹夫也会回来,还打算将他的妹妹清河公主嫁给我。看来宇文邕对我们的结盟还是不放心啊。”
“那大哥你会娶那位公主吗?”林小仙敛起了适才微惊的表情,“不过不管大哥你愿不愿意,宇文邕亲自过来,看来是不能推月兑了。”
“我本来也没打算推月兑,女人,娶一个和娶十个又有什么分别?只要能生下孩子就行。”阿景不以为然地说道,“既然他要把公主嫁给我,我也不介意和他亲上加亲。不过他这次过来,除了联姻之外,应该是想和我商议再次攻打齐国的事情吧。”
“自从洛阳一役惨败后,宇文邕一直养精蓄锐,也是时候了。”林小仙抬起了头来,“一个兰陵王,再加一个斛律光,就是阻碍我们攻下齐国的两座大山。”
阿景的眼中浮起了一丝复杂的神色,仿佛在回忆着什么,“当初在长安大火中救下他时,谁能想到他现在居然成了这么出色的人物。”
林小仙仿佛也被触动了心弦,低声道,“当初我也想不到,在自己妹妹眼里,我也没有那个家伙重要。为了他,她连我这个亲哥哥也不认了。不但不认,还公开和我们为敌。”
阿景摇了摇头,“小仙,你也不能怪她。怎么说她也是齐人,尤其在高长恭的身边这么多年,她这样做也不奇怪。虽然她也杀了不少突厥人,但我反倒敬佩她。我们都是各自为了自己的国家,她没有错。”
小仙的脸色微微一变,“在那个狗皇帝烧死我们这么多兄弟的那晚,我就抛弃那个国家了。”
阿景伸手拍了拍他的肩,没有说话。
“大哥,其实你并没有想要夺取齐国的念头吧?”小仙凝视着他,“别人都以为大哥你充满野心,四处扩展领土,但我知道,其实你并不喜欢这些。”
阿景倒也不避讳地点了点头,“还是你最了解我,老子的确是没有兴趣,但这个世道就是这样,你要不去侵犯别人,别人就会来侵犯你。所以我一直都在东征西伐,因为我知道,只要我夺取的越多,别人就越难从我这里夺走什么。”
也许正因为抱着这样的鞋,所以他从不愿意用很大的代价,去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
所以在攻打齐国的战场上,一见情况不妙,他也会撤得很快。
以前他并不是这样的人,但很多东西都会随着时间改变,从而使自己变得更加适应这个时代。
不过,他有自己的原则,只要不触碰到这个原则,他就会一直这样下去。
在这个乱世中,每个人生存的方式都不一样。但是,每个人都生存的——很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