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潮湿的空气中,浓浓的工业气息乘着风不时地钻进人的鼻腔里,四处乱窜,到处乱闯,像是一只蠕动的虫子,却又透明的不着半点痕迹。只是觉得鼻子里怪怪的,痒痒的。
林阳从华都酒店后门一口气跑出了六七站地后,终于决定停下来喘口气。不是他想停,而是他觉得如果自己再不停,他立马就可能会断气。
牺牲了这么多的卡路里,好不容易从地狱逃了出来,他可不想就这样,两腿一伸,小眼一翻,就这样去见了卡尔马克思。关键是这样的死相实在是太不雅了,太难看了。
林阳跟朋友吹牛的时候,曾给自己设想过无数的死法。或大义凛然,一身正气。或沉稳泰然,超世月兑俗。所以对于这样一种既不潇洒,又无半点境界的死法他是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
人固有一死,或流芳百世,或遗臭万年。除二者之外的任何一种死,在林阳看来都是没有意义的死。
林阳趴伏在路旁的栏杆上,想歇会就走,只是两腿却像是犯了羊癫疯似的,不停地颤抖。林阳知道,长跑之后,是不能够直接停下来的,只是此时的他实在是没有了一丁点支撑自己身体的力气,索性靠着旁边的一棵树,就地坐了下来,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林阳心想,经过自己这么一逃,现在的华都酒店一定象炸开了的马蜂窝。
他不知道父母得知情况后会是什么样子,亲朋好友又会是什么样子,但是他知道如果自己现在出现在紫枫面前的时候,她一定恨不得把自己活活给撕了。
七年,对于任何一个女孩子来说,七年的时间,足以把她们的青春挥霍到油干灯尽,面目皆非。
人生才有几个七年。
林阳想给自己那帮哥们或者伴娘顾小璐打个电话,问问酒店现在的情况,毕竟他不想为此而惹出太大的麻烦。他甚至在想如果电话通了,一旦真的有什么意外发生,或父母,或紫枫,那么他一定立马赶回去。从此去过他想象中那暗无天日的平凡生活。
然而是故事便注定会有曲折。
或许是意外,也或许是天意。
林阳掏来掏去,才发现自己出来的时候不仅没带钱包,也根本没带手机。林阳暗骂自己真是头蠢猪,真是倒霉到了家。
如果倒霉是自己招的,那即便是痛,自己忍了就是。可是偏偏有些事,有些倒霉,即便你不去招惹它,它也会不请自来。就像你在路上正常行走,楼上突然泼一下一盆洗脚水,不偏不斜,刚好浇在你的脑瓜壳上;就像路上突然窜出一条狗,不当不正,刚好咬在了你****的腿上;就像天空突然飞过一只鸟,不前不后,刚好拉在了你仰起的大脑门上。
有些事,该发生的终究会发生,不是你想逃就能逃的掉的,也不是你想躲就能躲的了的。
用个有点唯心的词来说这或许就是“命”。
就在林阳想着婚礼上的事,想着接下来自己该怎么办的时候。地面突然叮了咣当一阵响,紧接着便是无数桃李杏的噼里啪啦地像是聚齐了开会似的纷纷朝自己身上砸过来。林阳刚要伸手去挡,就听着哎呦一声,一个人重重地摔倒了自己身上。尖尖的高跟鞋,狠狠地踩到自己的小腿上,火辣辣般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