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着这个,两个人又着着实实的吵了一场。
这一回赵宏伟是真的坐不住了。他知道另外两个生意上的朋友也放着一笔钱在这个哥们这儿钱生钱,利滚利的,于是打了电话去问。
那两个人还不知道这回事儿呢,平时都是月底时间到了就有钱自动到帐,谁还管他把钱用在哪儿,人在哪里?
这一打听,坏事了!
那小子早已人去楼空!
车子也易了主!据说上百万的宾利,七十万就委托二手车中介给卖了。人家一看开了半年的车,九成新,开也不到五万公里,本来还抱着怀疑态度,后来一看手续全齐,他又是车主本人,只是因为赌博输了人家讨债上门,低价售车,也没再多想,七十万元过帐,车子也过了户。
让他们想找都无迹可寻。
家乡也没打听到他的消息。
想是卷了一笔钱,人都不知道躲哪儿去了。
这个“哪儿”范围很大。有可能在广东省的某处,也有可能在外省,更有可能直接在国外,什么越南,泰国,有钱哪儿不能去?
搞个投资移民两三百万,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的,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朋友劝他:“报警吧。看看靠着警察的力量把这个人找出来。”
报警?有什么依据?说他诈骗犯吗?
他们把钱交给这位哥们的时候,可是什么都没有的.连温州商人那边一纸借条,他们都没有.谁让那是行规.
毕竟这种东西远远超出了国家规定的"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民间借贷约定的利率只要不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倍是可以的,是法律允许的".
不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四倍?只怕他们的这种收取利息的算法,比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十倍都不止了。
当时借钱出去,看的就是一份互相之间不能言语的“信任”。别人也是几百万交过来,二话不说。
哪想,信任在金钱面前,居然分文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