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伟塑胶厂法人代表赵宏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二十万元罚金;
他的罪算是这伙人中最轻的。他不能说是无辜,那罪是真实摆在眼前的:谁让他没有去监管空白发票的去路?没有及时将空白发票注销?而一念之差,将那发票交给别人,去做了违法的事情呢?
这实在是生活跟他开的开玩笑,那些个大头目,赚到手的钱何止千万,单单是享受过的福,都不知道几何了。
惟有他,是真真正正受牵涉进来的。而且,他还没享受到什么福哪!
他不过是卖了几本公司关门之后,一时还没有来得及注销的发票,几本空白发票而已啊。
以最形象的表达方式来讲。
他赵宏伟就是上海11。15大火案里,那八个电焊农民工。
他赵宏伟就是中央电视台大火里,那几个将烟花运入中央电视台工地的无业人员。
他赵宏伟就是那农民工,就是那无业人员哪!
赚的是卖白菜的价,顶的却是卖白粉的罪!
他那位“阿歪”的朋友,当初买他的发票才用了多少钱?
按道理来讲,虚开税款1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
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属于“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就他赵宏伟私下里知道的,何止一百万?
只怕一个亿都有了。
可是,人家知道财能通神。不过是用赚来的钱牛的九牛一毛,就为自己洗月兑了罪名。
到头来也不过是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三十万元以下罚金;这个落差实在是太多了。
他的三年,二十万罚金,与“阿歪”五年,三十万以下罚金。
注意,人家的三十万的罚金前面,还有“以下”二字。
这个“以下”,意味就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