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安青春—追忆北方X大的似水年华 溟河寒秋(十二)下

作者 : 现实Yutinde

第一种情况,见到当事人成功携书从图书馆出来,从犯便赶在他前面到达XX教室等候,待当事人到达该教室,四处张望寻找主犯时,从犯出来说是主犯的朋友,编造理由让当事人把书交给自己,这样便大功告成了。

第二种情况,当事人没能把书从图书馆带出来,这时多半是因为磁条或金属线没有处理干净,导致警报器报警。在此情形之下,老实的当事人都会慌忙跟保安解释说这书是别人的,这时,从犯“恰好”经过,“证明”他看见了当事人作为被委托人的一幕,并且轻描淡写地帮着解释说,主犯很可能因为着急再加上书多,所以其中有的书忘记了办借阅手续。这种情况下,从犯的说辞无论是对于保安还是当事人都是足可以信服的。最终,偷书不成功,但决不会惹祸上身。

因为学校图书馆的防盗措施过于简单,本来偷书失手的几率就不大,而无疑这种作案方式更加的保险,不仅避免了自己直接行窃的危险性,还避免了不能多次作案的局限性。

写海报披露这件事情的人,也是一个被主犯利用过的当事人,他的经历就属于第二种情况,可是人算不如天算,本来已经形成了瞒天过海的局面,但因为当事人是一个推理小说的发烧友,瞬间情况便急转直下了。

这个当事人返回去把这些书放在自己当时自习的位置准备离去的时候,他多了一个心眼,检查了一下这些书中的金属线,果然无一例外,金属线全部被撕下,该同学立刻将情况如实汇报给图书馆工作人员,并且详细推理分析了事情的全过程。

这一海报一经贴出立刻引起了轩然大波,这多少也算是高智商犯罪,估计在北方X大也绝对属于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当然,这个作案方式之所以能成功,归根结蒂还是因为那个年代通讯方式过于落后,在高校里,别说手机,汉显的呼机都没普及,要搁现在,当事人一要手机号,主犯当场就得傻眼。

虽说后来我没继续关注是否抓到了真凶,但因这件事情而起的是是非非倒是让公告栏这东西彻底融进了我那时简单的大学生活。就好像饭后一根烟似的,我每天都会用固定的时间去浏览公告栏,从没遗忘,甚至风雨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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