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兔魂 根正苗红2

作者 : 长剑如花

对于阿光的举动,周围的人说什么的都有,当然有的是台面上的话,有的只是私底下议论议论。

回到无产阶级队伍里来的阿光,受到了学校的表扬,也得到了居委的夸奖。不过,他只是风光了一阵子,接着,就被上山下乡的洪流裹卷着到了农村插队落户。农村里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是正宗的红五类,阿光他的红五类只不过是推理得出的结果而已,没什么稀奇,真好比是庶出遇到了嫡出,阿光心中很是失落。

下乡不久,阿光就已经为自己当初的举动而难受了,从小没有吃过苦的阿光,哪里受得了缺吃少喝的罪。终于,他试探性地悄悄地去找他的那个舍不得和资本家划清界限的妈,这个妈妈后来走出家庭,是个有工作的妈,不管怎么样,想来,妈妈的工作是不会丢的。妈妈数落了他几句,依旧把他当作回家的儿子。人们常说,生母不如养母大,诚哉此言,尽管没有血缘关系,毕竟是从小养大的,有感情。妈妈给他好吃好喝了一顿之外,还给了他一些钱和吃的、用的,这让阿光心里更加难受。不过,表面上,他还是不理那一家人。

每一念此,阿光心中就有说不出的惆怅,下了这么大的决心,做出了这么惊人的举动,竟然收效甚微,阿光不由得生出了一种得不偿失的讪讪的感觉。况且,相比之下,同屋的凌志,一个非红五类子弟,社员们也并没有给他白眼,甚至在不少社员心目中,还比他阿光吃香不少。

和凌志分到一个生产队,住一间屋子,阿光相当不乐意,但是,又没有办法。倒不是和凌志有过什么矛盾,而是面对凌志,他的自我感觉就怎么也良好不起来。

从四年级到高中,相比于一直处于中下水平的阿光,所有的老师都喜欢全面发展、门门功课优秀的凌志。同学们也都喜欢凌志,下课时,凌志的周围总是围了一圈人。邻居们也喜欢凌志,说他长得好,说他懂礼貌。来到农村没多久,社员们又都夸奖凌志,夸他聪明,又肯吃苦。还有,生产队的一些姑娘们,眼睛老是围着凌志转。同样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我怎么就这么不招人欢喜呢?是可忍,孰不可忍!

不是阿光有多差,而是凌志太优秀,这样,凌志并没有对阿光做过什么,说过什么,但是,他的存在的本身,就成了对阿光的一种妨碍。

好在凌志下乡不久,就跟老铁匠学打铁去了,这让阿光暗暗高兴。凌志不在跟前,阿光笑起来也响亮些,说起话来也自如些,也免得自己在他面前闯祸。

阿光忘不了那一次,他差点送了性命,结果虽然受了点小伤,但是,狼狈不堪的经历却让他终身难忘。那天,干活休息时,队里几个小青年打赌,说谁敢骑到队里一头最凶的水牯牛背上去,其他的人就凑钱送他一盒牡丹烟。凌志不吱声,阿光说他敢。结果,阿光一骑上去,那头水牯牛就突然撒腿朝牛棚跑去。阿光起先还庆幸,庆幸水牯牛没有往水里跑,因为他只会一点点水。但是,快到牛棚时,他的小脸惨白了,他望见牛棚的门矮矮的,而他骑在牛背上高高的,只消一会儿,他的头就得被牛棚的木门框撞坏,弄得不好,撞断脖子,非死不可。水牯牛越跑越快,牛棚越来越近,阿光傻了,脑子里一片空白。

一个声音炸雷一样响起:“快跳!阿光。”

阿光清醒过来,慌忙滚下牛背,紧接着,大水牛就箭一样窜进棚里去了,阿光侥幸躲过一劫。幸亏老队长正巧在牛棚不远的地方,千钧一发之际救了阿光。

阿光在庆幸命大的同时,对凌志生出了莫名的怨气,他想:要不是凌志在现场,我不会冲动。要是凌志劝我一句,我也不会逞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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