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欢贪睡,起来时已不见徐少辰的踪影,洗漱完毕下楼,看到饭桌上留的两片面包、半杯牛女乃和一把钥匙。
“还挺有心的”,承欢美滋滋地啃着面包、喝着牛女乃,往厨房寻着徐少辰,人没找到,倒是在壁橱上发现一张纸条:我上班了,把剩饭倒了,碗洗干净,早餐自己解决。
从楼上下来,必定先经过饭厅,再经过厨房,徐少辰将纸条留在了厨房而不是饭厅……承欢看着手中的空牛女乃杯,气的大叫:“徐少辰!你故意的!”
办公室里,徐少辰莫名其妙地打了个喷嚏。
“少辰,注意身体,你可是咱二站的顶梁柱啊。”
“陈站长,不敢当。这是这次的行动方案。”
陈站长接过方案,简要看了一下“花蛇”的资料:花蛇,某年轻女性,年龄在20到25岁之间,日派特别情报人员,左手灵活,能歌善舞,专以美貌引诱我方高层机要人士,获取情报,后将其杀害。据我方可靠情报,花蛇将现身于本周六日方举办的舞会上。
“少辰,这次行动兹事体大,戴局希望由你亲自行动,不管用什么方法,务必抓到‘花蛇’!”
“是!”
刚从站长室出来,徐少辰就碰到了最不想碰到的人——顾湘。
顾湘是军统出了名的美女,她又擅长利用这一点,以致每次任务完成的都很出色,所以很招陈站待见,没几年就升做组长;私下里男同事又都宠着她,更助长了她目中无人的嚣张气焰,自视没有她顾湘搞不定的男人,可偏偏碰到个软硬不吃的徐少辰。
对付这种女人,徐少辰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忽视,可这却恰恰激发了女人的挑战欲,致使直到现在,顾湘还是对他纠缠不休。
“徐组长,这周六的舞会有舞伴了吗?”
“不好意思,已经有了。”
“哦?是哪个组的?”
“不是局里的人。我还有事,先走了。”从顾湘身边经过的时候,徐少辰可以明显感觉到一股怒气,但顾湘还不至于当面和他撕破脸。
“慢走。”好脸送走徐少辰之后,顾湘发狠地说:“我倒要看看是哪路货色。”
家里,承欢正无奈:总不能还穿着徐少辰的衬衫出门吧。不得已又换上那套抹胸小礼服,刚出门,就赚来了无数回头率。承欢故作镇定地低头看路线图,全然没有注意到马路上刚转过弯来的汽车。
滋——伴随着一阵紧促的刹车声,承欢摔倒在了车前。
“小姐,你怎么样?”一个温暖的男声响起。
“没事,一点小伤,是我自己不看路。”
“你的手臂都流血了,我送你去医院。”
“真的不用,没事。”
“小姐放心,我会负责到底的。”
承欢实在不想再站在这里,给周围人当笑料,于是跟男子上了车。
“请问小姐怎么称呼?”
“我姓陆,陆承欢。”
“好名字!‘承欢膝下’,想必令尊一定很疼爱你。”
“我爸爸虽然凶,但的确很爱我,可是……我很想他们。”
“陆小姐对不起,我不是有意提起的”,男子见承欢一副要哭的样子,吓得手足无措。
“我以前在外地上大学,可以连续好几个月不见他们,可是这次……我有点害怕,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去。”
“陆小姐请放心,我会帮你找到他们的。”
承欢知道,这虽然是无能为力的帮助,但伤心的时候有人安慰总是好的,更何况眼前的这个人跟自己萍水相逢,却愿意伸以援手,这对于独在异乡的她已是莫大的安慰。
“对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叫樊……天,双木双叉‘樊’,天空的‘天’。”
“是吧,我也觉得名字得这样介绍才完整,不像某些人。”樊天见承欢的情绪已渐渐恢复平静,便知她和自己一样,也是个生性乐观的人。
“不像谁?”
“啊……我一个朋友,其实也不算朋友,就是……知道名字的房东。”
“是个男的吧?”
“诶!医院到了!”远远承欢看见那个鲜红的十字架,逃过了回答。
从医院出来,承欢的右手手肘处就被缠了好几圈纱布,各种口服、外用的消炎药开了一大包,这让她很是无语:这点小伤贴个创可贴不就行了,非得缠成这样吗?钱虽然不是承欢付的,但她也心疼得紧,看来,这古往今来,医院都是个坑爹的地方。
承欢还在纠结,是该说“再见,樊公子、樊少爷、还是樊先生”的时候,樊天抢先说:“陆小姐,我送你回家吧,就当是补偿。”
“不用了,我还得去别的地方买点东西,你先走吧,再见。”
“陆小姐要去哪里,我送你。”
“真的不用了,今天已经很麻烦你了。”
“这是我应该做的,我说过,我会对陆小姐负责的。”
“你已经负过责了,真的,我已经没事了。”说着,承欢原地转着圈想要说服他,无意中却看到周围已三三两两聚起来的人群,无一例外都在对她的礼服指指点点,再这样在街上逛下去,说不定明天就能上报了,与其这么个火法,倒不如搭一下这免费的“古董车”。
“可是陆小姐……”
“好的!走!上车!”
承欢将徐少辰写给她的路线图拿给樊天看:“你知道这家‘李记成衣店’吗?”
“当然了,这家店是老字号了,很有名的。”
“那就去那里。”
一会功夫,他们就到了店门口。果真气派,承欢不由得在心里感叹。
老板一看是位年轻小姐,身后又跟着器宇不凡的翩翩公子,便知金主来了,自然不敢怠慢,随着承欢的性子试穿了好几套衣服。这承欢也真不让老板失望,凡试必买,光是旗袍就买了好几件,倒是时下小姐们都喜爱的新式洋装,她却不怎么中意。
老板便笑着说:“我看小姐的身材,穿这款新到的洋装应该挺漂亮的。”谁知承欢只看了一眼,便说:“款式太老。”让老板和樊天丈二和尚模不着头脑,老板本想辩解这是这周刚到的新货,却被樊天阻止了:“随她。”看着承欢活蹦乱跳的欢快模样,樊天的嘴角也莫名弯了起来。
在账台准备付账时候,承欢忽然瞥见账台一侧挂着的淡粉色的格子睡衣,忙问老板:“这套睡衣是不是还有一款蓝色的?”
“小姐怎么知道?这是一款情侣睡衣,我给小姐拿两套?”
“不用了,只拿这套淡粉色的就成。”
“这……”老板疑惑地看看承欢又看看樊天。
“啊,老板你误会了,我们不是男女朋友。”承欢忙解释道。
老板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去拿睡衣去了。
从成衣店出来,他们又去了附近的几家百货店,为承欢采购了一些牙刷、牙膏、毛巾等生活用品,直到到了一家卫生纸行门口,承欢却死活不让樊天进,最后自己从店里抱了一个异常圆滚的黑布袋出来。以前在家的时候,承欢就喜欢一次性买上一整箱卫生巾,搞得店主每次都用异样的眼神望着她:不知道这孩子一月来几次……
渐渐地夕阳西沉,将天空染成好看的橙黄色,这时的上海就像恋人相拥的怀抱,温暖而迷离。如果世界上有一个人,她的一蹙眉一滴泪,能让你心如刀绞;她的一浅笑一轻吟,能让你心驰神往;她的一抬眼一呼吸,能让你心跳加倍,那你便是爱了。
樊天看着承欢长长的睫毛上跳跃着的夕阳的余晖,他的心亦如被衣物堆满的车子一样,从下车扶起承欢的那一眼开始,渐渐地被她填满。他相信缘分天注定,小心谨慎如他怎么会撞到人呢?这是一种奇妙的缘分,即便“樊昊”不能承诺给她的幸福,他也要让“樊天”替他完成,他想,他是爱了。
“我到了,今天谢谢你。”
“陆小姐,现在,我们是朋友了吗?”
“当然——不是啊,除非你别再叫我‘陆小姐’!”
“那——承欢,明天可以邀请你‘上海一日游’吗?”
“‘上海一日游’?好啊!我早就想来上海了,高考报志愿的时候我填的都是上海的学校,可惜都没过投档线,后来又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耽搁了,一直说要来要来,都没来成。”
“什么什么高考?什么投档线?”
“哈哈,没什么,都是些摧肝伤身的东西。明天咱们9点在‘李记成衣店’门口见吧。”
“好,我等你。”
“再见。”
“再见。”
看着承欢进了家门,樊天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又拐到成衣店,将那套蓝色的睡衣买了回去。
承欢有轻微的洁癖,不习惯将买来的新衣服没有过水就穿在身上,所以在楼下的浴室冲过澡顺便将新衣服洗净后,穿的还是徐少辰的衬衫。
见徐少辰还没回来,就偷偷跑到他的书房找书看。打小,承欢就喜欢读书,尤其是金庸的武侠小说,她能不眠不休地一口气看好几本。大学时一天半看完金庸上中下整套《天龙八部》的记录,至今还无人打破。可是这里没有《天龙八部》,承欢正对着书架踌躇,徐少辰的声音从背后响起:“你在干什么?”
承欢一个激灵转过身来,发现徐少辰居然光着上身,头发上似乎还有些水滴,显然刚从浴室出来,承欢迅速作出反应:他一定是在二楼浴室,他……的身材真不错——皮肤显着健康的小麦色,结实的胸膛,轮廓分明的月复肌,一看就是常年锻炼的结果,左手臂上有一条长长的伤疤,反而显得更有男人味;承欢想象着他穿上西装的样子,简直比钟汉良还帅!
“看够了吗?”承欢猛地回过神来,这么近的距离,承欢的身高只能达到徐少辰的肩膀,目光突然不知道放向哪里:目光仰视是他的脸,平视是他的胸口,那只能俯视了……幸好他穿着裤子。
徐少辰顺势将手掌支在承欢肩膀两侧的书架上,嘴巴几乎要咬到她的耳朵:“怎么还穿成这样?”
“我……衣服……还没干。”
“你这样是在暗示我什么吗?”
“不……不是。”
“明天晚上跟我去个地方。”
“好……”等等,不该是问什么地方吗,承欢懊恼自己怎么就这么轻易中了徐少辰的美男计!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我先睡了。”徐少辰骄傲地扬起嘴角,起身离开了书房,其实刚才,他也有那么一刹那的失神,闻到那抹淡淡的茉莉花香,他就忍不住想要凑过去。
徐少辰并没有马上回房睡觉,而是在自己的卧室研究明天晚上的行动计划。自从上次在书房里被承欢误闯看到花蛇的资料之后,他就将办公地点转到了卧室。
关于舞会的房子是由日本提供的传统阁楼,先前借着跟陈站长去阁楼品茶的机会已经踩好了点:二楼会谈室隔音效果极好,即使发生打斗也不会惊动日军,至于舞厅,行动一开始,他的一个亲信兵便会去控制音响,将音乐调至最大,这样舞厅的人也就不会有所察觉。此外,随从人手也是他最信任的亲兵,带队的叫郑申,是跟他出生入死多年的兄弟,一直对徐少辰忠心耿耿,他也是徐少辰唯一肯相信的人,就由他来引诱花蛇出动。
承欢看看表还不到七点,自己都还没吃饭,锅里干净得也不像做过饭的样子,就估计徐少辰也没吃饭,便想露一手。毕竟人家好意收留她,管吃管住,还送衣服,她也不能厚脸皮地当座上宾吧,幸好自己平时就是个挑嘴的吃货,总觉得别人做的不好吃,非要自己亲力亲为,结果还不赖,起码她的朋友每次一听她要下厨,就不约而同地从四面八方涌来。
说干就干,承欢撸起袖子,在厨房翻箱倒柜,忽然想起手臂上的伤,又将袖子放了下来,盖住了伤口。承欢简单清点了一下,能用的只有:大米、青菜、红萝卜、鸡蛋、土豆、西红柿。现在出去买肉也来不及了,再说她也不知道哪有卖的啊,以后再问徐少辰吧。
承欢先将食材洗净,把大米添水煮上,然后把红萝卜、土豆切成丁,她现在要做的是——罗宋汤。
“虽然没有牛腩、没有洋葱,也没有番茄酱,但料他徐少辰也没喝过,那岂不是我做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了,哈哈……”一想到绝顶聪明的徐少辰也有被蒙的时候,承欢就开心得不能自已。
等承欢熟练地将“陆氏罗宋汤”做好,米饭也差不多熟了,承欢又开始做蛋包饭,忙的不亦乐乎。承欢向来行动迅速,尤其是制作美食的时候,她可不愿让自己的肚子等太久,不到七点半就全部搞定。
下一步是把徐少辰请出来,在敲响他的房门之前,承欢低头看看已经换好的休闲裤,她可不想再被他欺负一次。
“徐少辰,我做好晚饭了,要不要出来吃一点。”承欢见没有回应,便说:“你睡着了?那就算了……”语气中不免有些失望。
谁知这时,门开了,承欢一看见徐少辰马上多云转晴,开心的样子全写在了脸上。
承欢做饭还真有一手,速度快,质量高,起码到目前为止,色、香俱全。承欢期待地看着徐少辰:“好吃吗?”
“不错,样式很独特,味道一般。”
“吹毛求疵……那汤呢?”
徐少辰尝了一口道:“味道有点甜,汤水过稀,缺少质感,后劲带酸,应该是西红柿放多了。”
吃货的地位受到了严重的挑战,承欢不依,心想这年代他不可能喝过,便大言不惭道:“你净胡说,这是我新发明的‘陆氏罗宋汤’,本来就是这种酸酸甜甜的味道。”
徐少辰突然扬起嘴角,漫不经心地又喝了一口,刚才他还不是很确定,现在承欢居然自己说漏了嘴,他压抑着自己捧月复大笑的冲动,尽量平静地说道:“十月革命时,有一批俄国人辗转流落到了上海,他们带来了不少西方菜式,这汤就是由当时的红菜汤演变而来,上海人取名为——‘罗宋汤’。”
承欢尴尬地用手扶着微垂的额头,上齿不停地折磨着下嘴唇,承欢是个纯粹的吃货,喜欢一道菜,会吃会做不就行了,哪里还管他祖上哪里。她痛恨徐少辰,总是能这么轻而易举的拆穿她的小聪明,想她陆承欢在学校里也是独孤求败的“东方姑娘”,算尽天下无敌手,他徐少辰到底是何方妖孽?!
“不许骂我!”
“……我没有。”
“把头抬起来。”
“……我要睡了,碗你洗。”接着,承欢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逃回卧室。留下徐少辰一点点就着“陆氏罗宋汤”,将盘子里的米饭吃了个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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