凰涅天下 395服议之争

作者 : 君朝西

朝廷下了赐谥官诰及御赐祭文,由宰相偕众宰执宣旨读谕,并携门下都官、太常齐至祭拜,这是仅次于皇帝亲奠的规格。原本赵构想御驾亲至以示隆恩,但被丁起、胡安国、谯定等都堂、门下官员一起谏阻,省得皇帝在灵前见到那对“伉俪”生出是非。因为这两三日来皇帝暴怒杀人的表现,宰执门下重臣都认为皇帝已失却帝王的冷静克制,还是少生事端为好。

朝堂这一回定谥特别快,仅三四日就出来了。

往常旦有争议的定谥,文官们至少要吵个十天半月才有结果。那些有封谥资格的品官之家停灵特别久,就是因为按赐谥之例,必须在灵堂宣读,不可在出殡下葬后再宣赐谥诰,所以非得等着朝廷赐谥下来后才敢出灵。

但名重生停灵仅七日。宋人丧仪的停灵时日并无统一,有三五七日,也有长则百日。但名重生向来不喜礼仪过繁,尝言“哀者,在乎心,不在乎礼”,故一众子女遵从他意愿,只停灵七日。朝官们头回遇上了“不等谥”的人家,太常和都堂门下只能快议快决,赶着在停灵三日后定了出来,否则莫说出殡后颁谥极不尊重,就算再迟上个一两天也要备受非议。皆因东海之战后,名重生的声望已达到极高地步,朝廷若表现出轻忽怠慢,必会引起江湖武林的强烈不满。在这种景况下,朝廷的定谥和追赠都不能不快。而快,就意味着争论的两个派系必须互相妥协让步,否则,哪有这么快就出结果?

众官肃穆而行,名可秀和卫希颜在官员致奠的灵堂门口相迎综琼瑶重生继皇后最新章节。

灵堂内铺了白边素色的毡席,两人都只着了白布袜,头戴粗麻斩衰冠,额系首绖(die),绳缨垂于耳下,身穿白布深衣,襟上缝着衰片,腰系绞带,上加腰绖,衣冠带均为粗麻,却无损两人的风采气度,唯面容沉肃,庄穆更胜平常。

众官看清卫希颜的服冠,都大吃一惊,眼眉止不住抽了两下。

这是斩衰服?!

宋人的丧服之礼承自先秦,唯上衰下裳的衣式改为深衣式样,但五服的等级和持服规制都未变,按先秦《仪礼丧服》分五服,其中最重的服礼是斩衰:子及未嫁女为父母,媳为公婆,承重孙为祖父母,妻妾为夫,均服斩衰。但为人婿者,只为岳父母服最轻一等的“缌麻”。

——卫国师这是以“媳”的身份持服吗!?

众官强捺惊愕表情,于门廊下月兑靴,均穿着白色的细麻布袜,踩着毡席鱼贯而入,进入灵堂后便齐列于香案西侧。

香案两旁香烛缭绕,案上正中置放着名重生的牌位,左右摆放着祭物。)

诸官闻听此言不由得嘴角一抽,眉毛一抖。

丁忧?——这是丁哪门子的忧网王之废宅女!

按本朝丁忧之制,凡官员有父母丧,须报请解官离任,服满三年后起复。但从来没有女婿为岳父母丁忧守制的规定,只有服缌麻三个月的丧服礼——卫国师真当自个是名重生的“媳妇”了?

退一万步讲,就算朝官们勉为其难接受了卫名二人的结侣关系,那卫国师也应该是“夫”啊!无论是从国师枢密使的地位还是从大宗师的身份来讲——眼下这是要闹哪样啊?

也有个别人惊愕后暗中心喜的,不免动了心思。

丁起拿着这奏折只觉烫手,但见名可秀淡静的神情,一时模不透这两位的真意,但无论如何,卫国师绝不可丁忧离任三年,否则岂不遂了某些人想夺兵权的目的吗?他瞥了眼沉吟状态的胡安国、惊愕中隐有喜色的范宗尹,轻轻咳了一声,说道:“按礼,以卫国师的情况,亦可不必丁忧言下之意,国师你按女婿服丧就可以了。

卫希颜抬了下眉,说道:“丧服之礼,源于对亡者的悼念和表哀痛之情。黄帝之时,朴略尚质,行心丧之礼,终身不变;而至唐虞之日,淳朴渐亏,虽行心丧,更以三年为限;又至三王(夏禹、商汤、周文王)以降,浇伪渐起,故制丧服,以表哀情

卫希颜说的这段话出自唐代经学家孔颖达,在其所著的《仪礼注疏》中对丧服制度的形成作出了这样的表述,为宋代儒家们认同。

堂上重臣均不知卫希颜忽然说出这段话的用意,便又听她道:“大宋以仁孝治天下,孝道为重。孔子言‘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可见,为人子女,为父母服丧,是人之大孝。然子夏所定三从之礼,却是未尽于孝道之义

孔子这句话的意思是:婴儿在襁褓之中,父母要花三年时间精心照料、细心呵护,给予无微不至的关怀。为了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在父母去世后,子女要守孝三年,是应有的孝义啊。

孔子的弟子子夏在为《仪礼》的《丧服》篇作传时,提出了后世遵循的妇人“三从”之礼,《传》曰:“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齐衰一年。为何也?妇人不贰斩也。妇人不贰斩者,何也?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故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妇人不贰斩者,犹曰不贰天也,妇人不能贰尊也

子夏《传》中这段话的意思是:

女儿出嫁了,只为其父母服齐衰一年之丧,而不是未出嫁女的斩衰三年。为何呢?因为女子不能守两个三年的丧期。何以故?男女有别也。其别在于女子有“三从”,故其丧礼也随之变化,无专一不变的道理。哪“三从”呢?即未出嫁的女子跟随着父亲生活,已出嫁的女子跟随着丈夫生活,丈夫死后跟随儿子生活。所以,女子在未出嫁时,以父母为天;出嫁之后,以丈夫为天。是故女子不守两个三年之丧期,犹如吾人不能同时有两个天,女子亦不能有两个最尊贵的天。

也就是说,女子未出嫁时,本来须为自己的父母守斩衰三年丧;但出嫁了,不依赖父母而生活了,斩衰三年丧即转移至夫家,为夫家父母而守。若出嫁后自己的父母去世,则只守齐衰一年丧。

但卫希颜却说,《仪礼丧服子夏传》中提出的女子“三从”与上古圣皇圣王崇孝及孔子提倡的孝礼相悖。

她挑了下眉毛,扫了眼诸官还没反应过来的惊木神色,接着方才的话道:“女婿与岳父母无血缘,未受岳父母生养之恩,是故从姻亲长辈而论服丧礼,此亦有理。然女子者,无论出嫁与否,父母怀三年之恩不变,却因嫁而降了服丧之礼,难道出嫁就改了生养之恩吗?——子夏之礼,有违上古和圣人孝道,卫轲不以为礼,弃之!”

……

作者有话要说:丧服的礼仪之争很重要,比如涉及到女子“三从”的问题,如果从丧礼上打破,就意味着“三从”之礼受到动摇。——所以,名、卫的目的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重生毒眼魔医。

备注:

1、开府仪同三司是什么官职:

“开府”,始于汉朝,唯三公(东汉指司徒、司马、司空)、大将军、骠骑将军、卫将军等位同公的将军可以开幕府。

东汉,有“仪同三司”的加号,得授者可以得到与三公一样得仪卫、待遇。魏晋以后,将军开府者甚多,称“开府仪同三司”。

隋唐时为“开府仪同三司”成了文散官、正一品。

宋朝元丰改制,改使相为开府仪同三司,为从一品,后来成了加封有大功的文武重臣的荣衔。

——但无论是检校官还是开府仪同三司,这两个荣衔加起来也比不上一个三公(太师、太傅、太保)或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也称三少。给名重生的赠诰中加了一个“开府仪同三司”,这是名党为首的派系和胡党为首的派系互相退了一步的结果:名党不再要求追赠太保,但胡党也必须同意追加一个“开府仪同三司”的荣衔。所以么,政治就是博弈,互相妥协,端看哪方妥协更大而已。

2、丧服的五礼: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仪礼丧服》所规定的丧服,由重至轻,有斩衰(cui)、齐(zi)衰、大功、小功、缌(si)麻五个等级,称为五服。五服分别适用于与死者亲疏远近不等的各种亲属,每一种服制都有特定的居丧服饰、居丧时间和行为限制。

上述丧服的等级差别,清楚地显示了如下特点:

1)父系、母系有别

一个男子的亲属包括父亲方面的父党,母亲方面的母党和妻子方面的妻党。父党为宗族、宗亲,母党为外亲,妻党为内亲。

在父权社会中,只重宗族、宗亲,不重外亲、内亲,血统更是只论父系。

体现在丧服制度中,就是对父系亲属的服丧范围十分宽泛,直系亲属上至高祖父母下至玄孙,旁系包括高祖父所传全体宗族成员,无不有服。母系却只对外祖父母、舅父、姨母及姨表、舅表兄弟有服,而且服制比父系对等的亲属轻得多,如为祖父、伯叔父都是齐衰不杖期,而为外祖父仅是小功,对舅父仅是缌麻。

2)亲疏有别

丧服制度偏重父系,五服的轻重也主要体现父系宗亲之间亲疏不等的血缘关系。血缘愈亲的服制愈重,血缘愈疏的服制愈轻。

根据五世亲尽的原则,从本身算起,往上往下有服之亲都只推到第五代,出五服范围,就无需为之服丧了。

3)男女有别

丧服制度中男女的不平等是十分明显的。

如夫妻之间,妻为夫服最重之丧斩衰三年,夫为妻则只服齐衰杖期。

同样,妻为夫之父母所服之丧要大大重于夫为妻之父母。又如父母都是生身之亲,但《丧服》规定为父斩衰三年,为母是齐衰三年,如果父亲还在世,只能服齐衰杖期。另外,对本族中已经出嫁的女性成员,服制都较其兄弟为轻。

4)嫡庶有别

古代允许多妻,但正妻只能有一个,余者为妾。妻、妾的地位尊卑不同,有严格的区别。《丧服》规定妾为妻服齐衰不杖期,妻为妾则无服。

妾之子以父之正妻为嫡母,要服三年重丧,而正妻所生的嫡子则不用为被称作庶母的父之妾服丧(后世改为服齐衰不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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