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282 第一百二十六章 班底一

作者 : 陈家公子

()王德不知道是否是太过信任林文,这抛下个官儿任命便走了,也没给什么交代,什么支援,就给了做空空的县衙府,至于衙役,师爷之流,王德全部交给林文去任命,左右不过些不如品的角色,谁会在乎?

再说现在这诸罗山根本也没有什么外人,这些差使都是自己人做,王德放心的很。许弘文对这个县令的位子落到林文的身上也没什么意见,这个落魄的生自比张良,图的都是大事,自然是不会在意这个官位,再者有宋一来,这文官本就自成一系,那是自始自终的压制着武将,其实自宋初开始皇帝,宰执,台谏三个权力主体相互制衡,以三方权力制衡的方式形成最容易达到稳定的结构,一般来说,除非其中两方联合起来形成稳定的政治同盟,他们的决策无论正确与否都很可能通过,形成事实上的独裁**。不以言获罪,君与士大夫共治天下,以文御武,强干弱枝。这是宋代的政治传统,建炎以后虽然由于特殊的情况一度让这个政策出现了偏离,形成了所谓的大将集团,待南宋小朝廷站稳脚跟后便马上收揽兵权,岳飞为什么会死?恐怕其中便有这个原因。

许弘文虽然科考是屡屡名落孙山,根本就不是文官出身,却自比文官,这宋一朝的文官系统虽然内斗的厉害,可是一旦涉及到对外那是没的说的,枪口保管一致。这林文虽然跟这个时代所谓的读人沾不上边,可是许弘文认为他是,自然把他当做一边的,在这个以武人为主的集团内,许弘文本就举步维艰,如今有了这么个同类,如何不大力扶持,反正这个诸罗山需要个官儿,给谁都是给,当然要给自己人,不可让于那些武人,白白糟蹋了这个位子,祸害百姓,在许弘文看来,武人打仗自然是需要仰仗他们,可是这个治理还是算了,他们破坏的功绩想必是第一流的。许弘文虽然支持林文做这个位子,不过却也没多过问此事,这个事情是自家的大人该管的,自己不必操这份闲心,说白了,是不可多管闲事。管自己不该管的事情,自家的大人看事情深谋远虑,要做的那是一定会做的,没做的自己不可多事。

林文这几天也不知该怎么办,虽然自己来到这个时代也已然不久了,可是认识的人却也只局限于皇城司当日之众,这些人如何会成为自己的臂膀,那何水,孙伟之流如何会屈尊来干这个小吏的勾当,即便他们肯恐怕王德也不肯,可是衙役之流还好说,想这皇城司内总是还有失意的军士,这个想必还是问题不大,可那“六房”呢却不是人人可担当的。

小小县衙好歹也是一方政府,直接对应中央政府,林文记得这朝廷有六部这县衙便有六房。朝廷有吏部,县衙有吏房,吏部其职能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吏房的职能却是负担有对本县吏胥等用人的铨选、授任、考核等任务。户部掌全国疆土、田亩、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县衙中的户房,性质与中央一样,

礼部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明清时代礼部下设4个司: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

县衙的兵房基本上无兵可管,因为正规的武装力量归中央政府管辖,地方性质的武装则归负责治安的“捕班”管理。日常工作主要从事马政、邮传和半军事状态的递解。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县衙的刑房也算是一个很重要的司法部门,因为县域比较大,人口比较多,社会治安案件甚至恶性刑事犯罪总是经常有的。虽然法律规定县官是本县社会治安的第一责任人,凡重大案件必须亲自动手,但能否有效履行好司法职责,关键还是看刑房的能力水平。工部的性质比较单纯,即承担国家工农业生产与工程建设的行政管理责任,涉及面极广。工部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县衙工房的职能没有朝廷那么繁杂,主管河道、水利、城工、桥梁、学校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公益服务性工程建设。

这些事情看起来谁都知道却是烦琐无比,这明当当的县衙六房摆在那里,谁人来担当职责,不是谁都可以胜任的。起码那些只知冲杀的武人很多位子那是做不来的,也许兵房和刑房是可以,那其他的呢?若是无人,那自己这个七品知县如何可做得安稳,若是让往德小瞧了自己,自己今后的日子便可想而知,大丈夫自当建工立业,不可蹉跎一生。

“碧君啊,碧君,今后全都靠你了,我费劲心力保全你,除了看不得你伤心外,还有一个说不得的原由便是收你军以为班底,以防不测,如今这知县我是没法子担当,全靠你的那些人马了,除了他们我也别无所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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