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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抽两口、柱子就跑来喊道:“哥、真看电视了,电视都推来了。”
我与花猫马上冲进号,果然、铁门前用一个架子、摆了一个电视机,大家伙一个个地往前挤。
电视看得很开心,大家很愉快;我也感到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快乐。也许在那种环境中、**太小、太容易满足,容易感动,幸福其实是一种意外的小收获!
那个晚上我睡得很踏实、很香!
第二天、八点多,何干警来开铁门叫我、说是送起诉书的来了。
我心中打鼓、七上八下地埋着头随着何干警到了第三审讯室。见到的是上次提审的那两名女检察官。
待我坐好后、女检察官又开始了,程序式的提问。
程序地问了一遍后,又问:“浩云,你以前在派出所与预审科以及检察院所陈述的口供是否是你案情中的事实?”
我低头回答:“是的,一切都是实事求是的。”
年龄大点的女检察官又问:“在派出所、预审科、以及检察院对你的提升过程中是否有人对你实施了威胁、恐吓、甚至严刑逼供的行为?”
我沉默了一下,想说:王有明越狱之事与我毫无关系、但是我被抓捕组刑讯逼供了。
年龄大点的女检察官轻轻敲了敲桌子,轻声说道:“是不是派出所抓你时、审讯过程中对你有动过一下的行为,如果有的话,不严重、你就不必说了。”
“他妈的,那样整人的方式、如果也叫动过一下下的话,这个世界上有几个人能扛过被你们动二下下?”我心中暗骂。
女检察官继续说着:“其实、一审之中工作人员对嫌疑人实施一些必要的方式方法也属于正常。如果在审讯时不采取一定的措施、犯罪嫌疑人没有几个老实交代问题的。”年龄大点的女检察官说到这里笑了笑,还露出了她的两颗小虎牙,笑得很甜、很好看,有一种成熟的美。
笑过之后、女检察官又说:“每个人都有每个人不同的工作方法、风格,像你这样的人没有案底,所犯的事又直接了当,就算在审讯过程中办案工作人员对你采取过什么过激行为,我想应该也不过是走走程序而已……”
女检察官见我沉默了,女检察官认为派出所与预审科在审讯我时动过粗、劝我不要讲,讲了也起不了什么作用。办案人员在审讯嫌疑人时,虽然上面有规定不得刑讯逼供。但那只是文件、在具体实施办案时、工作人员、特别是一审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生一些不愉快的行为。只要办案工作人员没有对嫌疑人造成伤残,就算嫌疑人反映到了上面、上面也最多对工作人员口头打个招呼而已,并不会对工作人员进行实质性的处罚。
所以女检察官希望我回答她派出所、预审科在审讯我的时候没有对我进行刑讯逼供。
我明白了她的意思后、就回答她:“在以往的审讯过程中没有任何人对我施过粗暴的行为。”
年龄大点的女检察官听了我的回答、笑了。让旁边记录的年轻书记员、记下我刚才说的这句:在以往的审讯过程中没有任何人对我施过粗暴的行为。
年轻书记员写下后、让我走上去看一下,有没有错误?没错就签字、打手印。
我走上前一看,拿起年轻书记员递过的笔、没有签字。而开口对她们俩说了王有明越狱逃跑、专案组怀疑我知情、而对我采取刑讯逼供的事。
年龄大的女检察官笑着回答我:这件事不归她们管。她们俩只是来送起诉书的。
女检察官还开导我讲:“你的案子是检察院与法院顶着压力为你办理的,马上就要开庭审了。如果你现在去告抓捕组的话、也许会造成一些节外生枝,后果也许对你很不利。一旦区检察院与法院压力过大、不愿承接你的案情办理,那么就要上交到市中院。一旦交到市中院,你的刑期起步就是十年以上……”
女检察官告诉我,我哥哥、姐姐都知道了抓捕专案组打过我,也找过相关人员与领导。但相关人员与领导都回答,如果我哥哥、姐姐不服,想上告的话、他们愿意奉陪,将我的案子直接交给中院去处理,阻止区院承接办理我的案子。我哥哥、姐姐妥协了。
女检察官让我签字、打手印,接起诉书。过两天开庭审、早点送去农场,到农场去减刑,好早日重回社会。
我只好签字、打上手印。
打上手印后、女检察官将一份打印好的起诉书给我看了一下,又要我签了一个收到起诉书的书面通知。
我签字后、女检察官让我安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