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蓦地烫了起来,又羞又愧又心疼,不知道做什么好了,只喃喃说道:
“你醒了啊,什么时候醒的?”
他紧皱着眉头,瞪着我,半惊半恼的说:
“我再不醒,我怕我的手都保不住了。”
又看了一眼那手,才猛然现,那手脏兮兮的,粘着泥土,混着血迹,难辨颜色。想到刚才自己口中咬的是这样的手,心中不由一阵反胃,干呕几下,一头冲了出去,边跑边恼道:
“恶心死了,就你那臭手,那么用劲才咬下一层厚灰。”
一口气跑到灶间,取水漱了口,又打了盆清水,端去给他擦洗。
他却只让我帮他净了手,死活不让洗脸,说现在有好几批人都在找他,洗干净了脸,让人看清,会死的更快。
我白了他一眼,撇嘴说道:
“昨天没洗脸,不也差点挂了,要死也得做个干净鬼才行。”
他想了想,没再说什么,任由我将他擦的白白净净,露出一张略带红肿,清秀绝美的脸。我的天呀,看看那剑眉,那星眸,那挺鼻,那薄唇,配上那瘦削的脸型,如果再大个几岁,标准的女人的克星。
见了他的脸,我有些自惭起来,亏我还对他说自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看来以后得改词了。
见我呆呆的盯着他的脸看,他一阵别扭,粗声说道: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
我喜滋滋的说道:
“哇,赚到了,没想到捡到个漂亮的弟弟来。”
“漂亮?你再说一次试试?”
听到他咬牙切齿的低吼,我忙改口说道:
“不是漂亮,是美丽,错了,是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俊俏少年,是……”
“够了!闭嘴!”
看了看他脸色,乖乖的闭上了嘴,想了一会,又问道:
“对了,那些人为什么追杀你?”
……
“你不告诉我,等他们再杀来,我岂不做了枉死鬼,死不瞑目的。”
“你现在逃走还来得及,他们不会那么快再来的。”
我断然拒绝道:
“不行,我不能丢下你自己逃跑。我决定了,以后你就是我弟弟,我会永远照顾你的!”
“你不怕死?”
“怕!可还是不能丢下你,大不了我们姐弟俩一起死。说不定,下辈子就成了亲姐弟。”
……
“对了,还没告诉我,他们为什么追杀你?”
“……争夺继承权。”
“看来你家很有钱了。”
……
又是不回答,我无趣的说道:
“唉,真无聊啊,又是老一套,都不会换点新鲜的剧情。那家业有什么好,为它争得头破血流,性命不保。即使争来又如何,一个人管理一大家子,可不是轻松的事,天天忙死忙活的,挣的再多财富,自己又能花掉多少?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到底是为谁辛苦为谁忙?”
说完,轻轻的哼唱起来:
……
流金岁月人去楼空
人生渺渺在其中
荣华富贵呀飞呀飞
世上的人他追呀追
荣华富贵呀飞呀飞
何时放下歇一歇
能不能愿周吉祥夜吉祥
愿用家财万贯
买个太阳不下山
越唱越有感慨,反复唱着后半段,看他闭着眼睛,似是睡着了,我的声音渐渐小了下去,渐止无音。他却睁开了眼,问道:
“很好听,怎么不唱了?”
我站起身,说道:“我得做饭去了,要不,我们都要饿肚子。对了,要不先给你请个医生,呃,我是说请个大夫替你看看伤势。”
“不用,我怀里的瓷瓶呢?”
我想了想,从怀里掏出那个翠绿色的瓶子,递给他,他从里面掏出一颗黑色的药丸,张口吞下,又问我:
“那个黑色的瓶子呢?”
“那个扔了,里面的药粉全倒你伤口上了。怎么,你若要,我再捡回来。”
说着便扭身出门,却听里面一声咒骂,回头看他,却见他脸色铁青,心里一惊,忙问道:
“怎么,那药有什么问题?”
他气急败坏的说:
“笨蛋,你知不知道那药有多珍贵,任你多大的伤口,倒上少许就能止血化瘀清毒。多少江湖人士千金难求,你倒好,一下子给用完了。”
啊,我哪知道这小子身上有这么值钱的东西,早知道留下一半卖了,也够我吃下半辈子了。心下一转,就冲到他身边,伸手就要去解他伤口上的布条,他一手推过我,问道:
“你又做什么?”
“我看看你伤口上的药还能刮下来一点不能,能的话,拿去卖了也财了。”
“你……你敢!”
看他一副想也别想的怒容,我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又把注意打到那个翠绿色的小瓶身上。他却像知道我在想什么似的,看着自己手中滴溜溜的把玩着的瓶子,慢吞吞的说道:
“这瓶里面是内丹,寻常人吃一颗可以补充体力,提升内力。重伤之人,哪怕只剩下一口气,只要吃下一颗,也可以吊住半条性命,就死不了那么快。”
一席话说得我双眼亮,眼前好像好多的银票在向我招手,他看了我一眼,又继续说道:
“现在还有三颗,卖了之后,会有很多的人来找你买药,你若没有,他们也不会相信。还有,若是以后我们再受伤了,就只能等死了。”
一句话彻底打消了我以药换钱的美梦,垂头丧气的做饭去。
吃过饭,我面色难看的指了指院中的四个尸体,问卫七该如何解决,先表明我是不会挖坑埋他们。
他沉吟了一下,说要不烧了吧,说完便睡去了。
于是我便用粗木棍把那些尸体推做一堆,周围放了干柴,用火点了。看着熊熊的火焰,心中一片麻木,这应该就是毁尸灭迹吧。
随后又想到米粮已所剩不多,而那十两银子,已所剩无几,卫七又伤重在身,失血过多,极需要大补,我该怎么办?
顺着小路,走出树林,看见一条东西大路,而我却不知往哪走,才是通往城中的方向。所幸遇到一老汉赶着骡车,要去城中最大的富商宋家送柴,我便搭了顺风车。坐在堆得高高的干柴上,心下一片茫然。兜里这点银子,是买伤药,买补品,还是买米粮?
正沉思中,那老汉停了骡车,原来是到了宋家后门,我和老汉道了一声谢,又和他约好时间,在城门口会合,请他再帮我载回去,那老汉很爽快的应了。
我在街上转了几圈,进了几家医馆,被告知,最近世道不太平,金疮药奇缺,价格暴涨,我那点银子根本买不了三天的药量。而补品,想都不用想了,米粮倒是够。
转来转去,竟然转到了卫七曾说过的聚福德酒楼,隔着一条街,呆呆的看着对面,看着店小二殷勤的招待那些衣着鲜亮从容踏进大门的客人,看着店小二横眉怒赶衣衫褴褛在门外企图乞讨的乞丐,随口出一声叹息,感慨道: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说得好!”
扭头却见我的前方不远处,一个身着浅青儒衫,清瘦隽秀,书生模样的年轻男子,神态温和,清澈明亮又仿佛隐含一丝激赏的双眸正看着我。见我略带茫然的看着他,略一颔便又前行,方向正是聚福德。
心下一动,忽然想起好像,曾经,在潇湘看过一本小说,女主没钱偶遇一书生,就对其上演一套剧情,如愿骗得银子。如今……
暗自一笑,书生,对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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