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封不冻的爱I :断了跟的水晶鞋 第十章 鸳鸯相抱何时了 (五)

作者 : 炅灵子

日子如小河流水,在眼皮底下潋滟而过,时而掀起涟漪,时而静如止水。

在深圳这种地方,精通英语跟国语却不会粤语的我要比那些精通粤语却不会英语跟国语的人更没有竞争力,找份工作简直比登月还难。不是说普通话已经普及了吗?确实普及了,广东的本地人都学会了普通话,外省人都没学会广东话,于是普及普通话直接给本地人带来了天生双语的优势,令我们这些只会普通话的普通人处于明显的劣势中。在求职道路中连连碰壁后,我决定面壁思过。很多人到了加拿大学会的第一门语言是粤语,其次才是英语,恐怕再过数年,加拿大的官方语言就要由英法变为英法粤了。在那么好的语言环境下,我这么冰雪聪明,怎么就没学会粤语呢?我敲着自己的脑门,扪心自问道。

潘岳安慰我说,在中国找工作宛如找饭店,你来到垂涎已久,生意兴隆的某饭店,发现里面已是人满为患,你决定排队等待空出的位子,但是在你等待的过程中,早已有人托关系从旁门左道溜了进去,所以你只见有人离开饭店,却不见空出来的桌子。出于饥饿,你变得饥不择食,选择了不和你口味的饭店,但是仍需排队,因为此时是用餐的高峰时段,在你饿着肚子排队的时候,看到有官人带着孩子们大摇大摆的从正门走进去,你愤愤不平的问接待小姐为什么他们可以进去,小姐说因为他们有预订。此时你已经快要饿死,所以你想尽办法通过歪门邪道填饱肚子,于是在你偷面包的时候被警察抓个现行。在监狱里面,你暗自发誓,出狱后一定要扩展人际关系,走后门才是王道!“所以你准备好走后门了吗?”潘岳一本正经的问。

潘岳的歪理邪说怎么听起来还挺有说服力的?我倔强的摇了摇头。于是潘岳改变了战略,由歪理邪说转为打击刺激:“~!@#$%^&*”

“说什么鸟语呢?听不懂!”我抱怨道。

“小姐,你以为你会说人语很了不起吗?还不是一样听不懂鸟语!”

“我干嘛要听懂鸟语!”

“因为你生活在鸟语花香的深圳。”

“………”

我觉得走后门总比被包养强,于是勉强接受潘岳的提议到他爸爸的公司担当英文翻译,这虽然不和我口味,但我已变得饥不择食。两天后,我就一身工装的坐在了舒适的办公室里。迄今为止,我仍未见过潘爸真容。虽然潘岳总以他爸忙为借口,但我心知肚明,我与潘岳的组合属于木门对竹门,欲得到家长的赞同还需跋山涉水,翻山越岭。

不知是我的身份遭到了嫉妒,还是我的语言能力遭到了鄙视,还是潘父对我的态度遭到了效仿,公司里的人通通对我敬而远之,唯有一个不怕死的愿意跟我搭建起友谊的桥梁。他是公司里的项目经理,叫李哲仁,也是从加拿大游回来的海龟,待人热情友善,平日对我百般关爱,我们之间的关系全公司上下人尽皆知。

正是通过潘父的爱将李哲仁,我终于目睹了冰山真面目。菲菲跟潘爸的年龄相差二十岁,也许全世界的人都会胸有成竹的认为菲菲是爱上了潘爸的钱,当然了,这也是我起初的想法,但是见到潘爸其人后,我彻底改变了看法。他是位魅力十足的中年男子,跟其他那些挺着啤酒肚,一脸沧桑的糟老头子截然不同。他英俊潇洒,高大威猛,玉树临风,*倜傥,在他身上可以看到许多潘岳的遗传基因。他不爱笑,写着一脸的威严,他不爱说话,写着一脸的智慧,我差点就爱上了他。

我后来跟潘岳开玩笑说:“难怪你不让我见你爸,闹半天是怕我爱上他。”

跟潘妈有着天壤之别,潘爸对我的态度冷得如同火星上的温度,他那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基因倒是遗传给了潘岳,记得初识时,潘岳对我的态度,跟潘爸现在的比不分上下。不过既然成功的融化掉一座冰山,我相信自己有足够的火气去融化另一座更高更大更冷的冰山。然而事实证明,是我过于天真无暇幼稚可笑了,这次我的遭遇追随了泰坦尼克号的足迹,撞入冰山后自生自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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