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在下一次见到冯朗的时候,赶紧提了自己的想法:“嘿,你不是说你外婆家种有葫芦嘛?那个,我能不能跟你一起去摘啊?”我知道他外婆家离县城的距离不算远也不算近,坐车估计20分钟,可是如果是骑车的话,估计需要三倍的时间吧。♀
“你想自己选啊?可以啊,正好这个周末我要回一趟外婆家,到时你跟我一起去吧。对了,你有自行车吗?”没想到他很爽快地答应了。
“呃,有一辆,不过很久没骑,现在都生锈不能用了。但是应该没什么问题,这么多同学,总能借到一俩的。”
“这样啊,你确定能借得到车子么?”
“嗯,车子我来借吧。”总不能什么都问别人要吧。
“那行,到时我们就骑你借的自行车去吧。”
这个事就这样定了下来。由于我爸之前就已经清楚,所以请假也理所应当地变得简单。虽然在借车的时候,也理所当然地发生了一些小小的不愉快,可这些小小的不愉快,却最终演变成一个happyending。
当我向许洛提出借车的请求时,许洛一口就答应了下来,还对我说道:“没事,你慢慢用,等到周一你骑来学校时再还给我。”我没想到这次借车居然会这么顺利,原以为至少要费些周折。虽然我跟许洛算不上是特别好的关系,但是至少,他是为数不多没有对我恶言相向的男生,而我和他也能像朋友般自然轻松地交谈。
只是当他满口答应将自行车借给我用时,站在他旁边的郑文江用一种不可思议的口气在问他:“你怎么会同意借车给她用啊?她这样的人你都要搭理么?”我刚刚还满心雀跃的心情,瞬间低落了下去,已经转身离去的背影停顿了好一会儿,才稳住气息,打算继续前行。
“我交什么样的朋友,我自己心里有数,并不需要别人来指教,谢谢。”许洛的声音不大不小,刚刚好地从身后传来,惹得我的眼泪一瞬之间在眼眶里打起了转转。郑文江被许洛的话噎住,但是并没有多说什么,于是这个话题就此作罢。许洛的哥哥也是校外出了名的古惑仔,这一点,我还是清楚的。
我深深地呼吸了好几口气,才终于再次稳住了气息,继续朝前走去。原来,能被朋友当众承认与支持,是这样的感觉啊。原来,这种感觉是这样地棒,甚至连带着之前的失落,都通通消散了。原来,我还是可以得到承认与支持的!
周六的一大早,冯朗就载着我往他外婆家骑去。可是我真的没想到他外婆家突然就变得那么遥远起来。我坐在自行车硬邦邦的后座上,感觉都坐起了茧,抬起的双脚也直泛酸,那个路边的小村庄才总算是看到了影子。
“快停一下,我要下来。”我赶忙唤住了冯朗,叫嚷着要下车。
“怎么了?夹到脚了?”他立马刹住车,把我放了下来。
“没,就是,我坐累了,嘿嘿。”我有些不好意思。
“拜托,要说累也是我累才对,我骑得两腿发软,现在下了车都感觉到自己在划圈圈好不好!”他也笑了,夸张地说道。
“你是很辛苦,可是,没说坐车的人就一定不累嘛。反正也不远了,我们走一下吧,我真的是坐到疼了。♀”
于是两个人推着车,朝着他外婆家慢慢地走了过去。
深秋的太阳暖洋洋地晒在身上,没有散发出耀眼的光芒;乡村小路上迎面吹来的清风,一扫刚才骑车的汗流浃背;旁边的村庄袅袅升起做午饭的白烟,还有那些绿油油的大棚蔬菜,一切美得有些不像话。我贪婪地呼吸着这里的洁净空气,心情前所未有地舒畅。
来到冯朗的外婆家,老人家正在做饭,见到我笑眯眯地打招呼。我也甜甜地喊了一声“婆婆好!”,然后就跟着冯朗去到菜地里摘选葫芦。
看着架子上那些大小不一却同样绿油油的葫芦们,我高兴得乐开了花,选来选去,最后选了一大一小的两个葫芦仔。冯朗帮我摘下来之后,就一直被我宝贝地捧在了怀里,只有吃饭的时候才放下来一会儿。
“我爸说如果想让葫芦长不大,可以试着把小葫芦身上的毛擦掉,它就不会长大了,是吗?”我像个好奇宝宝问冯朗。
“我也不知道,我也没种过,这些都是我二舅种的。下次我帮你问问。”
“那你房间里的那个小葫芦上哪得来的?”
“我二舅给我的啊。”
“所以你要记得一定帮我问一下,这样我自己种的时候就知道怎样才能长出小葫芦了。”
只是最后,我还是没有弄明白这个说法是否正确,因为我和他再也没有说到过这个话题。后来那些撒在我姑妈家前面菜地的葫芦也顺利长大,据说还被当成食材做了菜,而我已经过了对葫芦的关注期。我爸还好心地留了一个下来给我做纪念,只是没熬到春天,它就腐烂了,一如我这次拿回去的这两个葫芦。
走的时候,自行车轮胎的气不够了,于是我们停在路边的修理铺借人家的打气筒打气。我把葫芦摆在车子的后座上,那个小葫芦仔突然很没预兆地就掉了下来,砸在地面上,裂开了一小个缝,让我心疼了整整一个回程。冯朗对我如此巨大的反应觉得夸张:“大不了下次我回外婆家的时候再帮你带一个吧?”
“可是,你再带几个都好,我喜欢的这个也还是裂开缝了啊,算了,不用那么麻烦。”我坐在后面闷闷地回答。
很快,又到了年末,各班开始筹备最新一期的元旦晚会节目,而我也再次加入了班上舞蹈排练的队伍。
今年我们班表演的是一支蒙古族的民族舞,当被请来负责教舞的两个女生走进我们班,我才发现其中一个正是我的小学同学王琰馨。两个人都夸张地大叫起来,然后热烈地拥抱在一起。王琰馨毕业时被分到了一中,所以我们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没有见面,而她也是我转学之后在班上交到的第一个朋友。
那时我家还住在河堤旁的老屋,而王琰馨的外婆家也在那一片,所以我跟她玩的时间最多,两个人的感情也最好。在二小的时候我也参加过两次班级的元旦汇演,不知道为什么,虽然那些女生并不喜欢我,可是还是让我参加了舞蹈表演。或许在集体荣誉感的面前,她们也拥有着以大局为重的博大胸襟吧。当然,一起排练的同学里,也有一些心思单纯的小伙伴,或许我应该稍微自信一些,其实我也不是那么惹人讨厌。
后来的舞蹈练习,王琰馨当然优先选择教我,把我教会了之后,我也辅助她们一起教班上的其他女生。
多年以后在网上看到过一篇汇集了80后集体回忆的文章,里面展示了大量的图片,其中有一幅就是一支铅笔和一盒磁带的合照,配上的文字说明是——如果你看得懂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说明你真的老了。当时我们的舞蹈排练,这两样工具的确成了必需品:先是将舞蹈的选曲录制了两盒磁带,然后每次排练播放完一盒,另一盒已经经由铅笔手工倒带好的磁带,就会马上派上用场。整个过程一气呵成,争分夺秒,为的就是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多排练两遍,以期达到最优的效果。说句不谦虚的话,我当时的手工倒带层级,已经达到了高手级别,这些都是当时经过大量锻炼出来的成果。
最后我们班的表演是否得奖,我真的忘记了。对我而言,历经半个月的舞蹈排练过程,收获只有两个:与王琰馨的重逢,以及与徐萌萌的熟稔。
那时徐萌萌也一起参加了班上的舞蹈排练。她小学的时候也是在二小念的,只不过我们在一班,她在三班,期间并无交集;初一的整个学年,我们都只属于点头之交的同班同学而已,甚至在我对周围环境仅存不多的记忆空间里,几乎没有忆起过这么一个人的存在。可是自从同时参加舞蹈排练之后,每天傍晚我们都一起搭伴回家,然后发展到晚自习也一起回家,最后连中午索性也一起走,渐渐地两人关系亲密了起来。元旦汇演完了之后,我们也没有停止搭伴,最后她理所当然地成了我在初中时期的第二个密友。
其实我们俩的家并没有挨在一起,严格地说甚至是两个方向。她家就在我表姐家的那个片区,所以我们也只能搭伴走到街心大转盘那里,然后她往左转上,我向右拐下,两个人分道扬镳。只是不可否认,两个人一起搭伴回家的这段共同的路上,成了彼此一天中最开心最放松的时刻。徐萌萌是个典型的内向性格,平时沉默寡言,极少说话;而已经慢慢恢复本性的我,却是个典型的外向性格,多话活泼。也许是两个人互补的个性,我们的行程一路上搭配得天衣无缝。而且我也得承认,她的出现,弥补了我在我姐不能陪伴的那些空白时光里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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