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我张扬?没办法,我们那个年代,人人都想当明星,人人都想被看见,不主张谦虚是美德。
“对对对,三爷是说过。”我满口敷衍。
“三哥果然是最了解你的人。”他大笑。
“了解我什么?”
“他知道你到京城的时候,发现我迎娶施春春,会立刻转身逃跑。”
“不是立刻,我站在门外想了好久。”
“结论还不是想逃?”
“不逃要怎么办?”
我一次次说服自己让步,先是认同他娶两个妻子,是为皇位不得不的牺牲,然后接受他与妻子从“有名无实”转化成“名符其实”,因为人人都说,身为太子妃,里子不比外头光鲜。接着,再眼睁睁看见第三顶大红花轿入门……
你说,哪支军队连战连败能不逃跑?
“一个施春春就让你想逃,往后呢?十个、二十个施春春摆在后宫,你是不是要同我势不两立了?”
很好,他说清楚了,未来我得在那一堆施春春当中自处。
我不是没想过,只是每回光是想象,就像万针扎身般灼痛,觉得自己是被困在太上老君炼丹炉里的孙猴子,被三昧真火切割锤炼,沸腾炎灼着心肝脾肺,于是不得不躲,而今,他既挑明说,我坚决守住最后一道防线。
沉吟半晌,我开口:“啊顺,我看过一个故事。”
那是在网络上看到的,内容夹杂了东方神话和西方神话,当时嗤之以鼻,谁知现在会拿来说服眼前古人。
“说说看。”
“有天,一个天神和冥仙不期而遇,他们爱上彼此,但愿不离不弃。但天地有别,两人怎么能够成为夫妻?于是,天庭做出惩处,天神的脚落在哪块士地上,哪块土地便会长出荆棘,刺得他鲜血淋漓;而冥府发出诅咒,让冥仙失去她的美丽容颜,一夕之间,她成了丑陋的巫婆,人见人厌。
天神不舍得冥仙知道自己的容颜已经改变,便毁去所有的镜子,而冥仙不舍得天神受利刺椎心之痛,决定搬到湖泊里生活。
然而,当湖水映照出冥仙丑陋的面容时,她痛苦至极,掩面逃去。天神急急拔腿狂奔,想追回自己心爱的女人,但他踩过每吋土地,瞬间长出的荆棘便刺伤他的相脚,点点滴滴的鲜血落在地上,开出一朵朵红玫瑰。
于是,在我们那个年代,红玫瑰代表的是爱情,男子送女子九百九十九朵红玫瑰,代表他爱她,久久远远。”
“后来,天神冥仙怎么了?”
“天神成了月老,掌管男女姻缘;冥仙做了孟婆,怨偶们喝下她的汤便能忘却前尘,从头来过。唯有天下情人终成眷属,世间怨偶皆握手言和,月老和孟婆才能再次聚守。所以……”我低了低眉头。
“所以如何?”
“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我绝不挡你再娶上十个、二十个施春春。”
“然后呢?”他在等我的下文,他很确定我不是个好说话的女人。
“我不会再妥协,我会逃得远远,这个世纪、下个世纪,只要能逃离你,我头也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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