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鬼 第九章 十五岁

作者 : 尾花先生

我那时才十五岁。

刚上高一,功课不紧不慢,个头已经赶上了妈妈,一切看起来都挺好。

那天不是周末,有很大的太阳,妈妈还特地打电话向我的班主任请假,因为要去参加我外公外婆迁墓合葬的仪式。本来妈妈不想带我去,可耐不住我一直在说。

“如果我不去,外公外婆地下有知,会生气的。还会被二舅妈抓到话柄,以后每见你一次都要和你说,我有多不孝,是白眼狼,外公外婆疼我没有用。”

我在外公外婆身边长大。爸妈忙于工作的时候,都是由两位老人家照顾我的,一直到他们相继病逝。这是连我表哥表妹都享受不到的待遇,多年来一直被舅妈们拿来说:“亲孙子都抵不过一个外孙女。”

妈妈很爱脸面,经不起别人几句讥讽,所以很快就答应了。

我记得我们没有坐大巴,而是坐小舅开的一辆面包车过去的。那个时候小舅还没有结婚,车也是找一个朋友借的,他还要过几年才会做生意赚大钱。乡间小路也还没修好,一路颠簸,妈妈接连吐了两回。

但是一进村子,浓郁的桂花香就扑鼻而来,令人顿时神清气爽。路两边的树长得很高大,都是村民自己家种了数十年的了。

我对风俗并不怎么了解,看到他们一进祖屋,男的就开始戴红色袖章,女的往头上别上一支红色珠花发夹,就问妈妈:“那我也要吗?”

一旁的阿菀翻着白眼,要把自己手里的珠花发夹扔给我,却被二舅妈骂:“要死呀,给我好好戴上去。”

“丑死了,我不要戴。”

二舅妈不由分说,把发夹直接扣到她乌黑的头发上。

他们并没有准备多余的珠花,因为没料到远在香港、不常走动的几个亲戚会特地回来,分到她们时珠花刚好够用。

妈妈看了看我,说:“没事,只要有点红色意思下就好了。”

我那时留着长长的斜刘海,为了不遮住视线,用一支淡红色的蝴蝶型发夹别住了刘海。

大舅妈也说没事。这样最好了,我并不喜欢那种老式的珠花。

然后,他们开始坐着聊天,喝茶,等待穿着黄色道袍的师公宣布扶灵上山的吉时。我刚开始坐在妈妈旁边,但听他们说话很无趣,眼睛就四处瞄。正好有一间屋子,门帘浮动,露出一张小小的脸,稚气十足,盯着我看。

我冲她招招手,她像小兔子一样给吓回去了。

反正也是闲着,我起身走到那屋子里去,小姑娘正坐在一张小桌子前,一板一眼地写字。看到我,眼睛立刻睁很大,把本子捂得紧紧的。她的手很小,我还是能看出那是小学作业本,心里想,这个小姑娘真用功。

她的头上没有别珠花。我问:“你不用上山吗?”

她摇摇头,默不作声,视线落在我刘海上。

我模了模,指着发夹:“你喜欢这个?”

她没有说话。

“等我从山上下来,就送给你,好不好?”

“真的吗?”她眼睛亮亮的,不敢相信。

“真的,”顿了顿,我又补充了一句,“如果骗了你,就……就让我被鬼缠住。”前一晚正好看了部鬼片。

“好。”她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伸出小小的尾指,和我用力勾了勾。

正好风吹了进来,帘子动了动。有一点异样的感觉,但很快消失不见。我继续和小姑娘聊天:“我叫谢春生,你可以叫我阿生。现在换你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王映媛。”

“你怎么不戴珠花?”

“不去就不用戴。”

正说话,外面突然锣鼓声响,紧接着就是鞭炮连环轰炸。我捂着耳朵,跑到大厅里。回头看,小姑娘站在屋门口向我挥手,她不准备去。

这一天,原本可以顺顺利利地跟在爸妈身边,目送着队伍的最前头几个舅舅为外公外婆的灵柩扶棺,一路吹吹打打,沿着色彩斑斓的纸钱,到山上去,师公做法,捡骨合棺。可是,我的脚才踏出门,二舅妈就凑过来和妈妈说:“师公说了,来那个的和八字轻的不能去。”

我知道她指的“那个”是什么,正好几天前才结束,大大松了口气。二舅妈看向我:“阿生好像是轻八字的吧……容易沾上不干净的呢。”

我想装作没听到,一个劲地往前冲。

可师公又说:“属虎、蛇的不能跟去,属鸡的要口衔草,开棺入棺要回避。”

妈妈醒悟过来,一把拽住我,狠狠掐了两下:“听到没?都和你说了,你根本不用来!烦得死,回屋子待着去。”

我不依,恨恨地不肯回。

爸爸口气温和地劝慰我:“听话。你的生肖和你外婆相冲,跟去会惊扰她安息的。”

我还能再多说什么?

其他几个留下来的人倒是高兴得很,有个二三十岁的女人说:“还好不用去呐,山头上那么毒的太阳……”

我走回小姑娘的屋子里,一言不发地坐在边上看她写作业。

她感觉到我的不快,停下笔,问:“姐姐,你很想去吗?”

“很想,那是我外公外婆呢,远远地望一眼也好。”语气里无比惆怅。

她想了下,就站起身,走到门口,从帘缝里往外探,喊了声:“良仔!”

没一会,一个黑黑瘦瘦的小男孩钻了进来。小姑娘和他低声说了几句,他开始一直摇头。眼见不成,小姑娘转头冲我挤眼睛,小大人模样地介绍起这个男孩:“他是良仔,我堂哥,他知道另外一条路可以到山上去的。”

良仔苦恼地皱眉:“可我是属蛇的……”

我顺势拍他肩膀:“走走走,表姐请你吃雪糕。”

小姑娘抿嘴笑,不肯跟我们去,她要留下来继续做作业,一刻钟都不想耽误。

我请良仔吃了足足五支雪糕,他才答应带我抄近道上去。其实就是从斜坡爬上去。

那是一条充满荆棘的路,我远没有小我三岁的良仔灵活,一手巴住石壁,一手拨开乱草,小心翼翼地跟在后面,但很快就被他甩开老远。

“还要爬多久?”我问。

“看你要到哪里。”

“可以望见他们的地方。”

“那山顶吧。”

沿途还能听到很远的地方传来敲敲打打的声音,鞭炮一路不绝。风灌到脖子里,非常舒服,但我不敢分神。直到上头良仔大声地说“到了”,接过他伸来的手,借力蹬上去时,我才大大地喘了口气。

风景真好。房屋村庄田野都变小了,红红绿绿,宛如画卷,不知是谁的神作。然后,我望见远处的山脚有一抹异色,即使隔得再远,我也知道那是栋建筑物。

良仔说,那是村里最大的房子,即使不是最老,也有上百年了。

“那个王意堂家的祖宅?”我一直都知道,这个地方近代以来最显赫的家族。翻开民国以来的地方志,一定会提到他家。

“姐姐你也知道?他家的墓园就在我们后面。”

“啊!”我没有由来地吃了一惊,才慢慢地转过身。古式的牌坊,乌木的匾额,上面书写着两个金边大字:“故园”。

我定了定神。良仔带我走到另一侧,指着山腰处,说:“我爸爸他们就在那里。”

中间隔了个山坡,但外公外婆的新墓地在半山处一个非常醒眼的位置。我看不清人,但颜色分明,直刺刺地映入我的眼睛里。隐隐约约,那边是人声鼎沸,我想,外公外婆一定会心安的,子孙后代都有出息,平平安安。

我对着他们的方向,跪了下去,默默合十祈愿,头着地拜了四拜。妈妈说过,对过世的人都要拜足四拜。良仔学我样,也跟着拜。

我本想就这么下去了,可是良仔说:“好不容易爬上来的,我带你去逛逛故园。”

那墓园四周都被围上了黑色的铁栏杆,间杂着灰白的纹路清晰的大理石柱。

“西侧有个栏杆松动了,我们从那钻进去,保准不会惊动守墓人。”

我也才十五岁,玩心正盛,虽然墓园没什么意思,但他说得对,反正无事。

过了栏杆,还有花丛,我们一前一后从石阶上跳下去,在墓园里四处游荡。如果忽略掉那一排排的汉白玉墓碑,整座墓园更像是个小型的植物园。我记得一排排的柠檬桉朝蔚蓝的天空伸展,有个朋友说柠檬桉像人类的果/体。还有菩提和阴香。花台上种着紫罗兰、山茶和玫瑰。别的我再也叫不出名字了。

但是,我很肯定,我闻到了茉莉的香气。有一处摆了几盆茉莉盆栽,我好奇地走过去,看得出是被精心栽培的,白色的花朵缀满枝头。

“守墓人原来还兼任园丁?”

“才不是呢。守墓的其中一个是住我们家后面的祥叔,他说,这家人另外花钱雇人来看护这些花草。”

“真有钱。”我不禁感慨。转身的时候,眼睛随意地扫了一遍,突然视线却定格在一幅黑白的肖像上再也移不开了。

我的心怦怦直跳,双脚一步一步靠近。

那个墓碑上镶嵌着一张温和美好的脸,年轻而俊秀。有一些年代了,眼睛黑白分明,饱含笑意,细细地看,下眼角还有一颗很小的痣。是谁的说呢?有泪痣的人是妩媚的。嘴唇薄薄的,弯成好看的弧度,让人忍不住想亲一下。

真漂亮的男孩子,比我稍微大一点点。

墓碑上写了他的名字,还有他的生卒年月:“1968年6月28日至1986年10月16日”。

“才十八岁呢,少年早逝,真可惜……咦,他的忌日偏偏和我生日同一天……”我目不转睛,喃喃自语,念了几遍他的名字,“王衍之,王衍之,王衍之……”

良仔走过来,手伸到我眼前晃了晃:“姐姐,回神呀。”

我许诺待会下山给他买牛肉干,让他到边上去自己玩,我正沉湎在美少年的诱惑中无可自拔。

我从来都没有见过长得比肖像里的人更秀美的男生,相比之下,谢明珊暗恋的那个周哥哥也立刻逊色几分。然后,我偷偷地想,这么好看,和他翻云覆雨一番而死,我也很愿意呀。不,不,我要更贪心一点,像聊斋故事里一样谈场人鬼恋,哪怕会被拉入黄泉也难以拒绝他的美色吧。

很糟糕,我原本只是遐想一下,不知不觉竟说出了口。瞥了一眼,还好,良仔不在旁边。我松了口气,捂着渐渐发热的脸颊,赶紧补一句:“不过我才十五岁,等我十八岁上了大学以后再和你恋爱啦。”

但想想,还是不对。我怎么对一个过世多年的人犯起了花痴?这是对亡者不敬吧。我深深地吐纳了一会,好不容易才从情思激荡的心绪中挣月兑出来,虔诚地在墓碑前鞠躬致歉。

抬头的刹那,我又神差鬼使地看了一眼那相片,里面的男孩子眼眸里笑意似乎更深了。我揉了揉眼睛,他嘴唇动了动,仿佛在说:“好呀。”

“啊——!”我吓得大叫起来。另外一边,良仔也冲过来拉着我跑,边跑边说:“姐姐,守墓的来了,快跑!糟糕,忘了树上有安监控摄像头的。”

我慌不择路地跑,好几次磕磕碰碰,差点摔倒。

“这里!这里!”良仔指着我们进来的那处松垮的栏杆。

我头也不回地往外冲,没留神,头一下子撞到上面去,刘海散落下来,挡住了我的视线。但我什么也顾不得了,只记得攥紧了良仔,两人一路狂奔,从另一条路跑掉。

我真是怕得要命,心里不断唾骂自己色迷心窍。可镇定下来后,又觉得是自己眼花了。

村口的小卖部里,良仔一面大嚼着牛肉干一面和我说他是如何发现守墓人过来的。我完全没听下去,大口大口地灌着冰汽水,用力地摇头,想把之前的蠢事都给忘掉。“反正绝对是我眼花的错觉。”我暗暗对自己这么说。

我那时才十五岁,精神充沛,少不更事,注意力容易被各种新鲜事物转移。所以,也很容易忘记一些事情。比如,我答应给阿媛的发夹丢失了;比如,我和阿媛拉钩时立下的那个誓约;又比如,我对那个“人”说过的轻狂的话。

最后,一一地灵验了。

它来了!l3l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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