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阳如火,晃眼的日光从天穹直射而下,山峦之间热浪滚滚,刺耳的蝉鸣更叫人烦躁,几声鸟啼从远处传来,鸟儿也像是被热晕了似得,显得有气无力。♀
岁月如梭,眨眼已是三年之后。
光和六年,六月十三。吴郡,西迹山。
五黄六月,正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
烈阳,无风,热浪翻涌。
所谓吴牛喘月,也就是说,吴地炎热的时候较长,水牛怕热,见月亮以为是太阳,就害怕得不断喘气。
叶藏也想要大口喘气。
但是,不可以。
狼性狡诈多疑,尤其,这还是一匹头狼。
他所在的位置,是在一颗大樟树的粗大侧枝上,离地大约五米,叶藏小心地蹲在一团树叶后面,遮挡去大半的身形,只露出一双眼睛和小半张脸颊。
一滴汗珠顺着脸庞滑落,叶藏舌尖一卷,将之吮入口中--散发着酸苦味的汗液,如果滴落到地上,或许会被头狼敏锐的嗅觉探测到。
巨大的树冠犹如华盖,从树叶间隙照射到身上的阳光,却还是灼的人皮肤发痒,但叶藏不为所动,他的目光警惕地在四周游走,只要周围出现一丝一毫的异样,就必然不会被忽略。
“莎莎……”
细微的轻响传来,这是矮灌木和草丛被穿越的声音。
这是一个信号,就是像是雨滴击打水面泛起的涟漪,或者猎物落进蛛网后牵动的丝线震动——伏击者身份的叶藏,如潜底的水兽、待网的蜘蛛一般,顿时提起了精神。♀
一只充满力量感的雄健狼爪踏出了半人高的草丛,接着,苍黄色的狼头探了出了来,但这匹狼并不急着出来,它那墨绿色的双瞳慢慢转动,先缓缓向四周望了一圈,鼻翼也不住抽动,搜索着空气中任何一点的可疑气味。
头狼。
叶藏记得它额头上那一片颜色异样的狼毛,看上去就像是一道黑色的闪电。
这场历时达一个多月的追捕与反追捕,也许即将结束。
在这一个月中,叶藏时而扮演猎人的身份,追寻猎杀这匹头狼和它的狼群,时而又变成落荒而逃的猎物,反被狼群衔尾追捕。
三天之前,叶藏终于杀死了头狼的最后一个伙伴,这个由大大小小二十三匹狼组成的狼群,只剩下了一匹孤独的头狼。
叶藏深吸一口气。
只觉得,天地间忽然安静了起来,只有自己的心跳声,愈加清晰。
树枝轻震,叶藏翻身而下。
林鸟向天振翅。
人却在向下急坠。
而头狼也同时昂首,兽口怒张,喉间发出可怖的低吼。
而在叶藏的眼中,猛兽危险的爪牙只是浮光掠影,重要的是,猛兽的死穴。
在一人一兽即将猛烈碰撞在一起的前一刻,叶藏忽然闭上了眼睛。
许璟的教导声,仿似从虚空中又回荡响起。
气,机,牵,引。
空气在耳边疾行。
剑,气,纵,横。
背负在后的长剑已经执于手中,横在眉间。
气势已达顶峰。
叶藏睁眼,目光被横于眉间的剑锋割断,一半停于兽瞳,一半盯住兽颈。
危机逼近,头狼全身的毛发都瞬间根根竖起,但它并无退缩的打算,在惨白的剑芒倒映在血红的狼眼之中那一刻,头狼怒嘶了一声,一跃而起,反而迎面扑向了半空中袭来的敌人。
狭路相逢,勇者胜。
头狼够勇,但很多时候,英勇只是前提,并不能主宰结局。
剑光同时在两双眼睛中闪过。
这是野兽爪牙和人类冰冷的杀人武器之间的对话。
对话的内容,短暂到不可听闻。
人和狼,在空中交错。
残影落地。
叶藏闷哼了一声,身体在地上翻滚了一周,便又稳稳站立,但胸口的皮甲却被撕裂,三道爪痕足有寸余,鲜血淋漓,触目惊心。
头狼想要撕裂敌人的脖颈,但却冲不过由冰冷剑毫交错编织而成的剑网,被绞为数段,饮恨当场。
瞄了一眼胸口的伤痕,叶藏皱了皱眉,这匹头狼的狠辣程度,超过了叶藏的预计,面对无可躲避的灭顶危机,头狼的第一反应,并不是胆怯逃跑,而是试图同归于尽,而头狼的力量和速度,虽然远不足以杀死叶藏,却也给叶藏留下了深刻的纪念。
“幸好只是皮外伤,要是伤及筋肉,恐怕许先生又会给我一个不合格了。”叶藏叹了口气,摇摇头。
他倒提着手里的钢剑,回身割下了狼首,从腰间扯下一块褐色的破旧麻布,将血淋淋的兽头包了,系在牛皮腰带上,随后抖落剑刃上的血花,还剑入鞘。
“任务完成,我也终于可以下山回去了。”叶藏仰头看了看太阳,“抓紧时间的话,应该还赶得上晚饭。”
想起晚饭,叶藏感觉自己的肚子已经开始发出了哀鸣,自己不在,那小胖子李肥肥,一个人吃两人份的饭菜,估计又该胖了一圈了。
一个多月的风餐露宿,对于两世为人、却同样忍过饥挨过饿的叶藏来说,算不得什么,但叶藏怕的不是饥饿,而是回忆起美食时的煎熬。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当初流浪乞讨之时,冰天雪地、几天几夜吃不上一点东西,也一样熬过来,只因为没有享受过任何奢侈,故而身在苦中也不知苦为何物,直到自己被许先生所救,在养伤时候知晓了吃饱穿暖、衣食无忧的好处,再回过头来,才真正明白,自己以前过的有多苦。
所以,苦不难熬,难熬的是,乐在眼前,自己却须舍弃享乐而投苦海。
但,不舍,哪有得?
许先生说,身不入苦海,则心必入,炼身为舟,或炼心为舟,择其一而为之,否则,苦海无舟,难渡凡俗。
想当个不俗之人,哪有那么容易?!
叶藏一口气过了西迹山东五峰,接下来的山势更险峻陡峭,但丛林树木也更为茂密高大,叶藏索性攀上枝头,如猿猴一般,在繁茂的树冠之间腾跃穿行。
“我也是凡夫俗子,免不了要选一条苦路走。虐身虽苦,却还是比虐心要好得多。”从粗粗细细的枝条和形形色色的树叶之间,叶藏总能准确的找到下一个落脚点,然后,或拽、或荡、或腾、或跃,一个落点接另一个落点,迅捷前行,“硬要去当什么谋士的话,恐怕我这具天罗躯,便会第一个不同意吧。”
叶藏被许璟所救,正是在光和三年的春季,而今,距离于吉为叶藏移魂换躯成功,已经又过了三年有余。
此时再看叶藏,早已经不是刚刚被许璟所救时,那浑身重度烫伤、面目全非,不得不全身缠满纱布,活生生一个人形粽子的模样了。
那副残废的身躯,已经成为过去,并且,利用那副残躯,许璟骗过了包括张迁在内的江东铸造司众人——那个被许璟所救的流浪小乞儿,已经因伤重而不治身亡,而获得了天罗躯的叶藏,则重获新生,拥有了一个新的身份:许璟的某个远房外甥,因家道中落而前来投奔。
此刻的叶藏,十五岁的少年模样,身体虽然没有完成长成,但体格修长挺拔,双肩宽阔,肌肉健硕而不夸张,已经颇有男子气概。
因为餐风露宿足有一月多,叶藏的面容不甚干净,但掩盖不住线条分明的脸部轮廓,乌黑的长发用一根红巾绑在脑后,露出了发际线清晰宽阔的额头,其下,两道剑眉浓烈遒劲,一对星瞳亮若流光,嘴唇薄而冷冽,但唇边总是稍带笑意,仿佛世间任何崎岖,在他眼中都如坦途,一笑而过。
这具天罗躯的身体,会随着叶藏年岁的增加,而逐渐生长至极尽完美的程度。
骨骼和肌肉的生长速度会随拥有者的锻炼强度而不同,锻炼愈强,便更能接近完美,面容则英俊而不显阴柔,阳刚而不显粗鄙,总是恰到好处。
这种说不出究竟该归为何类的美,咋看之下,并不亮眼,但却有一种魔性,它会勾起人的好奇心,让人深切的感受到,这副身躯之中,蕴含着无数惊奇和隐秘,从而令人不经意间与之接近,以便探究。
实际上,与向心力、或者领袖气质不同,这种吸引,是由天罗躯本身的特性引发,和叶藏的个人魅人无关。
概括谓之,则是,天性纯良者愈见天真,心肠险恶者可窥阴邪,杀气充裕者棋逢对手,狂霸桀骜者将遇良才。
魔躯之称,并非谬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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