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 小戎 第四章 安邑风华

作者 : wuli小星星

安邑城不同于后世“东富西贵南贫北贱”的极度不合理构造,除了中心的王城之外,几乎布局都是差不多的。♀因此西门附近商铺、民居、府邸,一应俱全。一路走过去,渐渐地开始有些小商小贩出没于大街小巷之中了。

由于天色尚早,因此还不是很热闹。雪歌第一次来到古代的街市,并没有同其他穿越的前辈一般展现出多少兴趣。试问,若是让你去逛逛这类似古镇老街、小商品集散中心的地方,谁会感兴趣?更何况,雪歌今天还是跟着缘花,有要事在身。

猎户早已等候多时了,雪歌原以为会有不少人,但来者却只是一位十**岁的少年郎,背着一张朴实无华的长弓,衣服上绑着一应狩猎工具,旁边停着一辆双马木车,类似于后世的黄鱼车,上面叠着一只只开膛破肚的麋鹿。好在都是被腌制过的,要不然雪歌见了定要作呕了。当然,更主要的原因是,这个时代的防腐水平实在是不够,只能通过盐这种最原始的方式了。

缘花是这一行的熟人了,仅仅是双目一扫,便明白了什么道:“正好二十只!”少年淡淡地说道:“走吧!”少年瞧了一眼雪歌,而后微微低下头,刚想张嘴,缘花便明白了他的意思:“这位是洞香春新来的雪歌姑娘。”少年用着极其微弱的声调:“在下绯骑,城外猎户。”纵使是这般轻微,雪歌却也是听得个**不离十:大概是人还小面子薄吧!不过能打二十只鹿,真是好身手啊!其实她殊不知,这些麋鹿,绯骑足足打了有半个月,要不然也不会全部腌制一遍了。

缘花和雪歌走在了前面,绯骑则在后面赶着车。十分难得,本来一向有些沉默寡言的绯骑,今天却也憋出了不少话来。当然啦,大多都是有关他平时如何打猎,射术怎么了得之类的。直到绯骑实在想不出该说什么了,便老老实实地赶着马车。

一行人将车赶进了洞香春的一个偏门内,毕竟从大门口进入那么多血腥之物不合文雅。所谓货到付款,缘花立刻拿出了一吊布币给他,绯骑道了声谢。♀若是换做常时,绯骑定马上赶着马车默默地走了。然而今日,绯骑却原地不动地停顿了片刻,直到感觉自己有些失态了,方才辞别离去。

此举倒是弄得雪歌有些尴尬了,绯骑走后不久便问缘花:“这孩子一向这么……腼腆吗?”缘花扑哧一笑,说道:“你觉得呢?不过是个老实人。”雪歌知道缘花的话定有另一层意思,却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一来一回,时候倒也是不早了,洞香春里逐渐来了些过客。洞香春里,酒道、茶道、棋道分明,雪歌由于是第一天来,因此将她安排在了相对而言较为大众化的“杜康居”。相传杜康从黄米饭的葡萄糖中发酵出了酒精,是为“酒祖”,因此这“杜康居”亦是如其大名,美酒佳酿、珍贵稀奇,无所不包:雄烈的赵酒、肃杀的燕酒、醇和的鲁酒……还有阿三喝的自家酿的浑酒。

雪歌眼前顿时闪过一个有些熟悉的身影,而那白衣公子也朝自己望了过来,随即爽朗一笑道:“没成想竟是小妹在此。”“都说了,我有名字的。别叫我小妹!”雪歌有些不快,她可不想就这么被人占了便宜。卫鞅装模作样,拱手一揖而又僵硬笑道:“雪歌姑娘!还请为在下上一壶赵酒。”雪歌拿他没办法,没好气地给他上了一壶赵酒以及一碟豆子。谁也不会想到历史上铁血肃杀的商君竟是如此一个嬉皮笑脸之徒,或许是一种洒月兑吧!

卫鞅这般名士,何时要过豆子这种下酒小菜?道:“传闻‘大盘灭国’三战三捷的阿三先生上洞香春最喜站着喝酒再配上一碟豆子,今日鞅便也来尝尝。”如此一个不起眼的阿三,竟然也能被卫鞅所知,雪歌问道:“阿三真的那么厉害吗?”卫鞅正色道:“棋逢对手,可惜未尝一见。”

“鞅兄!”一个略显老成,或者说还带有些阴阳怪气的声音传了过来。

来者是一位衣着简约,然边角之处却又充斥着华贵符文的贵族公子,看上去似乎不比卫鞅大多少,与他的嗓音极为不符。

卫鞅却是突然变得有些面无表情,看得雪歌一愣,但即刻又恢复了正常,苦笑道:“没想到公子也到酒肆了。”公子微微摇头:“鞅兄倒是高看我了。谁不知这洞香春乃是天下名流汇集之地,我魏昂能来一次也算是荣幸啊!”“雪歌姑娘,再来一壶赵酒。”雪歌又上了一壶酒,因为还有别的杂物,因此先到一边去了。

公子昂瞥了一眼雪歌,问道:“这位雪歌姑娘就是鞅兄昨天救下的小妹?”卫鞅沉吟片刻,道:“公子的消息可真灵通,本来打算带她回丞相府上,不过她执意不肯,便留她在洞香春了。”公子昂靠近了道:“鞅兄若是对她有意思,我也可以上下打点一下。”卫鞅又是一脸苦笑:“算了吧,我什么情况,公子又不是不知。”

几乎是同时间,大量的客人都朝着杜康居的正堂涌了过去。杜康居的正堂是一处论战台,有点类似于后世的擂台,不过可不是用来比武打斗的,而是让有真知灼见之人上台发表言论的。政论之风在那个时代是一种流行,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充分体现了言论自由。当然,也会有些滥竽充数之辈上台胡诌一通,对于这类人往往都是当做什么都没听到。若是有写可圈可点之处的,便拍手称好。而只有那些思维独特,又具有一定高度的见解,才会被人喝“彩”。

一般来讲,客人们也就私下表达一下自己的政治观点,因此像这样“论战”并不多见,或三五日,或七八日。卫鞅记得上次政论那都是快半个月前的事情了,至于公子昂,本身就是来感受一下士风的,如此机会怎能错过?两人皆不约而同地小跑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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