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都大火之后,暴民们一度占据了小梁国的都城,好好地发泄了一通被压迫多年甚至家毁人亡的怨气,纵火,杀人,抢劫,或者变着花样玩弄那些大人物们和他们的家眷……能让暴民们觉得开心的事情被他们统统都做了一遍,然而这些暴民们能做到这些凭的也不过是一腔血勇,这些人里或许有些头目,但是这些头目也只是勇气比其他人足些,说到见地,却并没有高明多少。
所以这些暴民们的团体很快便四分五裂,开始内斗,争抢譬如一条猪腿一个女人这样的小事物,于是很快地,新的军队开到了小梁国的都城,军队的领袖是曾经被小梁国荡平的十七国之一魏国的后人,他们举着天下正统的旗号,很快便有理有据地占据了这片土地,在焦黑的土地上分封出无数崭新的官员与王侯,而那些不想接受这个现实的暴民们,便只能被镶嵌了铁掌的马蹄重新踏进泥里。
在这样的兵荒马乱之中,不会有人记得,三百里皇宫的熊熊大火中,那最终轰然崩塌在人们眼前的奇形石塔,那散落在发烫的碎石之中,并被人当做黄金拆分了的金莲花苞,以及金莲花苞之中,那些早已经没有了生命气息的,穿着昂贵衣服戴着华丽首饰的,邪异非常的小小干尸……
当然,也不会有人记得,那二十四朵金莲花中,其实只有二十三具小干尸。
……
十年光阴,转瞬即逝。
小梁国的都城,如今改名为胜阳,已经在一片焦土之上重新展露出繁华的模样,成为了魏国国都之外有数的大城,那三百里皇宫的旧址也早被荒草掩埋,只有小梁国末代帝王那笑话一样的长生梦,被人在史书里记上了一笔,留作后人警醒。
胜阳的房屋很多都是大火之后重新修建的,年代新近,不管是色泽还是气味,都透露着一种毫无底蕴的浮夸,这和被分封到胜阳的那位成山王的品味也有关系,但是房屋的崭新并不代表这座城也同样会拥有崭新的面貌,相反的,这座城里复苏的繁荣,以一种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这座城里留下了无数藏污纳垢的阴暗之地。
乞丐,流莺,赌场……还有各种合法的非法的组织,都在这些阴暗之地蓬勃发展着,共同构成了这胜阳繁华的一部分。
就在这样的一处阴暗之地,一个挂着留宿招牌的棚屋门口,叮铃哐啷地传来一阵门窗碰撞的声音。
“呸,晦气。”一个袒着胸口捋着袖子浓妆艳抹的女人推门而出,一边用手绢在鼻端晃悠着,仿佛想驱赶走空气中无处不在的腐臭味道,一边指使着一个矮小但是结实的中年汉子,将一个只有出气没有进气的瘦小乞丐给从自家门口拖走,看那方向,是想扔到贫民窟东侧那片荒野地里,那里有一群野狗时不时地叼着些残肢断臂来回游荡,这小乞丐扔过去,估计过个一夜,就会变成那些野狗口中的残渣肉块。
“这小乞丐身上好歹还挂了个丐帮的牌子,你就这样把他扔坟场,就不怕被穿山龙找上门来借机讹你么?”一个精瘦的脸涂得雪白的男子从屋子里踱了出来,蹭着那女人的脖颈开口问道,手也不甚老实,在女人的衣服里钻来钻去。
“冤家,这可是你惹出来的麻烦事,穿山龙找上门来,我第一个把你供出去,反正我与他多少也有几夜夫妻的关系,老娘就这一个棚屋,他来讹我,可没有讹你的油水多……”女人冷哼了一声,打掉了那男子不安分的手,一扭腰,就回了屋里。
“嘿,我可都是为了你啊,更何况,穿山龙找上我,还真不知道是谁讹谁呢,不过我可真没想到,这小乞丐居然这么不上道,他难道不知道大爷我揍他是看得起他么?还真以为一块丐帮的牌子就能让大爷我认了?活该弄丢这条小命。”男子哈哈一笑,依然跟在那女子身后,却顺手带上了门,不多时,便有调笑声传出。
而这个时候,那中年汉子也已经将那小乞丐给扔在了荒草之中并回头离开,接近一人来高的荒草将那片空地给遮挡得严严实实,而那些荒草蓬勃生长的姿态,甚至让人有些怀疑,这荒草地下,究竟埋藏有多少的尸骨。
小乞丐死人一样地在荒草地里仰天躺着,面上青一块紫一块,嘴角的血沫仍未干透,褴褛衣衫没能挡住的胸口一块青黑的掌印,或许是掌印太大也或许是小乞丐实在太单薄,那手掌的印记几乎覆满了他的整个胸膛。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这个中了黑煞掌的小乞丐,马上就要咽气了,甚至那些在荒草地里觅食的野狗也都这样认为,它们已经逡巡着,开始缓缓向着小乞丐靠近了。
小乞丐突然咳了两声,于是更多的血沫从他的嘴角溢出,这两声咳惊得那些野狗夹着尾巴窜远了些,但是对于食物或者说新鲜肉类的渴望让它们根本舍不得跑远,于是去而复返来来回回,而就在这些野狗犹豫的当儿,这个小乞丐本来僵死的面上,竟露出了一丝笑容。
小乞丐咳得越来越厉害,嘴里的血也越来越多,剧烈的咳嗽甚至让他的身体开始在地上弹动,而在一连串几乎无法抑制的咳嗽之后,小乞丐的身体甚至因为咳嗽的动作从地面上坐了起来。
是的,他现在是坐在了地面上,一手撑着地面,一手扶着胸口,脸上是因为连串的咳嗽而带来的潮红,下巴甚至胸口全是咳出来的血沫,而胸口那青黑的掌印,不知何时,竟已经淡化成薄薄的一片阴影。
“果然……”小乞丐喘着气,低头看着血迹之下,自己已经恢复成正常肤色的胸口,嘴角勾着笑,眼里却透着无奈,“……还真的是死不了啊……”
围在小乞丐周围的野狗终于发现了不对,夹着尾巴准备掉头就跑,却没想到小乞丐瞬间恢复了精神,手边模了一块石头就扔了出去。
野狗们一哄而散,只有胆子最大离小乞丐最近的一只黑狗,被小乞丐的这块石头开了瓢,倒在地上,呜咽了两声,抽搐着断了气。
“虽然白白挨了一顿揍让老子很不爽,不过有你开荤也不错。”小乞丐爬起身,走到了那黑狗边上,提着那黑狗脖颈,回头看了看自己被拖来的方向,轻轻地哼了一声,掉头走另外一条路,避开人群出了这荒草地。
……
白花蛇,是那白脸精瘦男子的外号,仗着一手黑煞掌的功夫作威作福,在这片不算小的地面上作威作福,便是这片地儿的乞丐老大穿山龙,也没法对他怎么样,而这白花蛇最喜欢干的一件事,莫过于看谁不爽揍一顿。
小乞丐,其实没有名字,今天叫狗杂种,明天可能就叫王八羔子,叫什么名字全看其他人是什么心情,他今天本来只是想去看看那条街上有没有谁家心情好可以打赏点,没想遇上了心情很好的白花蛇,毫无理由地就被拖进屋里揍了个鼻青脸肿,而自己不过稍作反抗,报了丐帮的名号希望对方给点面子,却不知道那穿山龙是不是哪里得罪了白花蛇,这白花蛇迁怒起来,竟是一记黑煞掌结结实实地打在了小乞丐的身上,当场就打得小乞丐有出气没进气了。
不过是打死了一个小小的丐帮弟子,根本就不是什么大事,白花蛇没当回事,想来穿山龙也不会当回事。
但现在的问题是,这小乞丐不知道有什么神灵眷顾的天赋异禀,居然没有死,躺了一会,咳了一堆血,便又活蹦乱跳了。
小乞丐,也是会记仇的。
死不了的小乞丐,当然是要报仇的。
于是小乞丐在擦干净脸,并用灰土掩盖住自己身上的血迹之后,若无其事地提着那黑狗回到落脚地。
然后,他借口要处理狗肉,从一个断了两条腿同时三天没弄到饭吃的老乞丐手上,弄到了一片断剑的碎片——是带剑尖的那一截,虽然只有一尺来长还被那老乞丐塞在墙角泥灰里塞了很久,但是擦擦干净后依然光亮得能当镜子用。
小乞丐把断剑靠近断口的那一小段在石头上磨了磨,锋刃钝了之后裹上了麻绳,便成了一柄匕首的模样,而后小乞丐试了试,发现这断剑吹毛断发似乎不太可能,但是用来切肉效果确实绝佳,捅进去拔出来的时候,剑身上甚至不会沾上血。
黑狗肉最为鲜美,于是小乞丐慷慨地用半锅狗肉从老乞丐那里换到了这截断剑的永久使用权。
而那老乞丐在一口气吃下了这半锅狗肉之后,当天晚上就扶着肚子流着鼻血靠在某个避风的墙根很幸福地离世了。
小乞丐并不知道这件事,这天晚上,他正模着墙根,偷偷地蹲在了白花蛇的住所附近,一双眼眨都不眨地,盯着那门缝里透出来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