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夙愿得偿梦将圆,怎耐高处不胜寒
云沧王庭。
薇若嘴角含着笑,望着刚才主持完祭祀的阿赫琉斯站在万人中央,享受着万丈荣光。
那便是她的王,他们的君主,云沧的魂灵。
想起前夜,他终于宿在她的行宫。
一夜未曾真正入眠。
虽然只是静静睡着,但她还是欢喜得近乎要疯狂了。她少女时代的所有梦幻陆续都成为了现实——她如愿嫁给了太阳神的儿子,云沧的圣主。仿佛阿若神听到了她的呼唤,儿时许下的愿,就这样成真了,犹如置身梦境。这一刻她终于可以轻轻舒一口气,暂时放下家族的重托,做回那个天真无邪的少女,那个爱做梦,爱在高台上远远眺望还是王子的阿赫琉斯的少女。
那些日子里阳光下梦幻般的人影,如今就躺在她身边,她甚至不敢挪动,生怕一个小小的动作都会吵醒身旁的男子。
许久,她终于敢稍微偏过脑袋,借着烛光看他熟睡的容颜。
好密的睫毛,金色,微微上卷,想小刷子一样在大理石一般光洁白皙的脸颊上投下浅浅的阴影。他的唇色是樱花般的淡,若有似无的,散发着一种神秘。
薇若咬着唇,小心翼翼地抬手,纤细的指尖向阿赫琉斯的薄唇缓缓逼近。在即将触及他薄唇的那一刹那,她停下了。
脑海中突然浮现关于他的各种流言。
各种,让听得人肝胆生寒的,流言。
传言,大王子阿赫琉斯下令杀死王的宠姬大祭司之妹娜丽塔;
传言,大王子阿赫琉斯将十个不听话的俘虏活着去皮,风干之后,做成皮靴送给了领地首领;
传言,大王子阿赫琉斯因为侍姬在观看斗士比赛时,多看了其中一个斗士一眼,将两人处以极刑。
传言……大王子阿赫琉斯的后宫,比王的规模更大……
传言……
不,不是传言,是她亲耳听到父亲大人和叔叔们召开秘密会议,他们说……
说王的死,是大王子一手造成的。
因为大王子忍受不了,一人之下的生活。
讳莫如深。
那些叫人不寒而栗的传言,全都是关于她的丈夫的。
可是即使那是真的又如何?
只要是他,就都可以被原谅,因为他是阿赫琉斯,世上唯一的,阿赫琉斯。
即使这个世界都否定了他,她也会给他千万分的肯定。
因为爱是盲目的。
她爱阿赫琉斯,从少女时代开始,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而今夜,他宿在她身边。
她的人生终于不是与他平行的,终于有了交集。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她能够孕育他的孩子,他们之间的联系,能够更密集一点,如此,世界就完满了。
一切美好如画卷。
只是枕头那畔,那人闭目,却也未眠。
云沧一年一度的祭祀已然结束,王权的斗争却无时不刻不在进行。
处处陷阱,步步玄机。
这云波诡谲的日子,一直持续。
周围一片虎视眈眈,每一举每一动都要千分注意万分小心,不能被暗处的敌人抓住一丝一毫的把柄。否则,他就连最后的一丝机会都无从把握。
那暗处幽幽的鬼火,无时不刻不在提醒着他,一个疏忽,就可能是永远的堕落,无改的咒怨。
因为他是万人之上的那个人。
高处,不胜寒。
而他身处高处,享受那万丈荣光的同时,也需要随时随地战战兢兢。
站得越高,摔得越惨,甚至,是粉身碎骨。
所谓幸福快乐,不过一个笑话,自他知道自己的身份地位起,就不是应该出现在他世界里的东西。凡夫俗子奢望的是权力、地位与财富,而他遥望的,却是安定与平凡。
他所背负的,是旁人看不见的血海深仇。
不能说与任何人听,只有在午夜梦回之时,沉下心来,听那丧钟一样的轰鸣,一遍又一遍地告诫自己,不要奢望那些此生已毫无可能的人与事。
他甚至连自怨自艾的资格都没有。
命运不像有意给他开玩笑,却实实在在,给了他致命一击。
于是,便有了斗争,有了杀戮,有了近乎兽性的,专属于他的游戏。
因为只有那些血,鲜红如烧的血液,能够证明他尚活着,尚在这无边无际无缝无隙的巨网中做着垂死挣扎。
如是而已。
他要这万里河山,却不是最想要,这万里河山。
繁华三千转眼云烟,空逝。
千百年之后,他也不过一抔黄土一抹扬尘一缕飞烟,谁会记得,万人中央他曾俯瞰苍生茫茫。
命运残酷如斯,给他最好的,代价却是,他最想要的。
仿佛让心冷透,就不会眷恋温暖似的。
至少,他是这么骗自己的。
姑且算是自我安慰吧。
他是云沧的王,君无戏言,不能说骗的。
只是,为何这一句连自己都听上去如此不可信呢?
脑海中陡然浮现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盈着水,仿佛燃着火,又像结着冰,每一瞬都有千万种变幻,只是没有一种足以定格。
隔着千重云雾,看见这么一双眼。
爱得铭心,恨得刻骨。
是那么强烈的爱与恨。
只是那爱恨的背后,稍纵即逝的轻蔑与漠然,灼伤了他的眼。
心在抽紧,抽紧,将要窒息。
即便是痛得无法呼吸,还是舍不得移开目光。
害怕的不是这逼人疯狂的疼痛,而是,那双眼转眼无踪,再也找不到痕迹。
因为知道这是梦境,所以更害怕梦醒。
只有在梦里,才能看见这一双,不会流泪的眼睛。
才能这样肆无忌惮地罔顾生死地,狠狠凝视这一双无声胜过千言万语的,眼睛。
唯有这样疼的梦境,才足以使他流连,不舍得醒。
可是,天色终将破晓,第一缕晨曦终究会穿破层层阴云,焕发出新生的光彩,揭开新一天的序幕。
再难舍难分,也终究难逃一场别离。
哪怕这只是他一个人的镜花水月,也无法不亲眼见证碎成满地疮痍。
他终究目送那双眼睛离开,终究,连那个身影都无法留住。
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唯余相逝。
奈何不能相忘。
悲哀不过如此。
“王上,该早朝了。”
他缓缓睁眼,眼底一片潋滟的湖蓝。
更深处,确是黑蓝一片,波涛汹涌的深海。
云沧的早晨终究还是来了,他的梦,终究不过一场空喜。
悲极之喜。
只有他自己知道,这场梦有多真。
清早起来,窗外露珠淡淡,莹莹亮亮地坠着,将落未落。
第一缕晨曦破窗而入,俏皮地映亮了光洁的额头。
她睁开眼,在等。
在等丹秀的选择。
她自认从来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对待背叛自己的人,绝对不会手软。
只是不会手软的程度不同而已。
丹秀是女乃女乃的孙女。
女乃女乃是儿时,给她温暖的人。
无论丹秀怎么选,她都不会杀她。
这就是她的底线。
有所为,有所不为。
“笃笃笃。”门口传来敲门的声音。
丹秀端着脸盆进来给她盥洗,脸上是怎么也掩饰不了的忧郁憔悴。
心事都写在脸上。
她的忧愁纠结太沉重,眉头几乎拧成一团麻花。
宁芜歌徐徐起身,目光悠悠扫向丹秀,等着丹秀下一步动作。
丹秀的步伐有些虚浮,但犹自镇定:“小姐,该起了。”
洗漱完毕,丹秀端进来早食,眼角的余光总是不时地向那碗杏仁粥瞟,走到宁芜歌面前,竟是有些踌躇了。
“放下吧。你也出去吃吧。”宁芜歌偏过头去不看丹秀,作势要喝粥。
就在宁芜歌端起杏仁粥的那一瞬,丹秀的脸涨得通红,几乎是发疯一样地冲上前去,抢下宁芜歌手上的杏仁粥,一股脑地灌了下去,连碗底都舌忝得干干净净——与其背叛小姐,万虫噬心而死,不如速死:“小姐……是李侍郎家的……小姐……”她说着说着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声音都在打颤,然后两眼一翻,倒了下去。
宁芜歌始终没开口。
“那只是淀粉而已。”宁芜歌在心底低低想,“应该是吓得。”嘴角却不自觉地勾起了一缕笑意。
总算,没有看错她。
这丫头虽傻里傻气、粗枝大叶的,但良心到底不坏。
“雪主。”霍祈风从窗口进来,看见瘫倒在地的丹秀,“你没事吧?”
“嗯。她吓晕了。让她在屋里睡吧。该去一趟李府,讨一笔债了。”宁芜歌低头看看晕成一团的丹秀,“点她的穴。”
霍祈风动作敏捷地将丹秀抬到了床上,点了她的昏睡穴。转身要随宁芜歌从窗口出去。
宁芜歌却回过头来,动作很轻地给丹秀盖上被子。
霍祈风看在眼里,心头却泛上一丝暖意:芜歌到底还是没有那么冷。至少,那颗曾经冷透了的心,在慢慢回暖。只要这样,他就不会放弃努力。
宁芜歌的脚程极快,不是武林高手,根本无法追上。即使是霍祈风这样从小武功底子打得极好、一直勤学苦练的,要追着,也需要集中全部注意力。
隔着大半个城,也不过一刻钟的时间便到了。
他们俩闪身进入旁侧的小巷,再出现,是两张不同的脸。
霍祈风跟着宁芜歌也有三年了,三年间每次她都能变出不同的人皮面具。人皮面具的制作工序繁复,市场上极少能买到,她却总能戏法一般变出许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