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透过烟雨梦 第七章

作者 : 朗月星白

“温华!你也忒不要脸。”

温华站了起来,嘲笑般地反驳:“你要脸!你要脸就不会把你妹的礼金全要了。你骗她说,你妈妈是因为找离家出走的她被车撞死了,让她心甘情愿地嫁到宁家。你妈妈当晚病症突发,抢救无效而死,你倒好,顺势连你妈的死也推到你妹身上。你能比我多要几份脸!?我看那时如果不是因为你已经嫁给了我,你想当的便是宁家少女乃女乃。”

“温华!你混蛋!”越晨星尖着嗓子大喊,青白着脸,连身躯亦因为愤怒而颤抖。

“你这个不要脸的东西!窝囊废!”

“够了,越晨星!我没招惹你,你也别来招惹我!”

“温华,我瞎了眼才会嫁你!”

“别给我动手动脚!”

……

室内的争吵声清晰地传到室外,一旁的秘书有些不知所措,在这公司里工作了两年,虽很少看到越晨光,也知道眼前的女子便是自己老板娘的妹妹,这种情况她也不知道怎么应对,就僵在那里尴尬地陪笑,开门也不是,不开门也不是。

越晨光没再听下去,而是转身对着漂亮的秘书小姐扯起一个无所谓的笑,把装在公文袋里的文件交到她手上便离开了。她想,这该是最好的处理方式,对于自己本不该知道的一切不予理睬,充耳不闻。

阳光和熙,覆在路旁樱吹雪的树叶上的薄薄的一层白有了消融的意味。微风暖暖,越晨光出来后一直沿着人行道走,转过一个街角处,又转过一个街角处,如此重复,乐此不疲……

难怪昨晚宁唯在听了电话后是这番态度,一个无缘无故,因为自己的爷爷一再坚持而不得不娶回来的女人,平时对你不懂得嘘寒问暖,事业上也成不了贤内助。有事才献殷勤,无事不登殿。别说是宁唯,换做任何一个人大概都不喜欢吧!只是,那时,她是真心要给他过生日的,每一年她都把他的生日记得真真切切的,却唯独说不出,你留下来吧。我陪你过十二点。这样任性的话。只是…….这些话她找谁说去?

憨厚的司机尽忠尽职地驶着黑色farrier缓慢地来到身边,越晨光坐进车,淡弯着黛眉说道:“带我去一个地方。”

司机只是恭敬地点点头便驶着车子绝尘而去,并没有多说什么。

是墓地。

她好久没有来过这里,从母亲死的那一年,从她的丧礼里走下来那一年,从她嫁到宁家那一年。后来的五年里,每一年母亲的忌日,父亲便会说,有阿星就行了。你腿脚不方便,不用多忙活。

其实她是知道的,父亲还是会怪她的,怪她害死自己的一生钟爱。这么大的罪,真是怎么赎也赎不了。

可是现在这算什么?

本不是她的错,却为何只是因为要她心甘情愿,便要她承担这份错?

她走近那块石碑,然后坐了下来,伸出手,触感冰凉,上面的字只有朱红色最触目惊心,也最让人铭心刻骨。

越晨光幽幽道:“其实,我这么爱你们。我本想告诉爸爸,那不是我的错,可是,如果他知道了,就又多了一个闹心的女儿。如果,他不知道,闹他心的女儿还是只有我。我想,就算你还在,你也会跟我说,越晨光,省心些,别闹那么多事。那我还是不要说了。只是你也不要怪我,总把你气得头疼,你们想的,我那时真的很不想。我当时有努力试过了,还是做不到。所以才会玩离家出走的。你还有爸爸都别怪我了。”

说完,越晨光微微地靠在触感冰凉的石碑旁,额头抵制笔直的碑线,闭着眼睛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越晨光记得,初中那会儿,有一次母亲当着自己的面撕了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本市体校特招生录取通知书以绝了自己想入读体校跑步的心。

那时的自己,总是年少气盛,无法对母亲蛮横的做法予以妥协,唯一想到的反抗方式便是离家出走。总认为把路走到了极端,便是对策。

然,涉世未深的自己,似乎把这个世界看得太小,又似乎把自己看得太大;单纯地想要通过自以为可行的方式来发泄自己的不满,来表达自己的抗议。但生活毕竟不是电视剧,所以它不会在你走投无路,狼狈得连吃饭的钱都没有的时候安排一个人带你走出困境。

在一个人独走的两天里,在街上游游荡荡,无处可去,像个流浪汉一样裹着单薄的风衣睡在公园的长椅上。深夜里,浑身狼狈的自己坐在大街上一边吃着用身上仅剩的两块钱买来的面包一边看着路人来来往往,看着城市一点一点地披上糜烂的灯红酒绿的繁华色彩时,她却迷茫到木然。

马路的对面有一摊买木薯的小档。天寒地冻,于是吸引了很多人去买。越晨光坐在马路远远的另一面看着一个年轻妈妈牵着她的孩子来到卖木薯的老伯伯面前递过钱,拿过木薯然后蹲下来把木薯剥了皮,再吹了吹热气,便小心翼翼地往小孩嘴里送。小孩的脸红彤彤的,一边呲牙咧嘴地吃着木薯,一边灿烂地笑。那笑容明亮得连看着他的越晨光也不由自主地笑。

有谁知道,公元2000年的某一个冬夜,有一个叫越晨光的女子,她浑身脏兮兮的,坐在尘埃飞扬的马路旁,一个人,笑得像一个傻瓜。

那夜,该是凌晨一点,越晨光离家出走的第二个夜里,父亲越定群在小区公园的某一榕树下找到了坐在地上靠着树干睡着了的越晨光,她浑身发抖,冷得一塌胡涂。

“不要怨妈妈!”

父亲开车载着她时如是说。

“像姐姐一样,学芭蕾或钢琴不好么?”

“妈妈的家里一直下来都是书香世家,她也希望光子能做一个柔和的女子。”

“妈妈身体不好,光子是好孩子,不要总惹妈妈生气。”

“答应爸爸,不要转体校!”

越定群说话时,眼睛定定地注视着前方。仿若商量又仿若通知。

然而,那时的越晨光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用双手环抱着自己,缩在车座一边,看着窗外景物一闪而过,消纵即逝。她只知道开着暖气的车很温暖,她只知道还有一个人在这个庞大的世界里找得到她。

停了车,越定群从车窗里看着亮起灯的房间,对她说:“这两天,妈妈总是直到深夜还亮着书房的灯,她没说,可是我知道她在等你。光子还是觉得自己做对了么?”

闻言,越晨光抬头,从房里透出的灯光在黑夜中显得昏昏暗暗。她想起了买木薯的年轻妈妈在对待自己的孩子时的小心翼翼,那般地让人悦目。

第二天,她对母亲说,我不读体校了。我报读绘画,我喜欢画画。此后的第三年,高考结束后的九月,越晨光到了本市的艺术学院。美术系。

其实,母亲是爱自己的吧?应该是爱自己的,否则她应该对自己不闻不问才对。该是这样的。一家人,相亲相爱。

可是,为何每个人都像要置她事外?

走出了墓地,也许是车子里实在是太闷又或者越晨光想走走很久没有回来过的,生自己养自己的谷明道,于是到了街道处,她想下车走走。

谷明道的风景依然,人事却变。

“嘿!你是越…晨光?”

西装革履的男子走到她跟前,笑得温和。

越晨光回了神,看着眼前似曾相识的男子狐疑点点头。

男子看出了晨光的犹疑,笑着解释:“昨天,餐厅里。ryan跟我说你是他的妻子越晨光。”

大概还不大会讲中文,男子口音卷得重,一字一顿地说。

越晨光愣了愣,复而有点木讷地点点头。

“我是poul,莫靳博。ryan的大学同学。”

“阿晨!”越晨光顿了顿然后说:

“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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