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宁家。
小曦复诊回来吃完药后,越晨光便一直在房里陪着他,直至他安然入睡。
宁氏夫妇跟宁老爷子皆不在,越晨光从管家老徐那里得知,他们回本家里去了。今夜该是不回来。偌大个房子倒刹时恢复了冷清。
从房里出来,越晨光便看到坐在客厅里阿秀拿着一件貌似毛衣状的针织物,旁边还堆放着几团毛线,神情仿若沉思又仿若回忆。
她走过去从阿秀手中抢过那件不成形的毛衣,左看右看,最后坐到阿秀的旁边,颇为不屑地下结论道:“也不怎么样嘛!比我织的还难看。看来明天还得叫他来再织!”
说完,还煞有介事地点头,杏子般的眼眸狡黠地看着阿秀。
阿秀看着她孩子气的表情笑了笑:“他一个大男人不会织毛衣再自然不过的事,你倒跟他比?羞不羞。”
“就不!”
越晨光拉过阿秀的手,螓首微斜,亲昵地靠在她的肩膀。对越晨光来说,阿秀就像是自己的母亲,教自己熬汤,教自己织毛衣,教自己怎么爱自己的孩子。要说,这六年里,越晨光什么时候过得最幸福和充实,那就是有阿秀和小曦陪伴的时候。
“现在都说男女平等了,我咋就不能跟他比了。”
“就你会狡辩!”
“他还搞砸了我要送小曦的毛衣!”
阿秀笑出了声:“你那件不成样儿的毛衣?我看比阿列织的还差。”
忽然间,阿秀好像想到了什么,又说:“我那时候第一次学织毛衣也是织给自己的孩子的。织成后,不知怎的就变成了长短袖,无论我怎么逼阿列,他就是不穿。才那么丁点大的孩子就学会爱美!”
越晨光仰起头问:“阿秀今天开心么?”
越晨光跟阿秀生活了六年,自然也知道她的一些事,今天说什么罚陈列在这里织毛衣,目的不过是想制造他们母子相处的机会。
阿秀转过头,用手轻拍晨光的脑袋,佯装生气道:“就你鬼主意多!”
越晨光笑得灿烂:“好阿秀!我知道你会开心的。”
“其实,他要怨我我也不会怪他。”
“他哪里敢怨你。”
越晨光以为阿秀说的是留陈列下来织毛衣的事。
“要他敢怪你,看我怎么罚他!嗯…”
越晨光想了片刻,道:“就罚他织十件毛衣!”
“长不大的丫头。都是当妈的人了。”
“要是小曦也怪我,我绝对会打他**。子不教,母之过!”
阿秀的脸变得有点煞白,嘴里不断呢喃着越晨光刚才说过的话:“子不教,母之过…母之过……”
越晨光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看着阿秀已变了的脸色担心地道:“阿秀!是不是我说错了什么?”
阿秀摇头,良久,才说:“其实我也不是一个好母亲,保护不了自己的女儿,也送走了自己的儿子。”
“阿秀有女儿?”
“死了!在她五岁的时候。”
阿秀的语气甚是平静,晨光却能听出其中的悲凉。
如果小曦……
越晨光不敢想下去。
“她是怎么死的?”
“很久的事了,那年老爷接位,宁家是个大家族,总有人不服,那时作为家臣的尹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总之就是把事务弄得一团糟。后来,让小笑跟着少爷还有尹家大小姐一起去上学,结果半路遇上了劫徒,没出什么事,小笑却因为那时高速路下是江的关系,那些人图方便把她扔了下去……后来救上来,发了几天高烧,就在医院……就没了。”
阿秀的声音变得有些哽咽。半晌,越晨光抓紧她的手,仿若确认般问:“没了?”
阿秀的声音平静了许多,只是声音还是沙哑,她说道:“这都是以前的事,没了……没了后……后来的事不提也罢!”
闻言,越晨光黯然垂眸,不为别的,只因为阿秀,失去亲人的痛旁人永远无法理解,只有当时人真真正正失去过,经历过,才会感觉刀割,才会感觉到痛。
越晨光整理思绪,再次笑意盈盈地看向阿秀:“阿秀,你还有我这个女儿。”
这次阿秀也笑了,温暖的灯光照耀下,她说:“对啊!虽然这个女儿有点笨!连织毛衣也不会!”
“不会织毛衣,那也只是暂时的,何况除了织毛衣,我可还会好多事。”
“阿秀有我这个女儿,不亏。”
“是,是,是。一点也不亏。都多少岁的人了?却像个爱邀宠的小孩儿。”
“……”
“……”
“阿秀我喜欢跟你说话。”
“我们以后多一点现在这样聊天,好不好?”
“……”
“……”
半晌,阿秀说道:“傻孩子。”
越晨光俯在阿秀的肩膀上,微闭眼睛,唇边扬起若有似无的苍白微笑。
其实,我才不傻,一点也不傻,就只是想要把这样被人疼的日子停留得久一些,停到天荒地老里去。
阿秀接电话时,天色如墨,越晨光正在偌大无人的客厅里继续为小曦御寒的毛衣奋斗。
电话是陈列打回来的。
尽管当时她坐的地方离阿秀接电话的位置有相当的距离,尽管阿秀的声音压得极低。但她的耳力极好,足以听清他们的对话。大致不过是,叶城遇了风雪,封了路,而身在叶城的阿唯今晚该是赶不回本市了。
末了,阿秀犹豫了半刻,终是压低了声音问:“是跟尹小姐去的叶城?”
还不待陈列回答,就听到厅里一阵东西跌落与地板撞击的声音以及惊呼声……
阿秀回首,却见越晨光跟管家徐伯都一脸狼狈地坐在地上,几团毛线就这么滚在光洁的地面,银制的茶壶也躺在地上轻微地来回晃动。
看着这么一副情形,阿秀有点哭笑不得。这前一刻还好端端坐在沙发上织毛衣的主儿,下一刻却坐在地上一脸尴尬地看着自己笑。
“你真是……”
阿秀顾不上谈话,赶紧挂了电话跑到越晨光身边。
该是碰到了那个银壶子,越晨光白皙的脸上刹时现出密密麻麻的红斑,像疹子。
“怎么这么不小心!”
连同一旁的徐伯一起扶起越晨光,嗔怪着语气。继而又转过头唠叨徐伯:“怎么走路都不看一下,那么大岁数的人,就这么大大咧咧地冲出来。就不怕撞散你老骨?宁家可不赔你。”
徐伯笑得有点无奈:“哪是我,我想着老爷子回来了,便把他往前用的银壶子拿出来清理一下,这些天要老爷子茶瘾犯了,也好拿出来用。”
老爷子在美国长大,却爱极了中国的茶文化,但也总带了些英伦风格的习惯,想着雕琢精致的银壶更能衬出茶的别具风味。
“这孩子倒大大咧咧地冲出来,也不看路……”
徐伯看着越晨光一脸可怜兮兮地看着自己,一边忍不住地挠冒出的疹子,活像个做错了事儿不知所措的小孩儿。心里腾出了几分疼惜,对阿秀说:“先别说了。看她红疹都出来了。先打电话叫陶可吧。”
闻言,阿秀看着那些疹子有越发越大的趋势,担心之余,佯怒般轻敲越晨光的头,便匆匆地跑去打电话。
越晨光哂哂地笑了一下。转过头忍着由痒而引发的隐痛,卖乖似地对徐伯说:“我不是故意的。”
话说陶可接到电话时,二话不说就开着奥迪风风火火赶到宁家,看到越晨光一脸纠结地躺在床上看着自己的神情实在是让人忍俊不禁。
“我说,你们母子俩儿也太多灾多难了吧!这会儿子今儿个才才来复诊,老妈晚上又跟着遭殃。”说着骨节分明的指挑起越晨光的脸细细审视:“啧啧!倒像我中学跟班上的同学踏青时看过的一种生物。”
“……?”
“七星瓢虫。”
七星瓢虫是一种没啥特点的生物,唯一的特点就是红色斑点多。不美,带点滑稽的意味。
虽说越晨光性子冷,可作为女人,谁会对自己的容貌不在意?更何况之前有金属过敏的经历,这长满斑点的脸的确是有点让人……恩……接受不了。
听着陶可的话,越晨光第一时间想到的居然是幸亏阿唯不在。
失神间,越晨光暼见陶可唇边依旧扬起的弧度,不满地嘟囔:“你笑够了没?不就是多了点斑么,至于么?又不是没见过。”
陶可不可置否,这的确不是第一次看到她这副滑稽的模样。
五年前,越晨光初来宁家时,阿秀他们还不知道她对金属过敏,一身的红疹,倒是还以为她得了啥传染病,心想着这可怎么得了?急冲冲地带着她跑到医院,要死要活地扯着陶可又说是做手术,又说照x光。陶可那时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就听见越晨光喏喏地说:“只是对金属过敏。”
当时的越晨光就是如现在这般,一脸的歉疚,性子使然,别人于一举一动间流露出对她的好,总害怕那会成为别人的负担。
当然,此为后话。
陶可叫阿秀倒了杯温水进来,开了些药让越晨光服下,止了痒意,等着红斑慢慢褪去。
等着等着,越晨光大约是有点倦了,就这么迷迷糊糊地睡过去,眉间却有舒展不开的不安稳。
静待的陶可伸出手探向越晨光的额头,确定安恙,没有引起发烧。为越晨光掖好被子,才开门离开。动作轻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