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989年夏天
单身宿舍的尽头传来重重的关门声,随后是一阵桌椅、锅碗的碰撞、破碎的闷响。
正在大哥房间打扫卫生的晨曦,好奇的探出头往那边观望,隐隐听到那边传来一个男人咆哮着的责骂声:“一天摆个死人脸,你摆给谁看啊,怪不得老子天天输钱,都是你的在背后咒老子是吧?”骂声里合着几声噼啪的脆响,象是手掌打在脸上发出的动静。接着传来的是一个女音的轻泣。“哭、哭、哭,一天就知道哭丧,还去打饭,你个丧门星想饿死老子是吧?“男人还在继续怒骂。一会那边的门开了,走出一个瘦小的人影。
晨曦退回房内,有意没关上门,心里有些好奇想看看被骂的女子。
深蓝的卡其布厂服,松松垮垮的穿在她身上很显眼,衣服的尺码过大,从卷起的袖子里露出的手臂,象是从一个巨大的深井里探出的竹枝,细小而柔软。这女子长得不是那种惊心动魄的美,白晰的一张小脸上五官并不见特色,只是一双眼睛特别的大,波光流转里有种楚楚动人的灵气。她有二条好长的辫子,辫子垂在身后晃悠着,几乎要碰到她的脚后跟上。这让晨曦有些好笑。在这个流行着“爆炸式”和“大波浪”的年代里,怎么还有这么老土的女子,真象个村姑,晨曦在心里想。
“刘依,回来的时候去老赵头家买二瓶啤酒,别他的又忘了。”那男人的声音从通道里传来。晨曦厌恶的皱眉,这男人说话不带脏字会死么?满嘴粗口。晨曦有些鄙夷,什么样的女子会和这样的男人生活,恐怕也不会是什么好女人吧?
大哥回来时带了几枝映山红,晨曦知道那是厂子后山上采的。每次只要晨曦来,大哥一定会在下班的路上带几枝回宿舍,他知道这是晨曦最爱的花。
晨曦高兴的接过花,正想找个瓶子插上,大哥笑呵呵的说别忙活了,我这没瓶子,我上冯兵那要个瓶子去,那酒鬼别的没有,瓶子有一堆,说着就出门去了。
大哥回来时,身后跟着个陌生男子,削瘦苍白的脸上架着副黑边眼镜,个头不高,站在身高一百八十公分的大哥身边,显得些矮小,晨曦目测认为这男人大约只有一百七十公分左右。男人嘴角留着一簇八字胡,头发有些凌乱,腮边有没刮过的青色胡茬,有些通宵未睡的疲软神情。
大哥向晨曦介绍,男子叫冯兵,是他的同事,长沙人。大哥看着冯兵戏虐的说:“妹子,这可是我们单位的才子啊,写得一手好材料,能歌善舞,口才一流。”停顿了一下,接着说:“要是能少打点牌,少喝点酒,那就是算是个完美人物了。”
冯兵不以为然的挥挥手,象是要赶走一只看不见的苍蝇,带着几分落寞的说:“别他的扯蛋了,有手纸没,给几张。我那个死女人一天跟没魂似的,什么都不记得买。”
他的声音听着耳熟,晨曦有些呆愣,随即反应过来,这就是刚在走道尽头那间宿舍打骂长辫子的男人吧?不由的仔细再看这男人,晨曦很好奇这样的男子,大哥会说是“才子”?晨曦还沉浸在自己天马行空的冥想里,突然听到一声爆喝:“叫你去买酒,你个死女人又忘了?你是不是存心气老子?”
晨曦惊醒,抬头看时,正好看到一卷手纸从冯兵手上月兑手飞出,直接砸在站在门外的“长辫子”脸上,长辫子本能的一抬肩,举手去护头,想挡开可能再砸过去的不明飞行物,结果手里端着的饭盒、汤碗七零八落的掉在地上,一时间满地狼藉。
晨曦和依依,就是在这样的一片混乱中,夹杂着粗口、怒骂、在大哥的单身宿舍,一个门里,一个门外的对视着,她们算是正式认识了。
第十四章往昔
1989年,冬。
社会上不知从哪传来的谣言,说是那些社会上的无业青年和应界毕业生考不上大学的、考不进单位的,统统要去上山下乡。人们对于多年前那场已经成为过去的“运动”仍心有余悸,一时间人心惶惶,许多家长开始计划孩子的安排,学习成绩拔尖的也好,成绩一般的也罢,大多家长都做了二手准备。
晨曦的母亲不知道听谁说,全市各单位今年的招工是最后一批,之后的四年内不再面向社会招工。于是,在母亲的安排下,高中尚未毕业的晨曦,在高考前参加了母亲单位的招工考试。
1990年,初春。坐在属于自己的宿舍,晨曦心里有种由然而生的舒坦。虽然对于放弃了高考,晨曦仍然有种挥之不去的沉郁,但是终于独立了,好歹也有工资养活自己,可以不用天天看着母亲不耐烦的阴沉面孔不是吗?我能行的,晨曦在心里安慰自己。
晨曦住的女工宿舍离大哥的男工宿舍很近,只要下一道几十级的台阶就到了。大哥其实不是晨曦的亲大哥。大哥的父亲早逝、母亲在乡下,他从小就跟着大他十几岁的二姐、二姐夫在城里读书,因为大哥的姐夫和晨曦的父亲经常一起外出钓鱼,两家往来比较多,因此晨曦很早就认识大哥。晨曦叫大哥的姐夫叔叔,却叫他哥。这是大哥要求的,要叫哥哥,他说叫叔叔会把他叫老的。“我只是大你几岁,你别把我叫成老头子。”这是晨曦第一次叫大哥叔叔时,大哥的抗议。
从家里搬出来住宿舍,其实大哥一直不赞同,大哥的理由是:“你太小,一个人在外面生活容易吃亏。”晨曦坚持要搬。母亲对于她的搬离没有任何表示,只有父亲在她出门的那刻吼了句:“你要搬出去就别回来。”
因为住宿舍的关系,晨曦和刘依会经常在食堂或是宿舍的过道上相遇,偶尔晨曦周末去大哥宿舍做饭改善生活,大哥会叫和他一样,父母不在身边的冯兵一起吃饭,这时刘依也会跟着一起来,于是晨曦和刘依渐渐的开始熟了。
慢慢的,晨曦了解到:冯兵今年二十三岁,父母前几年调去长沙的总厂了,他一个人留在了这个当初父辈们来援建的分厂,后来认识了年仅十六,孤身一人从大山里来投靠叔叔,在单位当临时工的刘依。冯兵被刘依的楚楚可怜迷住了,而刘依也被冯兵清醒时的翩翩风度和幽默吸引。刘依十八岁那年,叔叔去了长沙的总厂,而刘依因为冯兵留了下来,就此开始了他们的同居生活。
就象大哥那天介绍过的,冯兵的确有几分才气,在单位也算得上个“名人”,他出名不仅是因为那些领导的汇报材料都出自于他的手,也不仅是他的“国标王子”的绰号,而更多的是因为他的醉酒闹事。
用刘依的话说,冯兵的醉酒是怀才不遇的痛苦需要宣泄。
而冯兵说,怀才不比怀孕,怀孕的人肚子一天比一天显眼,人家想不知道都不可能。而怀才,肚子并不会因累积的墨水而日渐凸显,引来人们的行注目礼,所以那些墨水除了变成讲稿,在完成它的“光荣的使命”后,被扔进废纸篓里之外,就只有怀着它的人才知道,它沉积在肚子里有多重的份量。
“所以,我想喝上一肚子的酒,看看能不能让它一次性的喷涌而出,让那些视而不见的人瞧瞧,我冯兵有多少墨水。”冯兵在一次酒后如是说。
公平的说,冯兵没醉的时候对刘依不错。他会温柔的牵着刘依的手在黄昏里散步,心情好时还会细心的帮刘依梳理那一头黑亮的长发,辫子尾稍上那些每天不同的蝴蝶结都是冯兵的巧手制做的。当然,这样的时候不多,因为冯兵几乎每天都会醉酒,哪怕他前一刻还在满怀爱心的为刘依织辫子,下一秒他可能已经在高声喝骂粗口,挥动他的拳头砸在刘依瘦弱的身子上。
秋天的时候,晨曦和依依已经是无话不谈的姐妹,晨曦越来越发现这个瘦弱女子的可爱。她有着不同寻常的坚忍和善良,总是默默的承受着苦难,也总是那么善解人意的帮晨曦做这做那,她让晨曦叫她的小名“依依”,说听起来有回到家被疼爱的感觉。
冬天,依依远走时,晨曦那样的不舍,她担心依依的瘦弱和孤苦,也伤心身边会少了这个可以说女儿家心事的小妹妹。然而依依坚决的说:“我要试着离开他,再这么下去,我和冯兵都会完蛋的,我走了或许能让他明白我在他心里的位置。也许是不在意,然后从此分道扬镖;也许他会为了挽回而改变,我们可以象最初那样美好的相处。无论如何,总要面对的。”
依依这一走就是二年,在那个通讯并不发达的年代,晨曦只能每个月在依依从遥远的f城寄来的信里,知道她在那的情况。而在这二年里冯兵没有改变,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改变,那就是变本加厉的醉酒,不再是每日一醉,而是一日三醉。对此,晨曦在给依依的信里只字未提,她不想依依伤心,因为从依依的来信里,她依然感受得到依依对这份感情的牵挂。
1992年,初夏。
这一年发生在晨曦身上的事情特别多,一场迎接“国际劳动节”的单位劳动竞赛中,晨曦做为青工代表荣获了“青年突击手”的称号,紧接着在五一劳动节的联欢晚会上,晨曦做为汇报演出节目“洗衣姑娘”集体舞的领舞者,在台上受到了全场注目。
二十岁的晨曦出落得亭亭玉立,165公分的身高在一群女工中格外的显眼,一身藏族服装在台上挥动着长长的舞袖的晨曦,点燃了台下无数双青年男工眼睛里的狂热,每当她跟随着音乐的节拍甩袖喊出“哎嘿嘿嘿哟嗨”时,台下的人群就会跟着高唱出下句:“鱼和水呀不能分”。
在饰演解放军班长的大哥眼神里,“小卓玛”晨曦看到了不一样的神情,那绝不是一个哥哥看妹妹的眼神,那眼光让晨曦恍惚,那荡漾的眼波里,“小卓玛”象一条鱼在游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