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孝羽,早晨起来举沙袋锻炼力量,下午到晚上则学习枪法套路。
童渊虽然言辞激烈,但却很细心地教授他。枪法最基本的挥扫、挑刺、格挡,刘孝羽一一记在心里。
这样过了几天,童渊惊觉刘孝羽学习枪法的天赋极好,然而力量却迟迟跟不上教程。每日举沙袋上下山的路他仍然走不完。这锻炼力量也非一朝一夕的事情,童渊理解这点,因此也并不对刘孝羽太过苛刻。
又过了两日,枪法的基本套路刘孝羽已经习得了然于心,童渊也没什么好教他的了。
接着,童渊便抱着刘孝羽能学多少就学多少的心态,试着传授“百鸟朝凤”的招式。
……
这样每日辛勤地习武,挥洒着汗水的日子,刘孝羽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些天来,他习武习得腰酸腿痛的,吃了不少苦,更是吃了不少童渊的疗伤药。每天麻木地练习着,一度让他觉得枯燥乏味,产生了放弃的念头,可是既然和玄女命约好了,怎么能反悔呢。每每想到这,他就更加用心地去练习。
他怀念着上学那会的时光,每次体育课,他也是能偷懒就尽量偷懒,虽然学校里最受欢迎的男生总是体育特别好,打篮球很帅气,可刘孝羽似乎天生对运动不是很感兴趣,因此体质也比较差。
他也不喜欢上课,不过很喜欢在教室里安静的时光,黑板上老师唰唰的粉笔声,变成了有节奏的乐章传入他的耳朵,那课堂的场景变成形象生动的质感画面映入他的眼帘。他悠然自得地在课桌下偷看小说书,看累了,他会抬头去观察班上其他同学的行动,前排的总是那么认真地听讲,后排的小动作不断,有人在传着纸条,有人在窃窃私语。
偷吃零食的也就算了,还有人居然离谱地在课堂上泡泡面吃,那味道传开来引起了老师的怀疑,可是老师难以确认这味道是哪个方向传来的,一堂课才四十分钟,他可没这个功夫去一一检查过来,只能让同学们开了窗散散味,然后继续讲课。
随心地观察过各个同学后,刘孝羽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被坐在前排十点钟方向的她给吸引过去。
他细细地琢磨着她的样子。不一会,她也开始察觉到刘孝羽的目光了,于是她也回头看向他。眉头皱在一起,仿佛在询问刘孝羽有什么事情这样盯着自己看,那可爱的样子,看上去倒是有些幼稚和滑稽。
真是与众不同的人啊,刘孝羽心里想着,他用面无表情的样子回应着她。
周围的同学开始注意到她的回头,也纷纷顺着她的目光望向刘孝羽,仿佛都在偷偷地调侃,看这两个,上课还在眉目传情。
她有些尴尬地脸红了。
再然后她转回身去。刘孝羽注意到她的侧脸,仿佛就是在宣告和刘孝羽的关系般,她闭上眼在微笑着。那个样子倒难得地令她一改以往可爱的风格,变得妩媚起来。
于是,刘孝羽也避开众人的目光,低下头,也偷偷地笑了起来。
……
十二天的时间,刘孝羽学会了百鸟朝凤枪的招式,力量虽然薄弱,但足以应付普通人。
前往青州需要些时日,刘孝羽又不熟识路线,便打算早点出发。他询问童渊是否一同前往,童渊推辞,说自己在这山村间待得习惯了,实在懒得到处奔波。第十三日早晨,刘孝羽便和童渊道别,收拾了包裹,准备好了食物。又有玄女命留给他的一贯五铢钱,童渊赠予的一两白银和一杆长枪。
刘孝羽本欲去无终山下的村庄里购买马匹,但之前因为救助过村子,村人听说刘孝羽需要马匹,便纷纷自发地凑钱在马贩那挑了一匹棕色的骏马给刘孝羽。刘孝羽心存感激,谢过之后,又询问村人前往青州的路线。村人悉心指点。刘孝羽铭记于心后,便骑着骏马,匆匆上路了。
当日赶了些许行程,刘孝羽在疾驰的骏马上奔波,那风有些刺骨地刮到他脸上。此时他才注意到,小道两旁那暗黄的麦田,和那些凋零的叶子,都在提醒着他眼下已到秋季。
我在山上住的这些时间早就忘记了季节,想我那穿越来之前,应该是暑假刚过不久,这时间过得不知不觉,等下次感叹之时,恐怕就是在白雪飞舞的时节了,刘孝羽心想。
赶了不少路程后,已值夜色苍茫,正逢一家客栈,这客栈令刘孝羽又有些谨慎,想那平日里看的小说中,但凡这般开在野外的客栈,多是黑店下蒙汗药的地方。但走近了以后,他的担忧就消失全无了,这客栈规模较大,装饰豪华,且在这进进出出的客人也很多,这喧闹的气氛令刘孝羽放松了警惕。
刘孝羽把马匹拴在客栈专门为客人准备的马厩内,一进客栈内,就有店小二热心的招呼。
“这位客官里面请,这夜色已晚,应是住宿的吧?”店小二问。
“是,请安排一间客房,再请安排些酒菜。”刘孝羽有些不习惯地说道,这感觉就好像是自己在演古装剧一般。
不过若说人生如戏的话,那么自己现在就确实是在演戏吧。
“好的,请您稍等,小的这就去为您张罗。”
待店小二和掌柜言语一番后,就领着刘孝羽去二楼的一间客房。
“客官,晚饭是在房间内享用,还是在大厅内?”店小二问道。
那一楼的大厅内,坐着形形色色的客人在用餐,他们有的夸夸其谈,有的独饮闷酒,对第一次来客栈的刘孝羽来说,那景象颇为新鲜有趣。
“就在大厅就好,你随意安排几个小菜就行。我放了行李就下去。”刘孝羽道。
小二允诺离去。
这大厅内众多的客官里,有一人让刘孝羽感到与众不同,只见其人三十岁左右,身材魁梧,身着紫衣,额前几缕散发,神情严肃,目光如炬,嘴角上留了两撇修得工整的小胡子。他一人独自饮酒,并不与他人交谈,携带的佩剑很随意地放在酒桌上,它也因为主人的卓尔不凡,显得名贵起来。
“这人是谁啊?”刘孝羽边上一桌的两位客人交谈了起来。
——谁知道呢,西门吹雪还是叶孤城啊?
刘孝羽被自己脑海内冒出的这一句给逗得笑了起来,随即又认真听起那两人的交谈。
“你当真不知道?”
“那自是不知道了,你倒是快说。”
“‘剑气缭乱’的王越,你真不知道?他可是最近颇有小名的北方三剑豪之一啊。”
“那另外两名剑豪又是谁?”
“‘剑道奔雷’的张宝、‘剑风疾走’的刘备。”
“原来如此,可这王越怎么会在这里?”
“我听说他啊,可怜的很,一直被刘备戏弄。听说他两次要找刘备一比剑法,刘备事先满口答应,然后总是爽约。你瞧,王越那垂头丧气的模样,想必又是被刘备给戏弄了。”
“哦哦,那这三人的剑法究竟谁更高明呢?”
“这就很难说了,毕竟都未曾比试过,只是都因为最近才获得些名气,才被并列而称,说不定其实三人实力差距颇大。依我看,应当属张宝最厉害,张宝众所周知,黄巾军二号人物,他术法和剑法联合使用,与朝廷对垒时,手中剑竟然能引出雷电来,因此被称为‘剑道奔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