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当无名侥幸逃过一死的消息传到马老二的耳朵里的时候,当即把这位绝种户气得七窍生烟、五体投地、四肢不全、五马分尸,以至于平日里看上去温文儒雅,风度翩翩的他爆发出了一拳揍碎宝马X6车窗玻璃的强悍力量,然后便带着陈胖子杀到箭道街毛家饭庄去喝闷酒。
这一夜,在中天御溪谷别墅里面的马老二睡得很沉,借酒消愁的他独自喝光了一瓶窖藏15年的茅台。夜里又带着几个学生妹回家发泄兽欲,玩出了十八般花样招式,早就被酒色掏空身子的他哪里还能经受得住这般折腾,以至于后面几个女人被陈胖子带出去梅开二度的时候他都没有一点反应。
凌晨时分,睡梦中的马老二被一股子刺鼻的怪味给熏醒了,当他悠悠睁开睡眼惺忪的眼睛的时候,猛的发现正前方有两个巨大的黑影在摇摆。在黑影的顶端还有微弱的烛光在同漆黑的房间不屈的抗争,而在黑影的下方,似乎还有水滴在往下掉,发出嘀嗒嘀嗒的声响,在安静空荡的房间中显得各位渗人。
见状,马老二身子一歪,本来还有些睡意朦胧的马他顿时醒了,一把打开床头柜的大灯,漆黑的房间随机被照耀得通亮。
“天呐!”
在房间被照亮的瞬间,马老二顿时在心底发出嘶声力竭的吼声。此刻,呈现在他眼前的两个黑影竟然是老爹马顶天雇人从西藏买回来的天价藏獒。那发现滴滴答答声响的水滴竟是顺着藏獒脖子滑落下来的鲜血,已经在木制地板上散布出很大一块乌黑暗红的血渍,更恐怖的是藏獒的脖子下面的脑袋竟然不见了,空洞的一片。
这一瞬,马老二只觉得一股刺骨的冰冷流遍全身,不由住在的两个牙齿开始打颤,整个身子也开始发抖,茅台酒遗留在身体里面的酒精全部转换成豆大的汗珠,顺着额头不住的滑落。虽然马老大好歹也是算得上是经历过大场面的人,但在这一刻他却不在那么沉得住气,慌忙从床上爬下来。
“噗通!”
许是由于惊恐过度的原因,马老二竟然一骨碌从床上摔了一个狗吃屎,整个人刚好扑在散布在地上的那一滩藏獒血上。一股刺鼻的血腥味腾的一下全部钻进他鼻子里面,肚子里跟着开始翻江倒海起来,连忙用手捂着嘴巴站起来,藏獒腥臭的血液顺着身上往下滑落。
当马老二站起定后,当即一个纵身跳到窗子边,正当他准备拉开窗帘的时候,猛的发现在被吊着的藏獒上端,赫然倒挂着两颗硕大的大头颅,黄黑色的鬃毛已经被鲜血染红,两双四目通红的眼睛圆鼓鼓的盯着他,死不瞑目,这正是消失的藏獒脑袋。更恐怖的是在两只藏獒脑袋的顶端,各自还立着一支白色蜡烛,黑暗中昏暗的灯光正是蜡烛发出的,而那股刺鼻的怪味正是蜡烛烧到藏獒毛皮后发出来的。
马顶天视若珍宝,市价一百多万的纯种藏獒不仅被人给剁了脑袋,而且还削下脑袋顶在上点了天灯,这让一辈子被受过如此欺辱的马老二顿时狂怒起来。不过,这种愤怒没能持续多久就被深深的恐惧所替代。
总所周知,藏獒是一种十分凶猛的动物,它犬中之王的美誉可不是浪得虚名的。一只优秀的成年藏獒能够独自战胜三只野狼,而如果是两只的话,足矣让一只成年的公金钱豹不战而降,落荒而逃。面对这拥有老虎一样强壮的身躯,狮子一样的凶悍个性,豹子一样迅捷的速度,萼鱼一样坚硬的表皮的畜生,别说是人了,恐怕是非洲雄狮都不是它的对手。如此凶猛的畜生竟然在深夜里被人悄无声息的就干掉了,这要是想要自己的命的话,岂不是易如反掌。
一想到这儿,马老二都顾不上打开窗帘,慌忙三步并两步的冲到墙角的保险箱下面。蹲在地上用颤抖的双手将密码锁打开,从里面取出一把乌黑铮亮的手枪攥在手里,哗啦一声推弹上膛,用双手紧握着走到床头柜边拿起电话。
电话是打给阿龙的,对于这个老爹从东南亚给他找回来的退役雇佣兵,马老二对他的身手深信不疑,现在恐怕也只有阿龙能对付这个恐怖的幕后黑手。不过,他这个电话似乎打得有点不是时候,阿龙的电话已经关机,他这才想去阿龙此刻已经跟着老爹在赶往东南亚的飞机上。
一想到阿龙不在。马老二的心里顿时凉了半截。不过,他并没有放弃,而是在脑袋里使劲回忆了一下,继续颤动着双手拨通了陈胖子的电话。无奈,一分钟过后都没有人接,听筒里面传出一个女人冰冷的声音:您拨打的用户暂时无人接听,请您稍后在拨。也难怪,现在才四点钟,陈胖子正带着那几个陪马老二玩了十八般招式的学生妹继续在某酒店的套房里面大玩**。
马老二强忍着使自己平静下来,继续按下重播键。
等了五分钟,电话总算是接通了,这一刻马老二仿佛是看见了救命的曙光,对着话筒颤抖的吼道:“陈胖子,赶快给老子叫上国会的兄弟们带着家伙来中天御溪谷护驾,人越多越好!”
挂掉电话后,马老二总算是稍稍平静下来,拉开窗帘才发现,房间外的防盗窗已经让人给撬开了一个大口子。他咽了一口唾沫,退到墙角这个他觉得相对安全一点的角落,蜷缩在地上,双手紧握着手枪指着外面。
…………
与此同时,省干道上一辆大红色改装马自达正开始了马力全速向前行驶,驾驶室上握着方向盘的王兴脸上交织这激动兴奋与惶恐不安。副驾驶室上的无名一脸平静,身上已经换下了王兴给他置办的那一套装备,依旧是逃不出劣质和廉价的衬衫。
这辆经过改装的马自达一路上风驰电擎,红绿无阻,四尾排气管更是飞扬跋扈,于提倡低碳理念的社会潮流格格不入。终于,经过半个小时堪比F1赛车的行驶过后,马自达静静的停在位于距离贵阳市33千米的红枫湖畔。
“老大,你把马老二给……”王兴抑制不住内心的躁动,一脸焦急的望着无名,做出一个抹脖子的动作后,静静的等待后者的回答。
“呵,你觉得呢?”无名没有回答,只是淡淡的笑道,然后打开车门从后座上那出一个装满工具的塑料袋后,向红枫湖边上走去。
这边的王兴见无名下车后,跟着从驾驶室上跳下来,屁颠屁颠的跑到车后面,将后备箱打开,从里面那把他亲自买的消防斧。借助微弱的光亮,依稀能看见寒光闪闪的刀锋上多出几抹触目惊心的殷红。
“兴仔,知道什么叫杀狗欺主吗?”无名站在湖边,望着水波粼粼的湖面,将手中的塑料袋扔到里面后,周围当时就浮现出一圈暗红色,但在湖水的冲刷下,很快便恢复了最初的模样。
“不知道,我只听说过杀鸡给猴看。”站在无名身边的王兴老实的回道,跟着用力将消防斧向湖中心扔去,发出噗通一声,水花飞溅。
“回去多读点书,有好处。”无名望着远方,淡淡的说道。年纪轻轻的他,脸上多出了几分沧桑,与老爷子的古井不波竟然有七八分相似。
关于刚才在中天御溪谷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王兴并不知道。当两人潜入别墅后,无名并没有让王兴参加行动,而是让他在下面等着自己,然后一个人扛着消防斧就溜了进去。乔装打扮过后的他,在这一路上甚至都没有刻意的规避摄像头。
当无名悄悄的模到马老二的家后,两个大畜生正趴在地上打瞌睡,不待这两只大家伙反应过来,他一板斧便解决了一只。另外一只正准备反应的时候,被无名一脚便把下颚给踢错位了,以至于连丁点声响都没能发出来,然后又是一板斧撂到。这个时候可让无名小小的得瑟了一把,这两个笨拙的家伙似乎并没有传闻中的那般生猛。
其实,也不能怪这两只藏獒不够生猛,要怪就怪他们遇到看无名这个怪胎。当年在贡嘎山的时候,二十多头群狼攻击他都让这小子玩得团团转,更是将狼群全部给戏耍得没有丁点力气,只能趴在地上让他蹂躏。而无名的那一手拆骨术更是如入无人之境界,那头六百斤的野猪王就是被他先拆分了骨头然后挑翻的,所以那头准备差不多已经反应过来的藏獒才会被无名轻轻的一脚就把下颚骨给拆下来。
而关于用藏獒脑袋插在上点天灯的这个想法,只是他突然想起来的,当初红军长征时期,就有不少的革命先烈被土匪军阀杀害后还割掉脑袋挂在城门上点天灯的。对付马老二这种人,无名的字典里面没有心慈手软的字样。而他做这所以的一切,都只是为了给马老二一个下马威,要让他知道,山外有山。敢派人狙杀自己,马老二这条命迟早是要交代出来的,但照目前的情形来看,活着的马老二对于无名来说,似乎更有利。
对于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无名并没有打算告诉王兴,这个上门的小弟,无名还打算继续磨砺他一下,也好在未来的时间里独挡一面。
(PS1:额,紧赶慢赶,总算是把今天的码出来了,时间有点晚,各位见谅啊!)
(PS2:感谢“庸人铁杆”的打赏,兄弟太够意思了,这也是本书诞生的第一个舵主,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