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真情 第六章 炼狱(三)——申诉(上...

作者 : 唐荣娇龙

森工总局的一间办公室里,一个胖胖的男子坐在气派的老板桌前看着手中的材料。这是纪委刚刚送来的一份申诉材料,里面还附带着一份检举春晖林业局非法挪用“天保工程”专项资金的材料。里面详细的记诉着春晖局骗取、挪用专项资金的整个过程和一个基层单位的详细造假账目。

“啪”的一声,材料被重重的摔在桌子上。“这个熊杰!到底是怎么搞的嘛。”

门开了,进来一位三十多岁的年轻人。

“老板!纪委的张书记来电话了······”

胖男子一挥手打断了年轻人的话:“小刘,你马上给春晖局的熊杰打电话。让他处理好这件事。”说着随手把材料递给了小刘。小刘站在办公桌前翻看着材料。

“纪委张书记来电话也是因为这件事儿。这个人已经投进了监狱,是他的妻子在外面搞的这些事儿。森工总局的各个部门几乎都收到了这个材料,现在我还不知道省委会不会也收到了这份材料,我担心哪!”

“老板,这件事儿就交给我办吧。一条小泥鳅,翻不出什么大浪来!”

“凡事千万不能大意!担心阴沟里翻船!这个熊杰,上任没多长时间惹出多少岔子来。抓了三个盗窃木材的团伙,只法办了一伙,其余的两伙都给放了。不放不行啊!其中一个,掌握了熊杰违法砍伐军工木材的证据,还给砍伐现场录了像;另外一个掌握着春晖局大小官员贪污受贿的铁证。总不能因为抓一个团伙给春晖局的干部阶层来个大换血吧,那得多少个人栽进去。告诉熊杰,这件事务必给我摆平了,动作要快,不要留有什么尾巴!完事儿后让他立即给纪委张书记汇报一下。”

“是,我现在就去办!老板,还有其他事儿吗?”

胖男子挥了挥手肥胖的猪手,小刘乖巧地转身离去。

一间尚未装修的楼房内,俩女一男坐在沙发上。男的默默地大口的吸着烟,两个女人在一边抹着眼泪。

“大姐,怎么办呐?弟妹来电话说那边中法受理了小弟的申诉案子。现在这个社会,不花钱是不行的。”

“别提她,一提她我就来气。我白白的扔进去二十多万,她是在那边让人家忽悠的,可毕竟是办事儿的人吧,真么多钱让人家给骗去了,可一点态度也没有,连个歉意的话也不说。当初说的是那么的好,三天两头的打电话来说什么只要是交了赃款就可以轻判。结果怎么样?小弟还不是要在里面蹲这么多年。我每天晚上都睡不好,一想到我弟弟还在监狱里受苦,我的心就跟刀剜的一样。呜呜呜。”

年纪轻一些的在边上也是泪流双颊。“姐,我手里还有三万。这是给孩子上学用的。我打算给小弟请个律师。万一这回好使了呢,小弟不是可以少待些日子,少受苦。”

“先这样吧。你看看我,装修的钱全部拿出去了!手里还有些钱,但是让那个小女人弄的,我都不敢相信她了。万一拿了钱又没有什么效果,白白的打了水漂。我认为还是托托人,找一下监狱的关系,看看能不能提早的出狱。小弟也是的,闯了这么大的祸,让他吃点苦头,长长记性。可话又说回来,毕竟是自己的亲弟弟,他在里面遭罪,做姐姐的能不心疼吗?咳咳咳,你就知道抽!敢情不是你弟弟了是不是,一点办法也不帮着想!你不是也在公安里干过的吗。”

男子听话的掐灭了手中的烟,慢悠悠的站起来:“我当初就说了,司法系统里的水很深,具体的情况咱不了解,不要轻举妄动。可你不听!你大哥来电话不也说小弟在里面传出话来,不要交钱。他本身就是搞财务的,涉及经济的量刑一定是知道一些情况的,所以才不让我们交钱。可你们不听呀,着急上火的想着救人,结果呢,人财两空!目前的情况,虽然说中法受理了小弟的申诉案子,但不就等于能把刑期降下来。刚才你妹妹不也说了,现今社会没有钱是玩不转的。你看看周围的国家干部有几个不贪的!司法系统也是一样的。好不了哪去,搞不好还厉害呢。小妹不是请律师了吗?现在也只能是死马当作活马医了,但是钱我们可是不敢轻易的在扔进去了,除非法院的主审院长给打包票。”

“唉!我们到哪里去认识法院的院长呀?”······

“唐龙!”

“到!”听见监门口有干警喊,我急忙蹦下床,嘴里高声答应着跑向监门。三中队的桃队站在监门口拎着监门的钥匙。

“桃队,你找我?”我手扶着监门上的铁栏杆。

“出来!你傻呵呵的站在那干什么?”桃队一脸笑容的说道。我笑了笑,推开监门出去了,跟着桃队进了办公室。一进屋,桃队就拿起了桌子上的手铐冲着我比划着:“把手伸出来!”

“别的,桃队。我又没犯什么错误!”我边说边把双手藏在后背躲闪着。

“你别躲!告诉你吧,你摊事儿了。你还有案子没撂,现在你的同案落网了,把你拱了出来。前楼来电话了,说是让我把你带出去接受审讯。”桃队一板一眼地说。

我笑了:“行了。桃队,你就别蒙我了!我怎怎么会有同案呢。到底什么事儿?”

“好事儿!你什么时候申诉的?我怎么没听说呢。前楼你的辩护律师来了,要求见你。行啊,小子!弄好了可以提前出去了。不过,我得提前给你提个醒。别对这个事儿报太大的希望,万一不成了,你心里面再憋屈出什么毛病来。人进了这里来,最重要的是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说着为我带上了手铐。

这件事儿我是通过姐姐的书信得知的,所以并未感到惊讶。“噢。是我媳妇在外面搞的。当初就是害怕如果在监狱里申诉会影响到我挣分减刑,所以让我媳妇在外面为我申诉的。”

“你小子还挺有心计的。不过申诉是不加刑的,但是对挣分有没有影响就说不好了。”

“我也是多了个心眼儿,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呀!啊,我还带这个呀!”我吃惊的看着桃队手中的一条细细的跑链儿。

“监狱就这么规定的,凡是出院儿的都要带。”桃队正经的说。

“我就不用了吧!我,你还不了解。哪里敢逃跑呀,再说了又能跑到哪里去?现在的科技这么发达,跑到哪都得被抓回来!”桃队听了这么说,寻思了一下,没再坚持为我带跑链儿。

在电视剧或者电影中,描述一个刚从牢门走出的人都会下意识的把眼睛闭上一会儿或者用手在眼睛前搭个凉棚以此来躲避刺眼的阳光。我不知道导演为何要这样处理,是为了表达里面的黑暗吗?在我被桃队带出那道不可逾越的院墙时,双目被眼前开阔的视野所吸引,顿时感觉到自己的眼神不够用了。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外面的阳光真的比院内的亮了许多,通透了许多。我贪婪地大口地深深地呼吸着外面的空气,惊奇地享受这一墙之隔的光明。

律师是在监区前楼办公室里接见的我。通过与律师的交谈,我明白了他此次来的目的,就是想从我犯罪主体的身份上做文章。因为贪污的主体必须是公务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他想通过一定的渠道来证明我不是国家工作人员。闻听此言,我的心凉了。我在犯罪前的身份铁板钉钉的就是国家工作人员,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想要否定这种身份简直就是方夜谭谈!不过律师有一点说的我还是比较信服的,那就是我在一审的时候不应该不请律师。因为我的犯罪行为是踩在挪用和贪污的中间线上,在判决时,往哪一方向判都可以说得过去,关键是看当事人如何运作了。现在即以判定为贪污,想要再改判为挪用是不可能的了。谈了半天,我明白了一点,那就是我姐姐的钱又白花了。

临分别前,律师告诉我半个月后就有可能开庭,他嘱咐我要好好准备一下庭审时的自诉。我点着头,我知道现在就是在走过场,就像是在演戏一样。

我申诉的事儿已经在监内疯传了,大家都知道我出去见律师了。等我一回到监舍就被一群人包围上了。大家东一句西一句的询问着,都希望我能够获得改判,希望我早日离开这个鬼地方。我从这群人的眼睛中看出了期望与真诚。在那一刻,我被深深的感动着。犯人也是人,也都有着正常人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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