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龙!”桃队在监门口高声喊着我的名字。桃队上班很是很准时的,刚好八点钟。监区的一线干警每三天一个班。今天轮到他的班了。
我走到监门处,笑呵呵地打着招呼:“今天你的班?来抽一根!”桃队推开监门进来,伸手接过我递给的烟,俯身凑到打火机上把烟点着。一仰头:“走,到屋里说。”说完径直走进间门口处的监舍里。我后脚跟着也进了屋。
监舍里有三五个人在一堆儿唠着嗑,见桃队进屋了,连忙起立,一个个笑着打着招呼。桃队虎着脸:“你们整天就知道在一块胡邹八咧的,也他妈的不寻思减刑了是不是!滚滚滚,都给老子滚出去!到别的屋去侃去。跟你们说噢,在九点钟之前不允许回屋。”这几个人麻溜地走出去了。
我笑着看着这几个小子溜溜的走出了屋子。见屋里没有别人了就问:“什么事儿呀?桃队。”
桃队一本正经的说:“知道吗?你九点钟开庭。你自己在这个屋里好好理顺一下思路,想好了在庭上该怎么说。我把门给你关上,不让别人进来打扰你。”说完扭头走了。
看着桃队离去的背影,我感动了。桃队不是我中队的干警,平时根本没有什么往来。如果说是我给他的好印象那就是在刚下大排打电话时留下的。当时所有打亲情电话的无一不是向家里要钱,唯独我要的是书。看来我对监狱警察抱有的便见是不完全正确的。一个人呆在这空旷的大屋子还真的有些接受不了,原本平静的心让桃队这么一弄也开始骚乱起来,继而感到一阵阵心慌,没有来的有些气闷。我打算上卫生间抽根烟,透透气。
刚一出门,迎面碰上项东,不知为何一大早上就喝得满脸通红的。
“你不在自己的屋里呆着,跑人家的屋里干什么?”项东一张嘴就是刺鼻的酒味儿。我本能的屏住了呼吸。
“没啥事,一会儿我要去开庭。想着先去抽一根烟,要不一会儿就抽不成了。”
“开庭?我怎么不知道。谁领你去?”项东瞪着金鱼眼睛凶巴巴地问。我心想,你还好意思问,这些原本就是应该你来做的。
“哦,是三中队的桃队领我去。没什么事我就去抽烟了。”见项东没再言语,我便像躲瘟神一样,赶紧离开了他。不大一会儿,从监舍里传出项东喝骂殴打的声音。这个项东!现在就像是疯子一样。许多人听见动静都从卫生间跑出去看热闹了,我厌烦看到项东打人的那种病态、疯狂的样子,故而仍旧一动不动的瞅着我的烟,静静地等着时针指向九点钟。
前楼的一个会议室被临时布置成了一个简易的法庭。屋子里中法下来的各位像是法官膜样的人在一起低声交谈着。妻子在旁听席位上静静地坐着,脸上带着丝丝凄苦。看见我进来,眼睛停落在我的身上,略显苍白的嘴唇微微的动了动,欲言又止。春晖局检察院作为原判决的公诉方也参加了庭审。当初和我拍着胸脯叫喧着只要是违法的事儿他就敢一查到底的反贪局的局长也坐在其中,神情严肃,俩眼目视着前方,正襟危坐。一看见他,我心中的恨意油然而生!我站在原地眼睛一瞬不眨地定定的看着他。桃队走来碰了我一下,我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
一个法官模样的清了清嗓子说,人都到齐了,差不多的我们就开庭了。桃队在身后小声的提醒着我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去。我才注意到,在我面前的一块空地上摆着一个类似于讲台的东西。我很清楚,这是为我准备的。我走上去,轻轻地用手抚模着台子的边角。这个台子,在短短的一年之中,我上了三次。第一次是一审开庭时。第二次是一审开庭择日宣判时,一想到我在法官宣完我的判决时我提出要上诉和检举时法官那副气急败坏的样子,我的嘴角微微上扬。今天是第三次,我有一种瞎折腾的感觉,有一种厌烦的感觉。假如真的给我改判了,那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原判决机关犯了一个错误。这年头勇于承认错误的有几人?开玩笑!
庭审很快的就开始了。老一套,先是主审官对我的上诉材料做了介绍,然后就是依据我国刑法的某条某款对本案进行重审。接下来就是春晖局检方对我的犯罪事实加以陈述,并就我检举的关于春晖局骗取、挪用专项资金一事给与了否定,同时出具了春晖局审计科的一个审计报告,以此来证明春晖局没有骗取、挪用专项资金。我听到这儿,不禁地露出一丝嘲笑。审计科的审计报告,而且是春晖局的审计科!笑话,天大的笑话!审计科是春晖局的一个职能部门,让一个自己的下属单位来证明自己没罪是多么的荒唐!如此荒谬的说辞居然念得义正言辞,铿锵有力的。
律师的表现十分的差强人意。他还是按照既定思路来为我辩护。找来一些苍白无力的证据和理由来证明我不是国家的工作人员,不应判我贪污罪,而应改判为职务侵占。我听了只有苦笑的份了。打我一走出校门我就是国家的一名一般干部,是股级干部了,而且还有备案。我是确确实实的国家工作人员,这一点是毋庸置疑了的。如何还能改得了?
轮到我为自己辩护了。说实话我当时的脑海有些迷糊,思路不是很清晰。
“尊敬的法官:
首先我要说的而且是承认的是我的的确确的是犯了罪。
我当初动用公款的目的就是想要用来购买彩票,一旦中奖了就可以归还挪用的部分。为了便于日后的归还,我编报了虚假的财物报表,但是没有对挪用部分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对于这一部分的涉案金额,应当定性为挪用。在我整个的涉案金额中,有一部分是我主动向检察机关坦白的,是检察机关没检查出来的,是经过我进行账务处理过的。请试想一下,如果说我在主观意识上就想占为己有,为什么会采用两种截然不同的手法?如果是你,你会这么做吗?这是一个理由。第二个理由就是在我挪用的过程中有过主动偿还的记载。如果我真的想占为己有,在没被人发现的情况之下有可能主动地归还吗?春晖局检方却武断的认定我的这种归还行为是为了更好的贪污,我认为这是他们的一种主观臆想。还有第三点,那就是在挪用罪的定罪标准上很清楚地写到,用公款进行博彩、集资等营利活动的不受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我的行为恰好与之相符,应定性为挪用。
此外,我就在申诉状上写的检举材料说一点自己的看法。春晖局在进行骗取专项资金的时候是召开了全局会计工作会议的。在会上为各个基层单位部署了相应的任务,是造假的任务。我接受并完成了近五百万的造假任务。这件事,整个春晖局的财务人员都知道的,而且都是参与了的。春晖局的检方出具了下属单位审计科的审计报告,我认为极其的荒唐可笑。这就好比我现在身穿囚服,带着手铐跟在座的各位说我不是罪犯,我没有犯罪一样的可笑、荒唐!如果这样可以的话,那我就没有理由再呆在这里了,我可以回家了。不是这样的吧!
最后,我要说的是我国刑法上规定,对于申诉案件是否重新开庭审理必须要法院对各种申诉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以后,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才能进行重新审判。今天你们受理了我的案子那就是意味着原判决有误!我希望你们能够按照法律上的规定进行公证的判决。我一切服从法律的裁决,而不是某个人或是某个利益团伙的判决。因为当初我在春晖局检举的时候就被告知春晖局的这种行为对企业有利,不予立案侦查。难道说,对企业有利的一切行为就不是触犯法律了吗?我感到这种说辞很是荒谬!······”
庭审结束了,没有当庭宣判。不久后,我接到了维持原判的裁决。这一切都是我能够想象得到的。就像犯人们和干警说的一样,这种案子,不花钱就是个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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