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人,是决定跟他抢到底吗?
沈牧梵浅抿着薄唇,饶有兴趣地打量起几米开外的女人,标准的瓜子脸,皮肤白女敕,五官精致却不失大气,双目含水,很干净、很漂亮,也很能引发男人的保护欲。[******请到******]想必白飞扬那只老狐狸选她做公关经理,看中的就是这张脸吧。
发现他一直盯着白之音,严征笑着打趣,“你这么虎视眈眈地盯着人家,别把姑娘吓到了。”
沈牧梵递给他一记白眼,“不是谁都跟你未婚妻一样。”
“那倒是。”说起林因的胆小,严征颇为无奈地耸了耸肩。转眼再看白之音,却发现她已垂下头,耳朵红得像烧了起来。严征不由失笑,很没仪态地勾过沈牧梵的肩膀,“你看、你看,你把人家看得脸都红了。”
沈牧梵瞥了眼白之音红彤彤的耳朵,心中涌出一股说不出的失落。不知道为什么,他好像更欣赏刚才那个不惧不畏,敢跟他抢宝的女人,而现在的她,不过是个藏不住心事的小女子罢了。
拍卖师站得远,自然无法洞悉他们之间的暗波,不过见沈牧梵只顾盯着白之音,便提醒道,“沈先生,您还要加价吗?”
“可以让我想一下吗?”他问拍卖师,眼睛注视的却是白之音,任谁都明白,他是在征求她的意见。
从交易守则来说,沈牧梵的要求无疑是越矩,但考虑到竞拍者只剩下他和白之音,藏品价格又净翻了20倍,拍卖师觉得可以通融下,便问白之音,“这位小姐,你看可以吗?”
白之音低着头,但依然能感觉到无数道灼热的视线,不用猜,其中一道肯定是沈牧梵,想到这儿,她把脑袋埋得更低,下巴都快贴着胸口了,一双耳朵红得发紫,那模样像是不敢开口否决,惹人生怜。
这么个又漂亮又娇弱的小可怜,让会场许多男人油然生出保护欲,尽管沈牧梵身份摆在那儿,还是有人不怕死地替她伸张“正义”,“这不合规矩吧?”
其余人虽不敢明目张胆质疑,但也窃窃私语地附和,“就是,竞拍讲的就是瞬间决定,哪有想半天的道理?”
严征被那些频频射来的鄙视目光弄得心烦,“诶,我说你干脆让给她算了,反正你家也不缺这么个盘子。”
其实,依沈牧梵的脾气,换作别的东西或者别的人跟他抢拍,即使严征不说,他或许也会让一让,可这富贵平安盘他寻了太多年,加上白之音的特殊背景,他不会让,也不敢让。
白家肯出4000万来买,想必下家一定跟他一样,不惜重金也要拿到手,如果让出去,那绝对就找不回来了。
这绅士,他做不起;因为这东西,他势在必得。况且,他也想看看,藏在白家背后的人到底能下血本到什么程度?
不顾严征的鄙视,沈牧梵举起手,扬声喊出,“5000万。”
拍卖师咽了口口水,不敢置信地重复,“5000万?”
沈牧梵点头,淡淡勾起一抹笑,“我可以给那位小姐时间考虑。”
这话听着绅士范儿十足,却相当打脸,臊得刚才叫嚣的几个人面上一阵青一阵白。
白之音埋着脑袋,让人看不清表情,周围好心人见她面生,怕她不知沈牧梵底细,忙小声劝道,“小姐,那人是沈家大老板,最不缺的就是钱,你可别再赌气加价。”
“是呀,三小姐。”连朗扯了扯她的袖子,用只有两人听得懂的话说道,“你拍这么贵,老爷看到会生气的。”
对于旁人的劝导,白之音没有回应,只是从手袋里模出手机,摁了个号码,再拿手掩住嘴,用不大不小的声音问道,“5000万还要吗?”
此话一出,大伙立即明白她背后原来还有真正的老板,难怪这么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女孩儿敢跟沈牧梵抢东西。
她的声音越来越低,众人听不清她说了什么,不过都是些商场里模爬滚打的人精,见她眉头越皱越紧,最后只重重说了个嗯字,便了然,这东西怕是要被沈牧梵摘走了。
果不其然,白之音一放下电话就对着拍卖师难为情地笑了笑,“不好意思,我不要了。”
她的声音低低软软,乍听还带着一分哽咽,让人不禁联想刚才在电话里她是不是被老板骂了。
拍卖师同情地望着她,心里竟没有半点抽到高佣金的开心,反倒有些埋怨沈牧梵,觉得他为了赌口气,故意抬高价格,让小姑娘完不成任务。
然而再怎么抱不平,他也不能把这彩盘偷偷给那姑娘,只能带着怨念宣布藏品归属。
现场响起稀稀落落的掌声,而白之音也在这时站了起来,垂着头匆匆走出会场,不知是走太快,还是打击太大,快出门口时,她往前一个趔趄,好在身后的连朗眼疾手快扶住她,才幸免与地板亲密接触。
于是乎,包括拍卖师在内的男人对沈牧梵更不满了。
严征感受着来自四面八方的愤恨目光,感叹道,“还真是英雄难过美人关,那白之音不费吹灰之力,就让这么多男人甘愿为她讨厌你。”
沈牧梵睨了他一眼,“莫非你也被迷住了?”
“那倒没有。”严征顿了顿,又认真补充道,“不过,她长得的确很漂亮。”鸿泰跟百叶集团有生意来往,他在白家的宴会上见过白之音几次,虽然每次她都是在背后做后勤服务,但在云鬓环绕的宾客里,她仍然出众得扎眼。想来,如果不是碍于她的身份,相信上门提亲的人,能踏烂白家门槛。
想到这儿,严征不由长叹口气,“哎,可惜了。”
沈牧梵被他叹得莫名其妙,问:“什么可惜?”
“可惜她是……”想起沈牧梵的身世,严征硬是把私生女三个字咽了回去,改口道,“可惜再漂亮,都入不了你法眼。”
沈牧梵不置可否,从包里拿出支票簿,龙飞凤舞地签上金额和姓名,递给工作人员,可就在严征认为他会像往常一样沉默到底时,却突然听到他很随意地说,“是很漂亮。”
严征睁大眼,不敢相信地注视他,好会儿才夸张地拍了下他的肩膀,“不容易、不容易啊,咱俩认识这么多年,我还是第一次听见你夸candy以外的女人漂亮,太不容易了。”
“她的确很漂亮,不过……”沈牧梵回忆了下那张精致的脸,补充道,“跟candy比,少了点气场。”
“切,你那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我觉得白之音挺有味道的。”严征想了想,“有点像林妹妹。”
两湾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的确有几分林黛玉的味道,可惜,他沈牧梵喜欢的女人,绝不会是娇弱似水的林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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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妹妹”白之音几乎是以跑的方式离开展馆,连朗大步跟在后面,有点丈二和尚模不着头脑,“三小姐,你走这么快干嘛?”
“赶着回家看电视。”白之音笑嘻嘻地说。
连朗啊了声,更迷惑了,“可是,咱们还没跟沈总打招呼呢。”
“不是打过了。”白之音拉开车门,一钻进去,就踢掉了脚上的恨天高。
“打过了?”连朗站在车边茫然地看着她,“什么时候啊?”他从进去就一直陪在她身边,小姐压根就没离开过座位,哪有去打招呼。
白之音无力的翻了个白眼,“连朗,你跟连曦真的是亲兄弟吗?”
“那当然。”连朗答得掷地有声,“一个爹妈的,如假包换。”
白之音杵着下巴,眨了眨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那你爹妈真不公平,把智慧全给你哥了。”
连朗费了好大劲才听懂白之音是在说他笨,却没有恼,反是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脑勺,“我哥是比我聪明一点,不过,我妈说傻人有傻福。”
“对,傻人有傻福。你看,我挺聪明的吧,却一点都不幸福。”白之音深有体会地感叹。
“三小姐,你别这么说,你一定……”
“我知道,我一定会幸福的嘛。”白之音莞尔一笑,打断连朗十年不变的安慰,“好了,回去吧,小天还在等我看电视呢。”
连朗一看手表,都快10点了,难怪三小姐急着跑出来,再晚小少爷又该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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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朗一路疾驰到了半山。和从前一样,在离白家大宅不远的一条小路上把白之音放了下来,随后从副驾驶座位下拎出一双鞋,“三小姐,我哥叫你穿这双走路。”
白之音看了眼他手上的软底平跟鞋,灿然一笑,“还是你哥想得周到。”
她月兑下脚上八寸高的细跟凉鞋,换好后在原地蹦了两下,别说,连曦挑的尺寸还真合适。
把换下的高跟鞋递给连朗,她交待道,“别扔了,这可是rv限量款,有钱都买不到的。”
连朗一听,果真跟捧着宝贝似的,小心翼翼地把鞋子放进鞋盒,看得白之音呵呵直笑,“行了,你回去吧。”
“不行。”连朗一口拒绝,“我哥交待过,一定要看到你进去,我才能走。”
白之音知道连曦是处于安全考虑,也不再多说,挎好包,背朝着他挥了挥手,然后一路小跑回了家,而连朗则是听到电闸门关上的声音后,才把车子开走。
穿过院子,白之音刚走进客厅,就听到楼上传来一声尖利的谩骂,“你个小白痴,怎么不去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