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室,王磊头上胳膊上的绷带还在,装出副可怜巴巴的表情,小眼睛在新配的眼镜后头闪闪烁乐的。他知道这里是刑警队,到这会儿,隐瞒已经没用了,只有撒着欢儿坦白,才是自己明智的选择。
“那次真没我什么事,我一直呆车里,根本没下去。”
“没下车你也是从犯!”腰板挺得笔直的队长道,“说说你们劫了人后,把人家小姑娘送哪去了?”
从犯的身份可能让王磊放下心来,他再说话,坦然多了:“那天谭川开的是陆老板的车,就是陆士新,江州区一个老板。劫了人后,谭川就把人送他那儿去了。”他想了想,补充道,“陆老板在郊区有间房子,这事儿连他老婆都不知道。”
“你别一口一个谭川,就谭川一个人送人小姑娘去陆士新那儿?”
王磊低下头:“我也在车上,但你们知道,谭川才是我们这帮人的头儿,我们什么事都听他的。他让我干什么,我敢说不字吗。你们去查查,谭川那人有多凶。”
“你也别光顾着推卸责任,反正这回你肯定出不去了,老老实实交代,兴许能少判两年。如果我们查出来你撒谎,你瞧好吧,反正谭川已经死了,我们把谭川犯的事全扣你头上。”
“那哪成呀。”王磊哭丧着脸,“我发誓,我有什么说什么,要漏一个字,您现在就掏枪把我崩了。”
“别来这套,崩你,这不让我犯错误吗。”队长不耐烦地敲敲桌子,“你再说说你们那回揍了杜刚一顿,究竟因为什么。别再跟我说是因为杜刚拿眼瞪你们。”
“那是杜刚知道谭川抢了他妹,找到他们家去,打破了谭川的头,还砸了他们家玻璃。谭川什么人啊,能受得了这个,第二天就召帮人,找杜刚算帐。”
王磊犹豫了一下,再道:“我全部坦白,法院判我的时候,您可得帮我求求情。谭川带人先去了杜刚家,没扑到人,把他老爸先揍了一顿。后来在市场里碰到杜刚,这才算报了仇。”
队长一巴掌拍桌子上,差点把杯子震倒:“你们真是畜牲,对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也下得了手。”
“那次我没动手,我就搁后面站着看了。”
“别废话,这么大的事,杜刚怎么没报案?”
“杜刚的妹在陆老板手里了,他敢报案吗?谭川揍他老爸的事,估计老头也没告诉他,否则,这事肯定没完。”
“再说说杜云,送陆士新那里以后怎么样了。”
“那我就不清楚了,反正没两天,谭川跟我说那丫头回家了。我当时还有点担心,怕惊动公安,可谭川说没事,这种事要传开来,那丫头一辈子甭想嫁人了,杜刚就算有十个胆子,也不敢拿他亲妹一辈子开玩笑。”
队长沉默了一下,心头有点沉重。人们在保护自己至亲的人时,往往会因为爱而犯一些致命的错误。如果杜刚当时报了案,那么,也许就不会有后面的悲剧了。
“杜刚的仓库起火,他妹烧死在里头,那真跟我们没关系。我们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真叫我们去杀人放火,我们还没那胆……”
王磊这句话没说完,审讯室的门开了,秦歌沉着脸走了进来。他的下巴光溜溜的,脸蛋红扑扑的,头发竖得整整齐齐,可能还喷了者哩水,看起来油光顺滑的。
队长和边上记录的同事一块儿盯着秦歌看,秦歌有点尴尬,咳嗽一声,手往头上抹,就把头发给弄乱了。他过去,拿起审讯笔录,一目十行飞快看一遍,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
他走到王磊跟前:“你说陆士新在郊区有套房子?”
“没错,那地方我去过两次,听说知道的人不多,连他老婆都不知道。”
“那房子他留着干嘛用的?”
“说不清楚,但我猜主要为了方便他玩女人,还有赌钱。听谭川说,陆士新就好赌和嫖,有个固定的地方,就省回回上宾馆开房间了,还安全。”
秦歌皱眉想了一下,忽然提高音量大声道:“带我们去。”
“现在?”王磊犹豫了一下问,秦歌没搭理他,已经转身大步出门。
警车呼啸驰过街道。
王磊坐在秦歌的车里,不时指点着方向。秦歌的车后面,还跟着两辆警车。刚才出门后,秦歌分别给陆士新的公司、家里、手机拔了电话,不是说不在,就是没人接。这下秦歌愈发坚定了自己的判断。
说是郊区,其实就是农村,只是现在城市与农村的距离越来越近。
陆士新那套房子,在一个叫龙尾滩的村子里,新修的沥青路一直通到村口,一眼看去,村里杂乱无章的平房中间,伫立着十几幢宽脊飞檐的两层小楼。本来以为陆士新房子必定是小楼中的一幢,结果王磊却把大家带到了一个院门前,示意就是这里。透过院门的缝隙往里看,里面有一个挺大的院子,杂草丛生,对面只有三间堂屋,外墙斑驳破旧,只是墙体有一半是青石砌成,看起来颇为坚固。
“你没搞错吧,这么破的地方。”贺兰低声说。
“没错,陆士新当时在这儿买房,图的就是这块地皮。咱这城市发展这么快,兴许再过三五年,这儿就不是农村了。”
秦歌挥挥手,示意都别吱声。院子里的堂屋只有一扇木门,此刻虚掩着,好像里面有人。但院门却从外头锁上了,是一把寻常的弹珠锁。秦歌挥挥手,队里一个同志便从车上取来了工具,没费一点事,就把锁给撬了。除了留人看着王磊,剩下的人全都飞快地进到院子里,有两位同志还把家伙握在手里。
秦歌大踏步走到屋前,毫无顾忌地推门进去。
浓浓的血腥味扑鼻而来,紧随其后的众人都紧张起来。秦歌再挥手,大家默契地四处查看,而他则自己,则慢慢向着血腥味传来的西屋走去。
挑开门帘,第一眼便看到一具躺在床上的尸体——脸上的血迹已经干涸,变成了酱紫色,它们凝固在面孔上,只露出半个鼻尖。尸体的上身**,可以清晰地见到脖底钢丝的勒痕,在他的小肚子上,粘着一张黄色的纸片。
不用说,这又是疤面杀手的作案风格。
秦歌呆呆地凝视着尸体,队里其它同志也都围过来,对着尸体怔怔出神。好半天,秦歌才蓦地叫一声:“带王磊过来,确定死者的身份。打电话叫法医,勘察现场!”
这些最基本的刑侦常识,队里这些老刑警竟然都像忘记了。秦歌知道,就算再恐怖的尸体都不会让这些人反应迟钝,那是什么让这些久经沙场的老江湖发怔呢?是不是现在,在每个人心里,都隐隐感觉到了些什么?
秦歌抛下众人,到外面上了自己的车,开动的一瞬间,右首的车门开了,贺兰冒出头来:“秦队上哪儿,你不等王磊认人了?”
秦歌摇头:“死在这里头的,除了陆士新还能有谁。”
“那你现在去哪儿?”
“我上哪去还用跟你汇报?”秦歌不耐烦了,说话的语气也提高了许多,“别成天跟着我,我不是三岁孩子,你也不是幼儿园阿姨。”
贺兰怔一下,胀红了脸,分辨道:“那是队长安排的,你以为我想跟着你。”
秦歌像吃了枪药:“别拿队长压我,我老子也没这样管过我。我现在告诉你,我回家睡觉,你要跟,自己打车过去。”
车门“迸”地关上,旋即扬长而去,留下贺兰站那儿半天没动地方,抽两下鼻子,还挤出两滴眼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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