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枕山河 第二十三章 子夜惊魂

作者 : 匪儒

连着几天,开封府暴雨不断。

电闪雷鸣,风雨交加,虽说已经过了隆冬时节,暴风雨却敢在暖春之前到来。天黑了,雨却丝毫没有停的意思。

“帮我找一个人吧。”胡作非撑着伞,和白马漫步在雨中。明明同处在一把伞下,两人间窄小的距离却仿佛隔着城墙。

“你要找谁?”白马问。

“九州商会的余得水。”

雨越下越大,不知不觉间打湿了白马的头发。她向着胡作非的身体靠了靠,胡作非下意识的向自己那边挪了挪,肩膀露在伞外面,很快被雨水打湿。

白马皱眉,说:“抱着我。”

胡作非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伸出手臂,搂上了白马的肩膀。二人无言,这种微妙的气氛尽写在二人脸上,便是路过的行人也看得,举止亲密的二人绝对不是恋人。

只是为了彼此都不会被打湿。

“怎么样?”胡作非又问道。

白马低垂着眼帘,细声细语道:“你要我帮你找一个人,我要一个送我回家的同伴。做笔交易吧,半个月之内,我帮你找到你要的人。”

胡作非怔怔的看着她,说:“好,我答应你。”

白马口中的家,建在闹市区中。

从外表上看,和寻常百姓家并没有丝毫不同。两人一路无话,到了门口,白马止住脚步,问:“要不要进去坐坐。”

胡作非摇了摇头。白马默不作声的从胡作非身边离开,穿过短短的一条小道,走进屋内。

注定是两个世界的人,胡作非转身离去,身后传来来重重的关门声。

……

赵从约的**不疼了,心情也好了许多。于是又惦记起了窑子里和他相好的姑娘们。

他是个天生的坐不住。要是不闯点小祸,捅出点什么篓子,在赵大公子眼里,那都不能算是过了一天。

他爹赵承宗管不住他,他爷爷赵普惯着他,他在开封府飞扬跋扈,也没人敢和他对着来。

“少爷。”见赵从约撑起伞,准备出门,院子里的几名随从也跟着整装待发。

赵从约摆摆手,示意他们坐下,说道:“今日大雨滂沱,出行不便,你们就不必跟着我了。我出去转转便回。”

“是,少爷。”众人应道。

宋代的妓院,最初叫瓦舍,后来还叫做窑子。逛窑子并非是什么下流之举,反而是文人雅士也常常称道的消遣活动。晚唐的李商隐曾在诗中把妓女比作“神女”,也有诗人称这些女子为“窑姐”、“勾栏美人”,一些有才学懂诗书略有名气的女子则被称为“女校书”。如同这些女子中也分个三六九等,妓院也有许多不同档次。首先是官窑,就是皇宫里御设的给达官贵人们享乐的窑子,通常里面的女子都是些犯妇或因家族被牵连卖进去的女人。至于民间的妓院,上等的窑子的名字大多以“院”、“馆”、“阁”为主,下等妓院多以“室”、“班”、“楼”、“店”、“下处”命名。像在金庸武侠小说里的丽春院、潇湘馆便是这一等的窑子。上等的妓院里一般分有荤场和素场。荤场自然是做床上生意的,卖的是一身皮肉。素场的讲究更多,这些女子一般只卖艺不卖身,但收费却比荤场更高。因为请他们的大多是文人或权贵,其作用更类似于今天的女公关。

最后是妓女中最极端的两类,暗娼和行首。

暗娼,顾名思义,不属于妓院的独立工作者。这类女子未经过官府的许可,在家中接客,一旦查出是要判刑的。她们省去了中间被类似中介的窑子克扣的环节,收费反而低廉。少吃两碗面的钱,都能找那些廉价的暗娼过一夜。而行首,则是在这一业当中的佼佼者。她们大多都有自己的瓦舍,或小有名气,经常和王公贵族打交道,有些像娱乐圈里的女明星。和素场的女子一样,他们只卖艺不卖身,但也有少数遇到合适的也就破了例。窑子这个行当,越是往上,越是需要人际关系开路。

赵从约要去的地方,是久香茶室。

开封府有四大瓦舍,三十六行,说得出名号的窑子也有上百家。赵从约久经风场,对那些曲意逢迎的窑姐早就没了兴致,如今,他偏偏却喜欢上了下等妓院里里一个默默无名的女子。

久香茶室是开封府最下等的窑子,薇薇也不是久香茶室的红人。偏偏在这个女人身上,赵从约感受到一种别的女子不曾有的气质,迷的他神魂颠倒。

一见那个钟情啊~赵从约傻乎乎的笑着,已经快要走到久香茶室门口。

忽然,赵从约察觉到一丝危险的气息,站在了原地。

四个身穿黑衣的夜行人默不作声的从四个方向走来,将赵从约围在路中央。

夜深人静,万籁俱寂。这种环境对于刺客和目标来说最合适不过。

赵从约看着四名黑衣人,嘴角微微上扬道:“你们是来杀我的?”

“不错。”

空洞的回答,听不出有任何感情波动。赵从约一皱眉道:“收起你们的刀,我出双倍的价钱,回去杀了你们的雇主。”

“恕难从命。”

在夜晚的黑暗中,四名有备而来的刺客行动了。雪亮的钢刀划破风声,呼啸着直指赵从约。东方的刺客在这点上做的比其他地方更好,他们的眼里只有到刀和脖子,把刀放到目标的脖子上,然后完成任务。

赵从约一边躲闪着,一边向可能有人的方向跑去。

今晚的刺客有些难缠,不但武功高强,而且对于他的利诱毫不动心。

是的,对于赵从约来说,现在是最危险的时刻。

大雨之中视线无比模糊,凌晨。终于,赵从约看到了一道人影。一边大声呼喊,一边向着那人伸出了手。

就在他手刚伸出去的一瞬间.从他的正后方好像闪电一样飞来一把闪耀光辉的刀.穿过他的手背将他的手钉在了地上……

胡作非看到听到前方有人的声音,停下了脚步。那呼喊声戛然而止,又忽然没了动静。

零点已过,子夜时分,街上应该已经没有人。

又或许是半夜不回家的嫖客。胡作非笑了笑,或许有一天,他也会成为一个习惯晚归的男人。

去看看吧,或许真的有人需要帮助也说不定。这样想着,胡作非朝着叫声传来的方向加开脚步。

血,顺着雨水流淌到胡作非的脚边。显然,刚刚这里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打斗。

胡作非嗅着空气中的血腥味,心里有些退缩。他可不敢确定行凶的人有没有走远。看着地上那句直挺挺的尸体,好奇心的驱使下,胡作非还是走了上去。

他把那人的身体翻了个个,继而毫不掩藏的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居然是这家伙!?”

赵从约的背上有四五处刀伤,尤其是第三根肋骨上方,一道深可见底的伤口足足有两指深。露出里面白森森的骨头。眼看着,怕是活不成了。

胡作非叹了口气,他把手放在赵从约的鼻孔和胸前,完全感受不到呼吸和心跳。身体还有温度,但是再过一会儿就会冰凉了吧。胡作非抬起赵从约,正要将他背起来,戴着戒指的手指触碰到赵从约的伤口,忽然发生了惊人的变化!

就像是一个吸血鬼,淡青色的戒指触碰到血液忽然兴奋的抖动起来。赵从约身上的血液顺着胡作非的手指流入戒指中,再然后,他身上那些皮开肉绽的伤口,竟然渐渐的有了愈合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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