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不知名的小山村,村子在深山密林之中,不仅偏僻,而且人烟稀少,整个村子男女老少加在一起也不过五六十人。正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在这儿生活的人多以狩猎捕鱼为生,民风淳朴,个个身手敏捷。山村环境清幽,气候湿润,花草树木生长尤为茂盛,更兼地处山谷,自高处一溪流缓缓流过村子中央,烟雾朦胧之时,宛如人间仙境,美不胜收。
正是初春时节,天气尚凉,东方红霞弥散,新的一天又将开始。
进出山村的小路上,影影绰绰有着几十号人,相互之间叽叽喳喳的,好不热闹。
站在最前面的是一个身穿黄色绒服的中年男子,背着一个包裹,四十岁左右,微有富态,不过挺拔健壮的身型,明朗干净的五官,得体的穿着以及聚拢披散脑后的黑发,依旧让人眼前一亮。不可否认,他年轻时一定是一个大帅哥。
中年男子名叫胡征,自幼在这个山村长大,十六岁时出外闯荡,白手起家,历经二十多年风雨磨难,终于有了现在的一番成就。如今衣锦还乡,昔日对他疼爱不已的老人多已逝去,儿时的玩伴也早已长大成人,成家立业,当初的那个她也有了个十多岁的孩子。可叹当年的海誓山盟、柔情蜜意,都随着时间的脚步成为了过眼烟云。一切如梦幻泡影,如梦似幻,空余一声叹息。
胡征自小成了孤儿,四十余年来,饱尝了人世间的种种辛酸。他不怪任何人,社会的无常,生活的无奈,他比谁都懂得,只能怪自己与她今生无缘。回到这个山村以前,胡征就已预料到了这一切,他来到这里的目的,一是为了缅怀过去,二是为了报答当初村人的养育之恩。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胡征无论身在何时何地,他也不会忘了自己是这个山村的一员,他知道他的起步在哪里。人不能忘本,这是他的行为准则和处事原则。
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当年那个她,容颜已有些消瘦,胡征心里有些泛酸。不过看着旁边对她千依百顺的魁梧汉子,那个当年时时护着他的大哥,以及他们一家三口之间的依依不舍,回想当年,胡征双眼微红,或许这也是个不错的结局吧。
胡征虽然心里不愿打搅他们,可山路难走,若再不起程,今晚就得在山中过夜了。大哥既然把儿子交给了他,他就得对大哥负责。或许这也是最后一次帮她的忙了吧,下次再回来不知道又是什么时候了。
胡征向前一步,用右手轻轻拍了拍身高只达到他胸口的少年,默默地注视了一眼少年的母亲谢筠仪,只见她双眼红肿,想是昨夜不忍离别,伤心了很久。谢筠仪牵着少年的双手微微颤抖着,嘴上不住的叮嘱,眼神中除了孩子,再无他物。
胡征暗自苦笑,转向身旁一个面容刚毅,身穿厚衣棉裤,个子比他尚高出一截的大汉说道:“大哥,时候也不早了,我怕待会儿走到黑,你看我们是不是应该启程了?”
北辰天略一犹豫,抬头看了一眼东方,点了点头,对身边依旧说个不停的谢筠仪温声说道:“筠仪,时候不早了,风儿和胡征兄弟该出发了。”
谢筠仪红着眼睛看了看北辰天,又看了看一旁的胡征,这才醒悟到自己已经耽误了不少时间了。谢筠仪是个识大体的人,况且深山密林的,虫蛇蚁兽众多,冒黑赶路危险性极大。谢筠仪对胡征略表歉意,再次转身看着面前青涩中透着一丝稳重的北辰风,沉默片刻说道:“风儿,你要听胡叔叔的话,到了郡城别惹事,别给你胡叔叔添麻烦,好好学习,别给青云村丢脸,爸妈会一直想着你的,记住了吗?”
北辰风微红着眼,说道:“妈,风儿记住了。您和爸也一定要保重身体,风儿也会一直想你们的。”
北辰天爽朗笑道:“你小子,你妈有我照顾你还不放心,是不是不相信你老爸我的实力啊!”顿了顿,北辰天继续说道:“男人就是应该闯出一番事业,这点你多跟你胡叔学习,他这半辈子也挺不容易的。当年你爸我为了照顾你爷爷和你妈,没有和你胡叔一起出山,不过你爸的实力还是有的,至少不会比你胡叔差吧。”
北辰天说话大大咧咧,四周的人也不当一回事,只是会心一笑。胡征微笑不语,熟悉当年事的人都知道,北辰天当初可谓是公认的青云村第一人,实力之强连附近的几个村子的人都不得不佩服。
北辰风对老爸的性子知根知底,知道老爸平日里就爱吹嘘他当年的英勇之事,半真半假,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老妈谢筠仪瞪了北辰天一眼,对着胡征道:“你大哥这人老不正经,你不要介意。”
胡征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怎么会。我大哥那是真汉子,真豪杰,做事光明磊落,就是十个我也比不上大哥一人。”
北辰天一点也不谦虚,脸上得意,嘴里却是说道:“哪里哪里,这些都是当年的事了。好汉不提当年勇,胡兄弟现在可是大有出息了。”说完北辰天脸色一变,郑重的对北辰风说道:“时候不早了,你们也该上路了,别的我就不多说了,记得照顾好自己,有什么不懂不会的多问问你胡叔。”北辰天从身后解下一个白布包裹递给北辰风,接着说道:“换洗衣物和钱粮都在包裹里面,你妈给你准备的,我看了看,基本生活是够了。你到了城里,如果有什么缺的就对你胡叔说,知道没有?”
看着北辰风点了点头,北辰天用右手拍了拍北辰风被草木弄湿的兽皮衣服,感受着儿子结实的身子,他欣慰的一笑,说道:“好了,该出发了,跟送你的长辈说声再见。”
一声声祝福,一个个再见,在泪水与笑声中,北辰风和胡征渐渐的走远。
热闹总会归于平静,繁华背后留下的多是虚无。青云村的小路上,北辰天看着妻子依旧呆呆的望着空无一人的小路,轻轻地叹了口气,说道:“离别是为了再一次的相逢,既然选择了那条路,就只能义无反顾的走下去。筠仪,孩子自己的选择,做父母的只能默默的支持,走吧!”
转身,不再回头,自顾自地走下去。这一刻的北辰天,收起了平日的浮夸和不正经,变得严肃、冷酷,现在的他,竟有了一丝丝潇洒的感觉。
谢筠仪不再凝望,儿子有自己的路要走,同样,她也一样。回过头来,看着前方不经意间放缓脚步的身影,谢筠仪笑了,慢慢地跟了上去。就是这个男人,不管走得多远,总会在前方放缓脚步等着自己。明明在乎却总是若无其事的样子,这种默默的温柔与执着,或许也是我选择他的缘故吧。
诺亚森林,位于奇利王国北部行省浩宇行省西北方的大山脉,隶属于振云郡。此时的诺亚森林外围,一高一矮两个身影正在疾步行走着。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山路上杂草枯枝无数,很是难走。北辰风紧紧地跟在胡征身后,不发一言,四周草木摇动,脚踩枯枝发出的“咔咔”声不时响起。擦了一把汗,北辰风看向胡征的眼神充满了敬佩。他的身体素质一向在村里孩子中是拔尖的,就是比一些成年男子也差不了多少,他自己也经常以此为耀,所以在听了胡征讲述外面世界的精彩故事和他自己在外面的经历后,少年的好奇心促使他提出了随胡叔一起外出的要求,虽然父母百般劝阻,向他讲述在外面生活的不易,可他愈发坚定,执意如此。他认为既然别人可以,为什么自己不可以?在他心中,自己是最强的。
北辰风要强,凡事都想争个第一。刚开始他发现走不过胡征,就加快了速度,可依旧差那么两三步。他就不停的加,不停地赶,谁知前面的胡征看着慢悠悠的,速度却很快,北辰风一直加到用小跑赶路,还是追不上。明明是走的一样的路,胡叔用走的,他用慢跑;胡叔脸不红气不喘,他汗出如雨气喘吁吁。本来北辰风还有一比高下的想法,现在他明白自己远远不如,就绝了这个念头。不过他不服输,暗暗下决心多加努力,以后一定要超过胡叔。
胡征在心中暗赞,这孩子和他父亲一样,天生条件就不错,要不是自己练出了武魂,单凭**想要压制住他也不是那么容易。外面的社会那么复杂,枪打出头鸟,凡事还是要多多忍耐才好,这是经验。
四周渐渐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远处不时传来一声狼嚎,夜晚的森林,野兽耐不住寂寞了。
不远处可以透过树枝看见一些灯火,在漆黑的夜里,光明无疑会给赶路的行人带来希望和温暖。
两人松了口气,毕竟谁也不想在漆黑的森林里过夜,气氛也不似先前那般凝重,变得活跃起来。
胡征转过头对着北辰风笑道:“总算是出来了,这林子什么东西都有,晚上可一点也不安全。”见少年点了点头,他接着说道:“你走过这条山路没有?”
北辰风摇了摇头答道:“没有。爸妈说我还小,这是我第一次出村子。”
胡征默然片刻,方才说道:“当年我也是第一次走这条路,不过我是一个人。那时候的我比你现在大几岁,在山里过夜,漆黑一片的,心惊胆颤了一晚,眼睛都不敢闭,好在后来无事,也算我运气好,不然你现在可就看不到我了。风,你记住,这就是你回家的路,常回家看看,别像我,家里还有人惦记着你,你爸妈养你不容易,别让他们等久了。”
北辰风转身看着来时的路,朦朦胧胧的已经有些看不清了。他回过身来看着表情黯然的胡征,郑重的说道:“我记住了。”
黄启城是振云郡为了防范诺亚森林的野兽所修建的一个城市,归沂水县管辖。黄启城不大,交通和经济却很发达,商人们看中了这儿的山货和兽皮市场,纷纷汇聚于此,不知不觉的,这儿就成了沂水县的交易中心,论经济地位比沂水县县城还高。
胡征和北辰风的运气不错,刚好赶上有一支商队要进城,他们这最后一批人进去后,城门就关闭了。
漆黑的大街上已经没有什么人了,透过街道两侧的灯火,行走倒是没什么问题。
北辰风一进城就少年心性的四处观看,可除了看出两侧的房屋比村里高大外,模样颜色什么的却看不清楚,无奈的他只好跟着胡征向前走走,他也不知该到哪儿歇息。慢慢地,胡征带着他来到一处屋内有光亮的房屋处。
“这儿靠近驿站,明天我们还要坐驿站的马车去郡城,今晚就在这客栈将就一晚吧。”胡征向疑惑的北辰风解释道,边说还边用右手叩门。
随着“吱呀”一声,客栈大门打开,一个裹着棉厚衣物的中年男子提着灯笼探出头来,看了二人一眼,朦胧的双眼立时睁圆,他小声问了句:“客官是要住店?”
胡征笑着答道:“掌柜的好眼力,还有客房没有?”
“有,有。我这就带您去。”中年男子说完领着二人上了小楼。
进了房间,中年男子用火折子点燃了客房里灯笼,方邀请胡征二人进去。
两人打量了一番,胡征点点头说道:“还不错。掌柜的,我们饿了,准备一些吃食,再准备些热水,洗洗风尘。”
中年男子弯腰说了一声:“客官请稍候。”然后关门下去准备。
又过了一会儿,店里的伙计送上了食物。胡征招呼北辰风吃过饭,然后一番洗漱,方才歇息。
战魂大陆的人们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晚上没有什么娱乐活动,所以都早早的安歇了。
北辰风靠在床头,静静仰卧着。他在想事,想爸妈,想青云村的男女老少,想过去,想未来……,想了很多,也想了很久。四周很静,除了胡征的呼噜声,就只有隔会儿传来的打更声。北辰风越想越睡不着,这是他第一次离开父母,他的心很乱,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确。刚第一天,他就想家了,他有些后悔,恨不得立刻回到父母身边。
轻轻地,北辰风下床推开了屋里的窗子。刺骨的寒风吹了进来,他打了一个寒战,头脑立刻清醒了过来。向外望去,外面很静,很黑,只有不远处的马棚里还有灯光亮着,那是马儿在吃草。北辰风看着那马棚,似乎是感受到了父母的温暖,心里一片宁静。正在这时,一个看起来有些瘦小的男孩出现在他的视眼。
这是一个穿着有些单薄的男孩,薄嘴皮,微黄的头发。男孩手里拿着一本书,靠在干草上看着。他那带有补丁的衣服明显不能御寒,浑身不停地抖着,脸色发青,无奈的他只能不停地活动着手脚,希望借此驱走寒意。尽管如此,男孩还是一脸的笑意,似是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又或是因为那些调皮的马儿。男孩和马群相处的不错,经常喂它们草料,时不时的还梳理一下马鬃,看那样子,就好像他们是最亲密的伙伴。
北辰风默然了,他的心有些冷,可他的眼角处散发的却是笑意。苦中作乐,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这一种精神总是让人钦佩。他能从男孩的笑脸上,感受到男孩的善良和宽容,感受到男孩对生命的热爱和他自身的坚强与执着。不管生活怎样对他,男孩都能从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这是一种境界。北辰风第一次认识到在同龄孩子中自己或许不是最强的,虽不知道造成男孩这一性格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但他知道男孩和他是同一类人,都是不甘寂寞和平庸的。
北辰风终于睡了,他做了一个好梦。在梦里,他梦到自己站在了一个顶点,那个男孩站在他的下面对着他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