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启城的驿站共有四处,分东南西北不同的方向行进。
黄启城东驿站,吃过早饭,北辰风睡眼朦胧跟着胡征走到了这里。看着刚刚泛明的天空,北辰风嘴上不说,心里却在埋怨胡征打搅了他的好觉。瞧这天色,大街两边的店铺还没哪家开门的。
果然,当胡征对打着哈欠的北辰风说到了的时候,驿站根本没几个人,甚至连驿站的门都没打开,更别说看见驿站的马车了。驿站门前有个小广场,由于没什么布置,显得有些空旷。随便找个地方驻足,北辰风无语的看着胡征,心说:看吧,这就是你不停催我的结果,早知这样我就多睡一会了。
胡征明显没注意到北辰风的白眼,他一来就把目光投向驿站角落处一个身穿黑色披风,身形修长,背上斜插一把乌黑长剑,双手抱胸,面容冰冷的中年男子身上。凭他行走江湖多年的直觉,他可以肯定这个人武艺不弱,很有可能拥有战魂,就是不知道他的战力指数有多少。
中年男子明显察觉到有人在窥视他,他用他那冷漠的双眼轻瞥了胡征一眼,不屑地撇撇嘴,又低下了头。
胡征被他一瞥,无来由的竟有一丝凉意冒了出来。心下一惊:这是一个高手,只是为什么没有听说过这人呢?战魂大陆果然卧虎藏龙,高手比比皆是,自己还是小心点好。
北辰风无聊的在旁边等着,好奇的打量着四周。他也看到了那个中年男子,只是他没有一丝危险的觉悟,还盯着中年男子背后的乌黑长剑看了好一会儿。驿站本有三个人,除了黑衣中年男子外,另外两个人也是男性,一大一小,看样子他们之间的关系和胡征二人差不多。
北辰风这几天和胡征混熟了,本性渐渐显露出来。他等了好一会儿,见驿站一点变化也没有,有些着急的他向胡征问道:“胡叔,怎么没看到马车啊?什么时候出发?我都等得想睡觉了。”
胡征瞧北辰风耸拉着头无精打采的样子,有些好笑的说道:“你这小子,前几天看着挺稳重的,现在怎么一点耐心也没有。”胡征看了看天色,太阳已经隐隐露出了头,解释道:“估计快了。驿站的人也要吃饭,不过一般达到了八人,车子立马就出发了。如果没达到,就只有慢慢等到车点,那时候不管马车有没有八人都会出发。”
北辰风扫了周围一眼,全部加起来才五个人,看样子还得再等一会儿。无所事事他又问道:“胡叔,这儿到郡城有多远啊?为什么我们不走路去郡城呢?”
“有多远我不知道,我只记得上次我从振云郡坐马车到这儿用了三天时间,走路的话估计要走半个月左右,而且还不能走错。”说到这胡征对北辰风笑了笑,模了模嘴角说道:“你要是不怕迷路的话,我可以陪着你走。”
北辰风一愣,忙摆了摆手道:“还是算了吧,我可不认识路。”说完也不理会在一旁开怀大笑的胡征,自个儿郁闷去了。
好在北辰风他们运气还算不错,只等了一炷香的功夫,不够的三人就一块儿到了。
三人明显是两伙人,走在前面的是一个看起来五六十岁,头发黑白相间,背着一个青色包裹的管家模样的男子。男子右手边则是一名衣着华贵,长相俊美的少女。两人一看就知道出身不俗,应是大户人家。少女年纪不大,瓜子脸,柳叶眉,嘴唇单薄,不施粉黛,模样十分精致,只不过精神有些萎靡,看样子和北辰风一样缺少睡眠,嘟哝着嘴,嘴里不停地细声嘀咕着,看的北辰风一愣一愣的。除了他母亲,北辰风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漂亮的女子,不由有些失神。不单是他,除了那背剑的中年男子,众人都把惊讶的眼睛投向了少女,不过都很有礼貌的一视而过,只有那个衣着白袍的少年和他一样目不转睛。
那名管家眉头不由的一皱,虽然自家小姐长相确实出众,可这两个小子也太不知礼数了吧,也不知他们爸妈是怎么教的。再看看后面的少年,同样的年纪,后面的这个明显含蓄的多了。
少女亮丽的双眼一瞪,秀眉微杨,少年们赶紧尴尬的把视线移开。就在这时,北辰风才注意到少女身后的那个少年,心中恍然,原来他也要去郡城,只是不知他去郡城干什么。
叶飞是个无时无刻都要保持冷静的人,理智的他在不确定周围是否安全的时候都会下意识地隐藏自己,把自己放在最后,以便观测清楚情况。他知道世界的现实,多做事少说话一向是他的习惯。叶飞爱看书,年少的他要比别人想象中的更懂事,更成熟,他知道很多的道理,不管是做人,还是做事,他都有自己的准则。
只是叶飞现在的脑子有点不清醒,他的脑海中还在回放着今早的一幕:那时,他刚吃了两个身上带的两枚铜钱一个的烧饼,正从马棚里出来准备到东驿站坐马车去振云郡,刚好路过客栈的楼梯时,一个身影急急忙忙的从楼上冲了下来。说时迟,那时快,眼看就要撞上了,叶飞脚下一动,险险的错开。叶飞这才有时间抬头打量这是谁这么不小心,正好和惊魂甫定的身影双眼对视,时间仿佛停顿了片刻。愣愣的眼神,叶飞最先看到的是一双睁大了的乌黑明亮的眼睛,清澈、宁静。叶飞暗道,好漂亮的双眼!然后才注意到少女本人,真正是明眸皓齿,吐气如兰,罗衣锦绣,顾盼翩翩。好一个美少女!饶是叶飞年少,也不得不暗赞。直到少女说了一句抱歉后打开客栈门随一老年男子离开后,叶飞才回过神来,不由暗自叹道,或许这就是书上说的一见钟情了吧!
叶飞在路上静静的跟在少女身后,一向自信十足,从不妄自菲薄的他没来由的自惭形秽起来。看看少女华丽的衣饰,再看看自己脚上有些残破的布鞋,叶飞笑了笑,自己和她不是一类人,现在还是不要痴心妄想的好。想到这,叶飞恢复了自己往日的冷静,酷爱游山玩水,讲究随遇而安的他开始欣赏起路上的景色,看起来怡然自得的样子。只有从他每次看到少女曼妙的背影时那眼角的一抹黯然,才知道他的内心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平静。
叶飞不是个喜欢引人注意的人,特别是看到他那一身简陋的衣着,众人的目光便不自觉的一扫而过。叶飞也不在意,他习惯性的观察起众人来,目光在胡征和那名背剑男子身上多停留了片刻。
说来也奇怪,随着叶飞最后一个到达,驿站的门立马就打开了。紧跟着,一辆四匹马拉着的黑色马车在一个裹着厚厚羊毛袍的健壮车夫的驱赶下走了出来。
马车长约一丈,宽约六尺,整体用木头做成,刷了一层红色的染料,外面再用黑布围了一圈用来挡风。赶车的一共有两人,二人轮换着来。
这时从驿站又走出一个中等身材的中年男子,手里拿着一个账簿,只见他打量了一下八人,在那名少女身上停了片刻,然后大声地向众人问了一句:“你们都是去振云郡城的吗?”
众人大都点头,只有那管家模样的说了句:“我们两人不是,我们在月冥城下车。”
一听这话,其余的人表情各异,显然各有心思。月冥城刚好在沂水县到振云郡的中间,属中转城市。
得到答复,那人又大声说道:“那好,你们先把车钱交了吧。到振云郡两个银币,到月冥城一个银币。”
众人纷纷上前交钱,北辰风的那份胡征帮忙缴了,另外那名少年和那漂亮女子也是由身边的人交了。当那名黑衣男子交了两枚银币上了马车后,就只剩下叶飞一人了。只见他慢慢走了上去,从包裹里掏出一个银币和一个小袋子递给那收钱男子。男子也不多言,数了数那小袋子里不多不少一百枚铜币,点了点头,记在了账上。
马车里面还算干净,因为挨着诺亚森林,车内铺了厚厚的毛皮,在这初春时节,还算暖和。马车安排了三排座位,除了车门那方,左右各三,后排两个,刚好够八个人坐,这是战魂大陆上标准的马车设计。行走时马车门是关闭了的,只有左右最前方开了两个可自由开关的小窗。
上了车,北辰风坐在进门左手前方,胡征挨着他,在他后面坐的是那白袍英俊少年。右手边,第一位是随白袍少年一路的中年男子,中间坐的黑衣背剑男子,后面坐的叶飞。至于后方的两个座位则是被那少女和她的管家坐了,只是少女靠的右方,管家靠的左方。
说实话,这座位有讲究。北辰风是为了欣赏沿途的风景,胡征是为了照顾他。少女坐后面是为了避嫌,他的管家自然随她一起。而白袍少年二人本来是坐于右手方的,年长的坐前面遮风,少年坐中间,只是白袍少年想和少女多接触,就坐在了下方。谁知黑衣男子一上车就就近坐在了右手中间,白袍少年被他一瞪心里发冷,害怕的他就坐在了左手下方,等到叶飞上来,没得选择的他只好坐在了黑衣男子旁边。
车门关上,马车开始出发,速度并不是很快,加上这段路还算平整,所以车子还能保持平稳。
见车内气氛有些沉闷,胡征向车内六人拱了拱手,开口笑道:“大家一路结伴也算有缘,路途漫漫,这样闷着也实在难耐。我是胡征,这是侄儿北辰风,来自诺亚森林,不知胡某是否有幸结识各位?”
见此,大家纷纷自我介绍。
那白袍少年首先说道:“我叫郑晓云,这是我二叔郑耀离,我们来自沂水县郑家。”郑家在沂水县也算名门望族,难怪他一脸骄傲的样子。
“叶飞,来自诺亚森林。”叶飞点头示意。
“慕容华。”这是黑衣男子的回答。
少女一脸的平静,淡淡的说道:“我叫青雨,这是我黄爷爷。”声音清脆明亮,就像黄鹂般悦耳。少女口中的黄爷爷笑了笑,朗声说道:“承蒙我家大人和小姐看得起,我是黄历,人们都叫我老黄历,是青府的管家。”
郑耀离略一思索,向黄历询问道:“姓青的大户不多,整个振云郡也就只有流云青家耳熟能详,不知与府上……?”
“正是我家老爷。”黄历答道。
郑耀离和胡征脸色一变,流云青家,那可是连郡守都要巴结的人物。两人立马恭敬地说道:“失敬失敬,原来是青老将军门人,想不到在这有幸结识。”
青雨却是有些不解的说道:“你们认识我爷爷?”
郑耀离与胡征对望一眼,笑了笑,胡征说道:“青老将军何等英雄,我们这些俗人怎能见到。只是少时便闻得青老将军威名,驱胡虏,镇凌苍,那件不是男儿楷模,只恨我辈无缘,否则定要在老将军麾下一洒热血,以全男儿忠烈。”说到后来,胡征豪气干云,仿佛他此时正征战沙场一般。郑耀离在旁边也是红光满面,显然很认同胡征的话。
北辰风三个少年终究年少,老一辈的事情所知甚少,一脸的不解。郑耀离看见了,立马在车厢里讲起了他所知道的关于青老将军的往事。从老将军十八岁独自领兵讲到六十岁戎马天下,四十多年的征战生涯,大小一百多战无一败绩,中间更有北驱胡虏、跃马龙庭,坐拥十万,威震凌苍等等故事,说的绘声绘色,好像他亲眼所见一样。众人都被他所说的故事吸引住了,就连慕容华也是侧耳倾听,车厢内其乐融融,好不热闹,也不觉得时间流逝。
好不容易郑耀离讲完,已是口干舌燥,众人意犹未尽,对青老将军钦佩不已,无奈月复中饥饿难耐,北辰风开窗看看天色,太阳早过了头顶,这一讲可是连饭点都错过了。
胡征推开车门,向正在赶车的车夫问道:“兄弟,怎么还不吃饭吗?”
那车夫回头望了胡征一眼,笑着说道:“还得等一会儿,要不你们带了干粮的先吃着,我们赶到卢森城才会歇的。”
胡征关门对车内的人笑了笑,无奈的摊手说道:“看来我们午饭得在马车上解决了。”众人不以为意,显然都有准备。
叶飞正准备从包裹里拿烧饼吃时,突然听到慕容华轻声说了句:“青阳吗?倒是个人物!”
叶飞摇了摇头,这个叫慕容华的也太自负了,不过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说不定人家真有这本事也说不定呢。手里拿着烧饼,叶飞刚咬了两口,就听到郑晓云一声大叫道:“叶兄弟,你就吃这冷邦邦的东西呀?既然你我有缘坐同一辆车,干脆和我们一起吃吧。”
叶飞向车内瞄了瞄,除了旁边的慕容华没动作外,其余六人都拿出了自身带的糕点肉食,无一不是珍馐美味。叶飞也不在意,只是伸手接过了郑晓云递出的食物,说了一声“谢谢。”
看见众人都有的吃了,慕容华依然没有什么动静,叶飞觉得奇怪,突然想起慕容华好像除了背上那把剑外并没有带什么包裹,就顺手把郑晓云给他的食物递到慕容华面前,问了句:“吃不?”
慕容华看也不看他一眼,只是冷冷说了句:“你倒是会做人情,自己不想要就随手扔给别人”他的声音冰冷无情,就像他的人一样拒人于千里之外,带给人的只有彻骨的寒意。
车内六人冷眼旁观,北辰风若有所思,郑晓云一脸幸灾乐祸,心说果然如此。
叶飞被慕容华的话说的一呛,无奈的笑了笑,说道:“这是我唯一能请你吃的东西了,烧饼太硬了。若有可能,我一定不会这样借花献佛。”
众人看了叶飞一眼,见他脸色黯淡,想到叶飞的打扮,也就不说什么了。
马车内突然安静的下来,连青雨吃点心所发出的细微声音都能听见。气氛有些沉闷,就在叶飞准备把手收回来的时候,慕容华用右手接过了食物,什么都没说就吃了起来。
大家吃惊的看着细嚼慢咽的慕容华,谁都可以看出他一身的傲气,可没想到他居然接受了叶飞近乎施舍的食物。叶飞睁大了双眼,不敢相信的看着慕容华,然后他缓缓闭上了眼睛,用只有自己才能听见的声音说了一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