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最后一次做梦。
生命从我胸前的伤口中烟雾般流失四散,躯壳被一点一点抽成虚空,我努力地集中视线,想要再看她一眼。
我所爱的女人,静静地依偎在我的怀里,长长的羽睫,小巧的鼻子,柔软的嘴唇,和记忆一一重叠,好像只要呼唤她的名字,她还能再微笑着睁开眼睛,同我唧唧喳喳地说话。
然而,她已经没有了呼吸,是我,亲手结束了她的生命。
有人说,人死之前,阎罗殿里的小鬼都会提来一盏走马灯,让你看看自己这辈子做过的事,是的,非的,对的,错的,好的,坏的,一幕一幕重演,让你到轮回井轮回之前,先给自己邀一杆秤,免得以为阴司的判官对自己失了公平。我一向对这些不着边际的段子不感兴趣,读书人,也是有点自己的自尊和原则的。直到我今天亲自面对死亡,最后一缕意识像在牵引着我往回跳跃,记忆的断片像是被风吹过的书页一样,哗哗地向前翻动,也许是真的想带我再看看以前的景色,有关于她的风景。
我,洛之熙的走马灯。
第一次见到她的那天,当真算不得什么黄道吉日,说不定还是出门大凶。爹娘去宫里探望姐姐,我本欲同去,却被母亲挡了回来,没办法,实在是因为我的功课还没有做完。父母对我寄予厚望,从刚入学堂的那一天起,我与其他人就是不一样的,先生对我总是特别,也许是迎合了母亲的那一句“要做,只能做最好的”,在书院里,我确实是最好的,至少,读书的时候如此。不过,在家着实憋了太久,爹娘又刚好不在,如果说我的定力还算是坚强的,无疑,洛凡的定力简直就是风不吹都会刮倒的,不然我也不会被他怂恿着出门,还跑去了从来都没去过的鬼地方。实在是因为他幽怨的那句“再坐,**上就要长疮了”的威胁太有现实感,所以我不能不考虑兜上点银子与他一起考究一下临安的地砖铺的是不是结实。『**言*情**』我不过是十六岁的年纪,比起洛凡来,还是女敕了点,但也不过一岁而已,然,这小子平日里插科打诨惯了的,对风花雪月的事倒是上心,加上嘴也伶俐,哄得府上几个小丫头对他很是迷恋,这一点,当真是比我强上许多。我是怎么也没想到,光天化日之下,洛凡领着我曲曲弯弯拐了几条巷子,抬起头来的时候,应了他的话,确实是我没见过的地方,青楼。用爹的话来骂自己,当真是“斯扫地,罔顾廉耻,道德败坏,成何体统”,我转身便要走,却死活被他诱哄着拉进去,眼见几个衣裳凉快的姑娘吃吃的笑,窃窃几句“瞧啊,断袖”,当真令我恨不能遁地三尺。
想来,若不是我管了一场多管闲事的闲事,招惹了莺歌姑娘人神共愤的愤怒,也不会遇见出来寻乐子,躲在旁边看了我半天笑话的丁一一。我开始并不晓得她是个姑娘,用奇装异服形容她的打扮,显然已不足够,那媲美麻布袋一样做工粗糙,质量低劣,连针脚都缝地歪歪扭扭,应付了事的衣服,真不知道是从哪家奇葩的成衣店里出来的货色。很显然,她对我的态度不算友好,但是对我身上的玉佩,态度倒是不错,看见它的时候,那整双眼睛都闪闪光,写了一脸的觊觎之色,然而,我没料想到的是,她不只敢觊觎,还将它摘了去。这块玉佩,它着实很值钱,可是,更为重要的意义在于,这是皇上赏给姐姐的,象征的不只只是恩宠和荣耀那么简单,如果丢失了,是了不得的罪过,所以我想都没想,这就要去夺回来。可谁知她笑嘻嘻地,将玉佩给了莺歌姑娘,一脸你奈我何的样子,着实是气煞人也。玉佩是要不回来了,我实在是不忍莺歌姑娘磕的那三个响头打了水漂,回去又没法交代,只觉得心里郁闷,决定拿她开一通涮,然而却没想到,真正被涮了的,其实是我自己。对男人来说,最厉害的武器是什么,洛凡答曰:女人,那时,基于他整个人的道德品质和思维方式,我实在懒得嗤之以鼻,直到丁一一瞪着忽闪忽闪的大眼睛气势汹汹地靠过来时,属于女儿家才有的淡淡香氛让我有些神识飘忽地起了些旖旎的念头,那一刻,我才意识到,那亮晶晶的双眼里绽放的星芒,竟让我心里升起从未有过的柔软。
我不在乎,她是“丁一一”。
那些虚无飘渺的传闻,那些不切实际的惊悚臆想,当我和面前这个人重叠起来的时候,我多想告诉所有人,她是个多么好的女孩子。她虽然看起来一身的泼辣劲儿,但受了委屈的时候,还是会变身成一只乖巧可爱眼睛红红的白兔偎在我的怀里;她虽然总是满嘴的现实主义,可是遇到有人受欺负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卷起袖子去帮上一把;她虽然总是爱对我凶巴巴的,但还是会在我肚子饿的时候,愿意自告奋勇地为我买吃的,好吧,虽然也要分她一半儿。也许我最初对她的好感只是出于自我感觉良好的怜悯,人群熙熙攘攘走过,临安向晚的街道上,脸上两道清亮亮的泪痕,她侧过头来,风吹得她眯起了眼睛,她说,洛之熙,我想要的不是同情,我只是想像他们一样。像他们一样笑,像他们一样哭,像他们一样有惺惺相惜的朋友,像他们一样有能够白头偕老的爱人,尽管她从未做到,尽管她就在刚刚被投过来的石子擦伤了脸颊,她也从来都没停止过这种憧憬。于是,我喜欢上这样的她。
父亲母亲是反对的,天下总归没有不透风的墙,关于她的那点小秘密还是被识破了。我跪在地上,父亲抽了我十几鞭子,终于还是泄了气,拂袖而去,母亲支着头静静坐着,不知在想什么。大概足足过了两个时辰,她开口问我:“非如此不可?”我重重叩,表达了自己的决意。母亲一直心疼我,从小到大,有关于我的所有,都事必躬亲,甚至连姐姐,都不曾享受过她如此的疼爱,她会理解我,我这么想。然而,这一次她没有像往常那样宠着我,收拢了温柔慈爱的目光,反而变得冷硬如铁:“之熙,这样的女子,会毁了你的前途,我不许。”然而,已经错过了扼杀这段情感最好的时候,我无法舍弃。为了转变我的心思,母亲为我安排了更重的课业,为我安排了临安有头有脸人家的相亲,甚至将我的表妹于馥儿从绍兴接了过来,我和母亲,从未生出过这样的对立。然而,那一次的任性妄为,反而似乎为我迎来了柳暗花明之机。我执意跪在了丁家的门口,尽管父亲甩下了要与我断绝关系的狠话,可我还是义无返顾,丁一一心里是有我的,而我也已经认定了这个女人,这次自我成人以来对父母最大的反叛,最终让母亲的口气软了下来,她说:“我虽然不愿意丁一一嫁进洛家,可是更不愿意让你出事。”所有的事情似乎都在向着美好的方向展,也许是幸福的感情让我过于沉迷,所以忽略了很多本应注意到的事情,而这,最终让我生不如死。
所有的转折,起于那一天。夜色已深,我坐在灯下温习当天的功课,像往常一样,母亲亲手为我端上了一碗枸杞乌鸡汤,看起来没有丝毫的不妥。那晚,我梦见了一一,和往日她活泼明丽的情态不同,她偎在我怀里,小女儿风情显露无疑,一双手柔柔抚过我的脸,轻轻地唤我“之熙”,一场春梦风流,我拥有了自己最心爱的人。如果时间到此为止,我愿不再醒来。当我清醒过头脑,侧脸在臂弯里看见了一张美丽的面孔,然而,却不是丁一一。她定定地望着我,眼睛里是千娇百媚的笑意:“洛之熙,你再也娶不了丁一一了。”于馥儿的话是那么的笃定,好像从一开始她就掌握住了我所有的把柄,但是,她却高估了我。
我是一个卑鄙的男人。
我无法放手,虽然我确实辜负了她。我心里怀着那一丝丝丑陋的侥幸,我不断安慰自己那不是我的错,我努力将心态放到平常,好像从来都没有生过这样的事,但是渐渐地却觉得,这种罪恶感如缚茧之丝,让我越来越透不过气,直至这种感觉到达顶点。我并不讨厌于馥儿,她与我年龄相当,虽然并不在同一处长大,可是年幼之时却是谈得来的朋友,那时的我性子有些软弱,于馥儿虽然比我略小些,但是却像是我的姐姐一样照顾我,她对我的那些好,我都看在眼里。她活的并不容易,我虽然不比她早慧,却也是大约看得出,这也是一个自小就吃过许多苦的女孩子,她的骄矜,她的任性,还有一些坏心眼儿,在我看来,都应该被包容和原谅,她是个女孩,女孩子是应该被人疼的。我本以为我们的关系会永远这么维持,直至那一天,泪水盈满了眼眶,她失控一般地喊道:“洛之熙,你知道我喜欢你吗?”而我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知道的,母亲将她接到临安的目的。起初,我只以为母亲是出于对于馥儿的喜爱,将她接到家里住一阵子,甚至让她与我一同去书院,时间长起来,在母亲有意无意的暗示中,我才晓得了她的用意,本以为置之不理就可以将此事拂过,然而,我的母亲,却用了这样的手段来让我就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