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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有我偷懒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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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在从大理来丽江的车上,我一直循环地听着一首歌,周云蓬唱的《一江水》,这是我听过的所有版本中我最喜欢的一个版本,伴奏的手鼓每一声都像是敲打在我的心脏上。
单于歌,如果不是遇见了你,我至今都不会明了原来我一直在漂泊。
我不知道自己在找寻什么,想要看见什么,就好像是心里有一道伤口,我想要看见疼痛,想要弄明白我失去的是什么,想要知道究竟是什么把我抛到了另一个世界里去。
我想要搞清楚,那令我痛苦的到底是什么。
很久之后我回想起自己坐在飞机上哭得那么不能自已的样子,都会忍不住稍稍有些汗颜。
当时的悲伤是沉重到了何种地步,才会令一贯注重姿态的我,就那样旁若无人地号啕大哭起来呢?如果这世间有一杆可以称量痛苦的称,我很想称一下属于我们的那份回忆的重量,到底有多重。
飞机起飞时我开始耳鸣,眩晕,我两只手互相纠缠在一起,因为太过用力的缘故,关节有些发白。我的身边坐着一位中年阿姨,她关切的问我:“小妹妹,你没事吧?”
我抬起满是眼泪的脸对她挤出一个僵硬的微笑,这个笑容代表了微微的感谢和拒绝。
你曾经说我活得就像一只刺猬,时刻对外界都保持着防御的状态,我虽然极力辩解,极力否认,但在内心深处,我知道你说的都是对的。
我对这个世界充满了不信任,我对陌生的馈赠和关怀总是摆出一副抗拒的姿态。
我唯一信任的只有你,可是,你并没有珍惜。
从长沙到昆明的航程是一个多小时,在这一个多小时里,我做了三件事:打开笔记本看了一段电影,在随身携带的那个黑色封面的本子上给你写了一封信,还有一件,你猜是什么。
我就着空姐给我的那半杯矿泉水,吃了两颗绿色的药丸。
那是两颗感冒药丸,在我的抽屉里放了半年之久,这半年来天气一直不好,我又总是穿错衣服,所以老是生病,但无论病得多厉害我都没舍得把它们吃掉。
我很清楚地记得,有一天夜里我发烧烧到三十八度,当时已经是凌晨两点,我躺在床上捂着被子一身都是汗,眼泪不受控制地簌簌地落下来。我翻着手机电话簿,从第一个到最后一个,最终我一个电话都没有拨出去。
如果不能打给最想见到的那个人,如果不能得到你的安慰,打给别人又有什么意义。
最后我挣扎着起来给自己倒了一杯温开水,一仰头,像喝酒一样咕隆咕隆地灌了下去,然后爬回床上抱着枕头继续发汗,继续哭。
不知道自己迷迷糊糊地哭了多久,最后竟然睡着了。第二天醒来,阳光洒在窗台上,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又活了下来。
单于歌,在你离开我的这些日子里,每一日,我都比昨日更加顽强。
记得我在机场送别你的时候咬牙切齿地对你说的那句话吗?
只要我活着一天,我就会朝着比你过得幸福这个目标走下去。
你留给我的那两颗绿色药丸,在我决心将你摈弃于我的人生之外后,我就毫不犹豫地将它们吞入月复中。药丸来治疗我的伤寒,而时间和空间,来治疗我心中久久不愈的暗伤。
飞机降落后我第一时间打开手机,未接来电的提示像冬夜的雪花一样纷至沓来,朋友们焦急地确定我是否尚在人间。
我这才知道,就在我去往机场的时候,一辆机场大巴被人恶意纵火导致爆炸。
我握着手机站在人群中间瑟瑟发抖,心有余悸地明白了一件事——原来自己是与死神擦肩而过。
单于歌,我劫后余生,那一刻脑袋里全是你。
我一直记得最初见到你的样子,在那间叫做fiy的咖啡馆,你穿一件红色格子衬衣,坐在书架旁那副气定神闲的模样让我想起聂鲁达那句很有名的诗——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就像你消失了一样。
那天我穿了一条波西米亚风格的裙子,手腕上戴着一大圈乱七八糟的饰品,头发也是乱蓬蓬的,并且,很重要的一点,我没化妆。
一点遮瑕的东西都没往脸上扑,所以你轻而易举地就可以看到我鼻翼两侧那些零星的小雀斑和我右眼眼角下面的那颗泪痣。
我端着一杯伯爵红茶跑到你面前,笑嘻嘻地看着你,我说:“hi,请你喝啊。”
是当日的我不够庄重,给了你一个疯疯癫癫的印象,所以后来你看我的眼神总像是一个长辈,带着宠溺、包容和不计较,这也就意味着很多事情你并不当真。
你没有接过我那杯伯爵红茶,你只是笑着问我:“你是在这里等小安吗?”
这一条街上座落着很多家大同小异的咖啡馆,为什么独独fiy名声在外,就是因为那个叫做小安的神婆,城中所有女生说起小安的神情都如出一辙,一个字:准。
我是被周宝音这个迷信占卜的家伙带过来的,彼时她正处于人生的最低谷,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哭得如丧考妣,根本不用她说什么,我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些人的遇见,注定是要在生命里留下伤痕的,但我只是抱着蜷曲成一团的她,什么也不说。
那天晚上我陪她一起来到fiy,她的指甲上涂着鲜红的指甲油,在昏黄的灯光里看起来就像是滴血一般,苍白的脸更显得仓皇无措。
可是那天晚上小安没有来,据说是临时有事来不了,从老板到服务员都是一脸的抱歉,我拉拉宝音的手,我说:“走吧。”
可是她执意不肯,接着便趴在桌子上开始哭起来。
无奈之际我只好出去给她买烟,就在反身推门进来的时候,我看到了你。
说起来我真是不厚道,我怎么会在最好的朋友难过得要死的时候还有心情跟陌生人搭讪呢?很久很久之后,我依然无法从逻辑上,以及理智上来解释这件事。
这世间无法用科学、医学来解释的事情,我们就用宿命来解释吧。
我们站在书架旁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你像个宽容的长者,明明看出了我这个小辈心怀不轨,却还是耐心地陪我聊着:“今晚真凉快,你穿这么少,不怕着凉吗?”
我很坦白:“因为我爱漂亮呀,我就是那种冬天都想穿裙子的姑娘。”
你的笑容里有一点淡淡的沧桑,我想你应该是多多少少经历过一些事情的人了。可正是你这种淡淡的沧桑感,就像暴雨夜映在深蓝夜幕上那经脉般的闪电一样,击中了我。
没有被击中过的人是不会明白后来发生的事情的。
灵魂化为灰烬了。
你笑着对我说:“你看起来像个不安分的丫头。”
单于歌,你说对了,从我见到你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在心里盘算着要怎么把你弄到手,得不到你,我是不会罢休的。
我是一个被宠坏了的女孩子,很多人喜欢我,他们明知道我是个过得乱七八糟的家伙,可是他们拿我没有办法。
我的父母、我的朋友、那些说喜欢我的男生,他们都抓不住我。
那么你呢,单于歌,你会是那个能让我停下来的人吗?你身上有一种清苦的气息,像是茶,又像是咖啡。
我把手机递给你,我说:“请留下你的号码。”
两天之后宝音穿着她深爱的那个人留给她的那件白衬衣,拖着行李箱出去散心了。我送她去机场的时候她突然正色地对我说:“落诗,不要去招惹那个人。”
我瞠目结舌地看着她,不明白她那句莫名其妙的话是什么意思。
她深深地凝视着我,眼睛里有一种犀利,似乎已经将我那点小居心剖析透彻。她紧紧抓住我的手,又郑重地叮嘱我:“那个人长着一双能伤人的眼睛。”
我这才明白,原来两天前的那天晚上,她不动声色地将一切都看在眼里。
我不以为然地笑笑:“去你的,周宝音,你以为我是你,会为了一个人要死要活啊?”
她收回了手,转过脸去看着窗外疾驰而过的风景,不再言语。
是的,我跟她完全不是一种人,感情于她是会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的生命之重;于我,却不过是宴席的餐盘上那一朵可有可无的花,有这朵花来配菜,卖相当然好,可是没有它,菜的味道也不会有什么差别。
我是天性凉薄的人,遇到喜欢的人就在一起,不喜欢的就绕开,没什么大不了的。
进安检之前,宝音突然转过身来抱住我,她的声音很轻很轻,语气里透着一点灰心:“落诗,我知道你一直觉得我傻,但那是因为你还没有真正爱过一个人,如果你爱过了,你会明白我的感受。”
我忍不住一颤,冥冥之中,我觉得自己已经被一股不知名的力量牵引进不可逃避的命运中去了。
送走宝音之后我一个人在大街上闲晃着,因为太无聊了,所以我给你打了个电话。
能够无所顾忌地给你打电话的时间并没有很多,只是当时我没有预知到后来发生的事情。我并不知道可以肆意妄为地与你相处的光阴是那么的短暂,所以当我对你说“我好无聊,你陪我玩吧”之后,你笑着说“好啊”的时候,我并没有觉得那是多么的难得。
在遇到你之前,这种事屡见不鲜,可是玩了两三次我就没兴趣了,只剩对方眼巴巴地等着我打电话过去,但他们不明白,我再也不会给他们打电话了。
在路边的梧桐树下等你的时候,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洒下来,远远地,我看着你朝我走来,没来由的,手心里突然有了一板密密麻麻的汗。
很久之后,我坐在去香格里拉的车上,看着窗外我从未见过的蔚蓝的天和洁白的云,坐在我身旁的姐姐跟我说,佛教有一个故事,说不可连续三日在同一棵树下打坐,否则就会起贪恋。
我侧过脸去对她笑,墨镜后面我的眼睛已经湿了,我说,真是个振聋发聩的故事,可惜我知道得太晚了。
好吧,把时光往前拨一点,回到这个午后吧,你远远地朝我走来,对我笑一笑,问我下午想做什么。
为什么城市里的生活总是这么无聊,消遣的玩意儿总是这么的少,不是喝酒就是k歌,不是打游戏就是打麻将,为什么我们的生活是这样的乏善可陈?
你看着我笑,然后你说:“那今天带你去看点新鲜的东西。”
如果不是你带我来,我根本不知道这么喧嚣的城市里居然还有这么一条曲径通幽的小巷子,墙壁上挂着很多字画和木雕,那个被你称为许师傅的人正在专心致志地抱着一块圆木,用小刀在雕刻着什么。
我进门的时候不小心弄出了很大的动静,你回头看了我一眼,却没有责怪的意思,我说过,在我面前你一直都是一个祥和的长者。
遇到你之前我什么都不明白,等我明白了,却一切都来不及了。
整个下午我们安安静静地坐在许师傅旁边看着他是怎样在一块平板上雕刻出栩栩如生的图案,那是一条空旷的长街,街尾有落日,街头有一个佝偻的老人的身影。
我从没想过我可以这样沉静,如果你认识以前的我,你也会为此觉得诧异,因为我是那么闹腾的一个人,要我坐着不动比杀了我还要难受。
遇见一个人,生命全改变,原来不是歌词里才有的事。
我在夕阳的余辉里打量着你的侧脸,我想宝音说对了,我真的不该去招惹你的。
我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真正爱我的人。
这是我们已经熟悉了之后,我对你说的话。
你没有像那些人一样嘲笑我“少年不识愁滋味”,你也不觉得我说这种话很装逼,很做作。我跟你说,我不愿意被情感负累。
说着说着我就开始哭。
你伸出手来模我的头,就像模一条流浪的小狗,你说:“程落诗,你很漂亮,应该有很多人喜欢你吧。”
你说得没错,真的是有很多人喜欢我,在我长大了之后,变得漂亮了之后,当年抛弃我的母亲带着很多很多钱,很多很多漂亮的衣服、首饰回来找我之后,原本笼罩在我头顶上的那片乌云消散了之后,是真的有很多人说喜欢我。
可是我一直想,我的过去,那些犹如生活在下水道的岁月里,那些被人排挤、被人欺凌的岁月里,那些说喜欢我的人如果看到的是那样一个我,一个肥胖的、不爱说话的、读书不努力、名字总是出现在成绩单最末尾的程落诗,他们还会喜欢吗?
不曾应对我最差的那一面的人,当然不值得得到我最好的一面。
可是你跟我说,人活着当然是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好,去看更大的世界,做自由的人,过理想的生活,为什么要对从前那么狷介?
我不喜欢你用那么严肃的口气跟我说话,就像我高中时期最讨厌的那个班主任一样,她怜悯我是孤女,时常把我叫去办公室谈心,摆出一副关心我的样子来打探我家的事情。
她曾问我,程落诗,你觉得你家的那些事情对你有没有什么负面的影响?
我靠着墙壁,直挺挺地站着,就像一根木桩,我不屑地对她说,有个屁影响啊。
她倒抽一口冷气,连连摇头,痛心疾首的模样让我觉得自己真是辜负了老师的一片盛情,可是没错,我就是我女乃女乃口中所说的那种“不识好歹”的东西。
这个不识好歹的家伙在十七岁的时候跟一个小混混私奔了。
这件事说给你听我都觉得难以启齿,值得羞耻的不是感情艰辛的过程,而是破碎的结局。
我们在一场群架即将拉开序幕的时候对对方一见钟情,若干年后想起当日的场景,我还是觉得血脉喷张,那是何其天雷地火的场面,他跑过来问我:“你就是那个妞儿?”
我扬起头对他笑,那大概是我十七年的生命中最放肆的一个笑容。
他二话不说拉起我就跑,那场群架后来打没打,谁赢了谁输了,我一点也不关心。在气喘吁吁的奔跑中,我感觉到有血涌到我的喉咙口,黄沙滚滚,在风驰电掣中,我长大了。
那场群架缘起于我跟隔壁班一个女生的冲突,她明明是看我不顺眼,却非要说我故意勾引她男朋友。被人冤枉并不是不能忍受的事情,我不能忍受的是她后来说的那句话——
你就跟你那个不要脸的妈妈一模一样。
不要脸的……
妈妈……
一模一样……
就是这句话给她惹来了麻烦,我当时手边是只有凳子,如果有刀的话,她肯定就不是骨折这么简单了。
用当时同学们的话说,她也是自找的,一只横行的螃蟹遇到了一只更横行霸道的螃蟹,狭路相逢,勇者胜。
她出院之后集结了一大帮人马要一雪前耻,却没想到领头的临时叛变。
过了这么多年,我跟你说起这件事,还是忍不住有些得意扬扬的,我那个时候,可是真的漂亮。
你哈哈大笑起来,你说,不是那个时候,现在的你也很漂亮,程落诗同学。
你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我说多少,你就听多少,你不会问我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其中有哪些隐情,你不将我至于一个难堪的窘境里。
我说,单于歌,你人真好。
你淡淡地皱起眉,你说,谁没有过去呢。
我静静地看着你,那么你的过去呢?你的过去发生了什么,是多大的快乐或者悲伤,令你如此守口如瓶。
你守着昏睡的我,在我凌乱的公寓里,到了该走的时候你还没有走。
我的房间里乱七八糟的,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化妆品、穿了两次还没来得及洗的衣服、巨大的毛绒公仔,以及各种杂志报纸……你好不容易找到一处空地坐了下来陪我。
都是你的错,你纵容我淋雨。
可是明明淋雨的是两个人,为什么生病的却只有我一个?
昏昏沉沉中我感觉到你伸过手来探测我额头的温度,你的手掌干燥而温暖,贴在我的皮肤上,那一刻,我很想哭。
你守了我一整夜,第二天,我醒过来,闻到厨房里传来蛋女乃粥的清香。
你买给我的药丸从此被我珍如拱璧,后来病得再厉害我都舍不得吃。
我问你,单于歌,你可有那么一点喜欢我?
蛋女乃粥若有似无的清香飘荡在房间里,你不回答我的问题,我就不肯喝粥,你当我是不懂事的小孩子在耍性子,放下碗,一言不发地离开了。
我挣扎着虚弱的身体爬起来挡住你的去路,你的眉头皱成一个川字。你看着我,仍然是不说话。
我的眼泪滴滴答答地掉下来,我也不说话。
我们沉默地对峙着,两个人都在做最后的负隅顽抗。
最终是我败下阵来,我抓住你的手,泣不成声,你的声音里有无限的懊恼,你说,程落诗,你不要这样,不要这样……
你一直喃喃地重复着这句话,好像我做了什么不可被饶恕的事情。
我终于明白宝音的感受,明白她为什么要将自己放逐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我低声,几乎是哀求你,单于歌,你能不能试试看,试着爱我。你试试看,如果实在不行,就算了……
这番话说得断断续续的,像是刚刚学会说话的婴孩,在爱情的世界里,我跟初生的婴孩有何不同?
无论我多不想承认,但此刻的我是如此卑微地在祈求着你来爱我。
这是我们的第一个拥抱,虽然你是出于无奈,可是对我而言,就像是在冰天雪地里行走了一天的人走进了温暖的房间,冻僵的肢体一点点瘫软,全身的血液又开始流窜。
你的过去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终于知道了。
你说你是一只负罪的蜗牛,注定要一生背着沉重的壳缓慢地爬行;你说你当年年轻气盛,对很多事情不懂得适可而止,一时心血来潮地飙车,导致她终身瘫痪;你说,程落诗,不是你不美好,而是我没有资格拥有你的美好。
三言两语说完这个故事,你将我抱起来放到沙发上,你的动作很轻,好像怕磕坏了我一样……然而其实不必,你看到的完整无缺的这具躯体,内在早已是千疮百孔。
临走之前你俯亲吻了我的额头,那是一个干净的吻,一个不带任何企图的吻。
你走了之后我在房间里哭了一整天,这是我有史以来哭得时间最长的一次。
当初跟那个浑小子私奔被抓回来,女乃女乃跪着求他放过她的孙女的时候,我没有哭;他跟我说“程落诗,对不起,我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勇敢”的时候,我也没有哭;我那个不要脸的妈妈带着很多钱回来,在一家酒吧里找到正在跟人拼酒的我,她向我悔过的时候,我也没有哭。
原来那些时候不是不想哭,而是在积攒着,等待一次彻底的爆发。
可是单于歌,我已经在你的面前对自己的孤独供认不讳,我在你的面前毫不掩饰我对爱的渴求,已经揭下这个面具,所以从此以后我不能再面对你了。
你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你在告别的电话里才那么闪烁其词,你叫我好好照顾自己。
我却在机场里冲着你的背影大喊出我的愤怒,你回过头来对我微笑,那个笑容里包含了你所有的谅解和怜悯。
我恨你。
可是,我爱你。
你走了之后我一个人去了一次fiy,这一次我见到了小安。
她看起来就跟传言中一样机灵古怪。我坐在她面前时,她狡黠地笑笑,问我想算什么。
我说,爱情。
没想到她把牌一收,耸耸肩膀对我说,那就不必了,你已经跟你最爱的人错过了。
出了fiy,我知道我以后再也不会来这个地方了,一辈子都不要再来这个地方了。
我想到她那句话的时候就忍不住站在路边哭起来,跟最爱的人错过了,这是什么意思?死神婆,你凭什么这么诅咒我!
可是潜意识里,我又知道她说中了我的心事。
宝音剩下的那盒烟被我一起收进了行李箱,我订了去往昆明的机票,我的路线是从昆明到大理,再从大理去丽江,然后从丽江进藏去拉萨。
宝音在电话里问我,你去拉萨干什么?
我说,去死。
单于歌,我不是开玩笑,我要去死。
一路上我的脸始终没有表情,耳机里循环地放着那首歌——我跟你是河两岸,永隔一江水。
在遇到你之前,我对离别这回事看得轻描淡写,因为我一直都相信人生不过就是一个不断离别又相遇的过程。
比如我跟那个小混混。某一天我在街上看到他牵着一个女孩子的手,脸上有温馨的笑容,我想他肯定已经不记得我了,不记得那短短的一个星期,我们说好要么在一起,要么一起去死的那些傻话了。
还有我跟我的母亲,她离开的时候一句话一张字条儿都没有留下,结果兜兜转转之后又回来请求我的原谅……
既然我明白了这个道理,为什么对你我还是放不下?
唯一的解释是,你是我生命里一场浩浩荡荡的劫难。你爱你所爱的,选择你所选择的,我只是一个陪你疯过陪你笑过的过客而已。
在丽江的时候我住在一间叫做阳光百合的客栈,私下,我对这个名字有些嗤之以鼻。
某个寒气袭人的晚上,我们一群南来北往的人坐在一起聊天,说起了这件事,我才知道这个名字是有来由的。
当初的老板和老板娘一见钟情,两个人双双辞去了在城市里的工作,带着积蓄来到丽江开了这间客栈,取名阳光百合是因为当时他们觉得,有阳光,就能百年好合。
听起来真是一个浪漫得要人命的故事。
后来呢?
他们笑笑说,其实后来的事情不知道会比较好。
后来老板对另外一个女人一见钟情,老板娘也对另外一个男人一见钟情,两个人很默契地把客栈转了出去,分了钱,一拍两散,只有客栈就此留了下来。
故事的后半段真是一出华丽的黑色幽默,听得我们所有的人都有些欷歔。最后不知道是谁说,爱情,去他妈的狗屁爱情。
那天晚上我裹着披肩走在喧闹的巷子里,街边有很多卖木雕的小店,那一刻时光仿佛逆袭而来,我一闭上眼睛就能想起你的样子。
黄碧云说,当我突然想起你的脸,就说明我已经老了。
单于歌,从遇见你开始,我就急速地苍老了。
我给你打了一个电话,信号不是很好,听筒里有滋滋作响的电流声,我跟你说,单于歌,我不恨你了。
是你让我明白,爱就是不断地相遇和分离。
挂了电话,我删掉了你的号码,从此不再提起过去,关于幸福,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你和我是河两岸,永隔一江水,单于歌,我终于还是原谅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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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她写的很好。
偶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