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 第七章 奋笔书写之恒

作者 : 钱小虾

我写日记不分地点和场合。我在家里写;也在学校里写。在学校里又在宿舍里呀,教室里呀,自习室里啊写过,甚至卧病在床也在写。

北京念书期间,我常带着日记本,一个人模到空无一人的灯光明亮的自习室里。

复读期间,最让我难忘的是,一次冬日的晚自习结束后,学校停了电,同学们乐得个手舞足蹈纷纷回宿舍休息了。可我还跑去超市买了支蜡烛,回教室后才知道打灰机被抽烟的同学带走了,我抹黑找了几遍都寻觅不见,只得再次跑向超市。那一晚,刺骨的寒风从门缝里,从窗隙里溜了进来,上了那么多年的学,我还从来没有在教室里体会到原来寒风会来得那么响,像魔鬼的哭声;也从来没有经历过那么冰冷的夜晚。当我点上蜡烛的那一刻,我瑟瑟抖的身体才温暖了起来,怕怕的感觉才消失了。然后,只管埋头唰唰地写着我的日记,就忘记了一切寒风,一切我头脑里一闪而过的魔鬼;即使风吹得豆粒般的火苗让我的影子投在白璧无瑕的墙上,看起来跟真的魔鬼一般,我也忽视了。蜡烛熄灭的那一刻,我的日记也刚好完成了,却不料蜡烛的“眼泪”从豁口处流在了我的日记里,到现在都还留有不可磨灭的腊印呢。

大学期间,有那么一段时间,因为在宿舍里他们吵吵闹闹的令我静不下心来,我只好背着台灯(那充电式的苹果型的台灯就是我送给你的那个),每天晚上,从图书馆出来,已经十点了,还胆战心惊地往黑咕隆咚的教室里去写我的日记。曾经有几次我还撞见过情侣,没吓着他们,倒弄得我害羞似的跑了。有那么一次,当我正写着日记时,却听见窗下的一对情侣吵架了,吵得挺凶的。『**言*情**』我禁不住好奇心,就暂时搁了笔,去看他们的“好戏”。“好戏”看完了,也把他们写进了我的日记里。那名男的,生拉硬拖那名女的;那名女的,却死活不依那名男的……

说实在的,我亲爱的小苹果,一开始我都不知道要从何写起,该写些什么。只是在很多次探索当中我才知道怎么写我的日记。后来才知道,诸如看见一个人,留给我印象深刻的,我在日记里就会动用我能形容他长相的形容词;去一处优美的风景,我也竭尽全力描写这片优美的风景;遇见一件有趣的事,我也尽量把这件事完整地叙述出来。

写了日记,也还继续做我的读书笔记,我相信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每一篇散,每一部小说,每一诗歌,只要我读得有感触的,读得有意味的,读得有意思的,无论是词语还是一段章,我立马抄下来。不仅记录了优美的字词,还写下了大量的读书感悟。有的时候,因为读得太入迷了,不想因为记笔记而打扰自己,就飞快地在笔记本上记下页码,等回转头再继续抄写。记得读完第四遍《红楼梦》,等我回过头来,想抄写里面的经典词句时,竟让我愣住了,因为里面密密麻麻的勾画标记,我一时竟畏惧了起来。

亲爱的小苹果,除了这些,我也还参加了校园各个社团的征活动,可不曾获过一次奖,就连最低级的优秀奖都没有。起初,我还不怎么伤心,不怎么失望。可到了后期就有些沮丧了,好几次都觉得是自己的水平和能力不足。由此还对获奖同学羡慕,以至于嫉妒,因为我总是觉得我比他们更努力,更刻苦,可我总没获个奖。然而,直到后来我才明白:原来那些获奖同学写的章大都是词藻华丽,遣词造句都显出极大的堆砌。这是等我当了他们的编辑之后,也就是我后来参加的一个学社团——《学风象》,看了他们的章才现这点的。可我坚持自己的观念,绝不愿意为了迎合编辑口味而改变自己的创作原则。即使是我个人写给自己看,也要坚持言之有物,做到真情实感。他们的章,我承认,笔是优美了,可内容空洞、乏味,而且矫揉造作、无病申吟,我看得都起鸡皮疙瘩了。我才不愿那样做呢!

五年了,为了提高写作技能,我尽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凡是与写作带点关系的我都不曾放过。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除了读书我就创作。你当然不知道,也看不出来,我每次回复你的短信,都极力地思索最适合表达我想法的词语,呕心沥血想认真地写好每一句话,每一个字。每当我上网聊天时,留言时,写微博时,评论时,我都认真对待。你知道我最讨厌什么吗?最讨厌别人信息给我而没有标点符号,或者乱用标点符号,或者根本没有完整表达一句话的意思,虽然我很清楚地知道对方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你当然也不知道,节日到来这天我就很欢喜了,无论什么节日。我欢喜了,倒不是因为放假啊什么的,而是我又可以获得一次创作的机会了。我回复他们节日的祝福短信,可我从来不转他们的祝福,千篇一律的祝福,没有自己情感色彩的祝福。我手写我心,我自己创作属于我风格的、也适合于每个朋友的祝福语。

大概是用手写,写了三年的日记吧,为了以后写作便于修改,也为了稿件便于编辑,更为省时间,我思索了很久,终于放弃了手写日记、创作等等,只在读书笔记等其他方面我才手写。刚开始时,当然不习惯了,可慢慢的我就渐入佳境了。要知道,过去的我极少上网,所以对键盘很是陌生。第一次上网,我连开机都找不到在哪儿,却糊里糊涂地把别人的机子给关了。刚开始学着打字时,必须“小鸡啄米”似的一个个的寻找键盘字母,“指指点点”的。每写一篇日记,花费的时间比手写的还要多三倍,常把我的心情弄得非常糟糕,直熬到了凌晨,搞得腰酸背痛,疲倦不堪。好几次都想放弃了,可一想着它的作用对未来的我非同小可,就一鼓作气地坚持了下去。

我买电脑的时候,我们宿舍里的其他七位舍友早就有电脑了。我的电脑是二手货,声音系统也是坏了的,所以价格很是廉价。我正是看中了它的这一缺点。卖家问我是否愿意出钱修理,我摇了摇头。喇叭坏了,我很高兴,这样一来我创作的当儿就免得禁受不住音乐或者电影的诱惑了。我的同学,他们关注的是电脑配置高不高,是否为最新款,内存大不大。

舍友让我平摊网费,每月出十元就够了,我也不愿意。我买电脑的目的只是为了写作,只是为了编辑,而不是为了上网,为了游戏。起初,我的电脑有一款最新的单机游戏,在那段时间,就连本班女生都津津乐道这款游戏,可我看都不看一眼就被我彻底粉碎了。我只留下里面的字和表格处理系统,其他的对我无用的系统和软件都被我统统清扫了。正因为这样,所以我的开机速度很快,每次不到半分钟,够省时的了。

虽说我的电脑里一歌曲也没有,可我的手机里也还是有些的。我爱听的歌曲是些经典的,也有少部分的流行歌曲。在我烦恼的时候,我就听上那么几解解闷;在我对着电脑打字,而舍友制造的噪音足够影响我时,我就戴起超大型的耳机,听同一歌曲,轻音乐的。耳机严严实实地包裹着我的耳朵,放大了声音,就可以阻挡噪音对我创作的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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