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蜜的沉浸 第十章 只爱你

作者 : 蒋偲昕

两个女人,让我撕心裂肺

在经过一段刻苦铭心撕心裂肺的恋爱后,我对爱情失去了感觉。看到周围的朋友同事纷纷筑起小巢,我也想有个家。于是在同事的介绍下我与欣认识了。

欣,在一家国营企业当技术员。长得一般,身材娇小,脸色也不太好,看上去有点病恹恹的样子。她苍白的脸上却时常挂着暖人的微笑,这使我有家一样的温暖。我厌倦了漂泊,只是想有一个女人,一个与自己组建家庭的女人,尽管这与爱无关。

欣常常坐在我身边,握住我的手,听我说话,非常痴迷地倾听,那种眼神里满是崇拜。自从那个骄傲的琳离开之后,再没有人这样认真地倾听过我内心的想法,我也从没有与人认真交流过。从早到晚我都有俯身在实验室里与量子、质子这些微观颗粒在一起做有规则地运动。直到一年后,我的博士论文答辩结束,学院里的同事看到我憔悴的样子,才硬拉来与欣相亲。

同事的姐姐与欣家是邻居。

欣家里只有她和她生病在家的母亲,生活很是贫困。她家里唯一值钱的地方就是这座位于繁华闹市里不太大的房子。就在这个不太大的房里,我第一次感受到家的温暖,第一次强烈地想要有个女人与我成家过日子的渴望。也就是在这个不太大的房子里,我第一次亲吻了红着脸的欣,第一次触模了她光洁的肌肤,成为她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那些日子是我一生中最快乐最幸福的日子。每天我都会在放学后去那间不太大的房子里,与欣抱在一起烤着火炉吃她做的火锅。饭后,搂抱着她一起看窗外飘落的雪花。

沈阳的冬天很冷也很长。一天,我拉着欣的手在沈阳的大街上闲逛在路过沈河区婚姻登记站时,看很多对青年男女拿着结婚证非常幸福地从里面出来。欣羡慕地看着人家,一动不动。

我对欣说,“想结婚吗?”欣微微一颤,望着我的眼睛,说想。雪下得很大,一片一片落在欣的脸上、额头上,又一片片消融。我将欣搂在怀里,说欣我们结婚吧。那一刻,我居然泪流满面。是经过一长段爱情的跋涉,经过太多的坎坷对家的渴望?还是就想就找个女人结婚,过一种平平淡淡的日子?我不知道。那一刻我只是想哭。曾几何时,我与琳已走近了婚姻的殿堂,可她却抽身离去。曾相约,在我博士毕业后就结婚,可现在她却在一个陌生遥远的国度里躺在一个外国老男人的怀里。我向她求婚那天,也是在这个结婚登记站的门口,她很神圣地对我说,“今生我一定要做你的妻子。”那天也下着大雪。

我爱欣吗?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和她结婚?我也不知道。自从答应与欣结婚以来,我一直在想着琳,莫名其妙地想她。我一直在问自己这个问题,我爱欣吗?我为什么要和她结婚?可是没有答案,我只是感觉到她能给我家一样的温暖。

在领结婚证的那个晚上,看到欣在我身边沉沉地睡去,象个孩子般那样安祥,睡梦里还幸福地笑着。我叹了口气,眼前晃来晃去的却是琳的身影。我知道认识不到五个月的欣与相恋五年的琳是不能比较的,尽管琳是那样地伤害过我。

如果琳离去后再没有回归,我和欣的生活也将会平平淡淡地过下去。可她偏偏就在我与欣领完结婚证后的第二天,出现在我的面前。那天,我正在上课,教研室的老师喊我说,有人找你。我走出教室门,一转身,发现琳站在我身边。她还是那样的美丽绝伦,气质非凡,只是消瘦了许多,眼神里忧郁了许多。

我冷冷地说:“小姐,找我有事吗?是不是认错人了?”琳看着我,颤抖着,泪水在眼眶里闪现,摇摇头转身就走。在琳的面前,我从来都是貌似强大,实则软弱。在她将在走廊尽头快消失时,我追了过去,到现在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做。

她跟着我到了宿舍,大大地哭了一场。她告诉我,她离开我去德国,是因为那个德国老男人能让她出国,这是她这辈子一生的梦想。她不想因为与我的感情放弃她的梦想,她一直是这样。

“我告诉过你,我在德国站稳脚跟就来接你。”琳确实对我说过这样的话,但我不想她以这种方式来接我去德国。“现在我来接你了。”说完,她就把德国一家学院的邀请函放在我的桌上。“现在你拿着它去办护照就行了,那个学院会为你提供全额奖学金的。”

傍晚,我打电话告诉欣,说学院里有事,不回去了。这是我第一次给欣撒谎。当夜,在琳下塌的宾馆里,我拥着琳,竟然很快乐。完完全全把欣给忘记了。

我思考着下一步的打算:是和琳飞到德国在那里过着富足的生活,还是留在国内与欣过着平淡的日子?琳已与那个德国老男人离了婚,也得到了一大笔财产。第二天回到欣的家里,欣很欣喜地拥着我说,“你昨夜去了哪儿,我给你打了好几遍电话你也不接,担心死我了。”她把刚煮熟的饺子端上来,是我最爱吃的酸菜馅饺子。

“欣,我想和你说件事儿。”“呵,说吧。我也有事儿要和你说呢。”欣很高兴也很羞涩。“我想去德国,那儿的有一个学院给我寄来邀请函了,请我去那儿学习。”我编了个骗她的理由。

“康儿,这是好事儿啊。嗯,去那儿可不可以带家属,我也去。”在欣的眼里,我们早是一家人了。她也确实是我法律上的妻子。看到我很严肃地瞪着她,她连忙伸伸舌头,说是和我闹着玩儿的。

“康儿,我也有一件重要的事儿想告诉你。”欣脸上全是。“什么事儿?”我问。“我怀孕了。”欣低着头,象所有幸福的女人那样羞涩,苍白的脸上又飞起了。“你想怎么办?”她的话好象是一阵晴天霹雳完全把我震惊了,好长时间才缓过来劲儿。

“我想把他生下来,我想有个属于我们两人的孩子。”

“打了吧,去德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学院规定,结过婚的不能去。”我把已编排好的理由告诉了欣。欣的脸突然变得很苍白。“结了婚怎么就不能去了?”她问,声音有些颤抖。之后欣再也没有说话,默默地吃饭,默默地收拾完碗筷,象以往那样把我的袜子洗净,晾在暖气上。然后象一个无助的小猫一样蜷缩在我怀里默默地流泪。

“欣,别难过了,要不我就不去了。”看到欣无声的哭泣,我心里很难受,竭力想安慰她,却又找不到理由。“为什么?怎么又不去了?”欣抬起头问我。“嗯,是这样……,”我继续搜集着理由,编排着谎言。“那个学校不提供奖学金,嗯,所以我就去不了了。”我撒着谎说。“你是说,去那儿没有学费就不去了?”欣问。“嗯。”我想先把欣安慰住,把结婚手续解除了,然后再给她解释。这样对她的伤害也许会少一些。

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

只是,人生有太多的事情了,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它不过是生活的一部分,或是稍微占的分量多了点罢。其实,每一件事情都需要我们用心,每个人都希望被好好对待的,人还是不应该把爱情看成是全部生命。如果曾经是痛过的,也该重拾心情,忘记过去,给自己新的开始。如果是快乐的,是应该好好珍惜,让快乐继续的。

该舍弃的时候就要舍弃,也许不心甘不情愿,也许难过,也许伤心,逝去的过往带来的伤口总会稀释的。

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用心对待一切,让人生无憾。生命中还有更多美好的东西值得追求!

原来那个虫咬的苹果叫爱情

他和她是大学同学,也是一对恋人,是让同学们很羡慕的一对儿。他们很相爱,那时候他很穷,手上也没几个钱,她最喜欢吃苹果,他就跑市场上给她买让虫咬的苹果,被虫咬的苹果很便宜。苹果上布满虫子咬过的小窟窿,像长满了可爱的小眼睛。他也想买好的,但好的太贵了。

当他把让虫咬的苹果送到她跟前的时候,她很生气,认为他也太小气了,买这么孬的苹果,让她在同学面前没有面子。他笑着说,带虫眼的苹果没打农药,说着,就拿把水果刀把那些虫眼全部仔细地挖掉。然后,他开始削苹果皮,削得很认真很执著。她看得愣住了,因他竟然能把苹果皮削得很长,薄得像面片,一直削到最后都没断开。当他把一个削好的给她时,根本就看不出来苹果让虫咬过,苹果都像月兑了一层外衣一样。

后来,她渐渐地迷恋上了让他削苹果。因她喜欢看他削苹果的样子,像是在制作一件艺术品。一次学校搞文艺活动,他给同学们表演了削苹果。当他把一条薄薄长长的苹果皮拉开的时候。全场的同学们都惊愕住了。同学们向他提出疑问,为什么能把一个苹果削这么好?他简单地回答:“用心和爱去削。”全场的同学立即爆出热烈的掌声。

后来,他们大学毕业了。两人为了留在这座美丽的城市里,拼命地找工作,很快都找到了合适的工作。那时候他在为事业拼搏,很劳累很繁忙,他陪她的时间自然就少了,只有晚上才有机会聚在租来的小屋里。晚上,他总是一头就躺在了床上,很疲惫的样子。她让他削个苹果,他苦笑着说:“我明天还要上班呢!睡吧!”她感觉他不怎么爱她了,就常常回忆起大学的时光,回忆起他给她削苹果的情景。她有了一种空空荡荡的感觉,怪怪的。

他很快在公司里发展起来,每天都有很多的业务,日子过得忙忙碌碌。有时他也出差,去很远的城市,一连几天不回来。他不在的日子,她有点寂寞和失落。这个时候,她的上司走近了她。上司是一个成熟稳健的中年男人,他的魅力把她吸引了。上司常常给她买很多的苹果,都是非常好的那种,没有虫眼,皮很光滑,也不需要削。她感动了,终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出轨了。事后,她感觉自己对不起他,懊悔不已,恨自己不该这么。

他出差回来,她把自己的不忠告诉了他。她想好了,他要是不肯原谅她,就和他分手,因她不想再欺骗他的感情。他知道了这件事情,沉默了半晌说:“我给你削个苹果吧!”他拿了一个满是虫眼的苹果开始削,先仔细地把虫眼一个个挖去,然后开始削皮。她看着他削苹果,想到了初恋,想到了校园,想到了和他在一起的美好日子。更让她想不到的是,他给苹果削皮依然是那么熟练那么专注,当他把一个削好的苹果递给她时,说:“我们不能因为苹果有了一个小小的虫眼,就把它扔掉,那样的话,就太可惜了啊!一个果实毕竟经历了开花、授粉,才有了这个果实,不容易!我们尽快削掉虫眼,依然可以吃。”

你不是最好的我只爱你……

极为欣赏这样一句话:你不是最好的,我只爱你。仔细回味,这体现出的该是怎样一种乐观豁达而又理智执着的爱情!

人说,自你一降生,就有一份天定的缘为你而生;然而大千世界,人海茫茫,生命苦短,如何才能找到属于你的那个完美的伴侣呢?现代的人们,总不能固守这份天缘,不能以易逝的青春和焦灼的心情屏息静候吧?于是,他(她)们常常很勉强地接受了随风而至的他(她),却又一遍遍地把他(她)和自己心目中那个完美的设想来进行对比,对比一次,失望一次。他们并不懂得,如何去珍惜身边的和已经拥有的;他们也不知道,自己已经得到的,其实就是最大的幸福,最真的爱情!

什么是爱情?哲人说,爱情就是当你知道了他并不是你所崇拜的人,而且明白他还存在着种种缺点,却仍然选择了他,并不因为他的缺点而抛弃他的全部,否定他的全部。

如果有这样一个人,他在你的心目中是绝对完美的,没有一丝缺陷,你敬畏他却又渴望亲近他,这种感觉不可以叫做“爱情”,而是“崇拜”。崇拜需要创造一个偶像,就像图腾之类没有血肉的东西;而爱情不需要,爱情是真真切切得能够用手触模用心体会的。爱情是你明知他穿得十分“土气”,却甘愿带他出入于大庭广众;是你鄙视的杀猪匠,却偏偏做了杀猪匠的妻子;是你素有洁癖,却十分勤快地为他洗着油腻腻的饭盒脏兮兮的球鞋……

一位秀慧双修的女孩大学毕业后,拒绝了很多优秀男孩的追求,最后却选择了一个毫不起眼且个子矮小的同事。周围的许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就连她闺中女友也表示不理解。而她自己却很坦然,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她披上婚纱与先生施施然地走进了“围城”。多年以后,当她的同学们都疲倦于营造自己的一隅、失望于当初幻想的破灭之时,同学聚会时众人才发现:这位女孩并没有如他们原先所想的那样,被困在一个庸碌无为的圈子里,憔悴不堪;而是依然光彩照人,甚至比以前还多了一份成熟的雍容和深刻。他们手牵手地向众人走来,眼中流露出的生生世世的依恋和从容,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怦然心动!这位女士告诉大家,她的男人不是最优秀的,有着许多的缺点,但这些在她还没有接受他的时候就已知道;而她愿意,今生今世,要将自己的感情托付给这个在她遇到挫折的时候默默地帮助她、在她失意的时候热情地鼓励她,并且从不索取任何回报的男孩。

由此可想,如果有一份执着而的感情和一份金玉其外瞬间即逝的“感情”,你宁愿选择哪一种?——世界上有许多出色的男孩和美丽的女孩,然而真正属于你的感情只能有一份;千万莫因为别人的眼光而改变了自己的挚爱,莫要活在别人的眼光里而失去了自己!感情不能贪心,也不是梦想。“如果有谁认为有十全十美的爱情,他不是诗人,就是白痴”。这话使我深信不疑。所以,我们用心来守候着属于自己的、并不惊天动地的爱情,等待之后便是一生一世的厮守。

生活中,总有人不能如此明智和洒月兑。就像我妻子的一位同学,喜欢把自己放在琼瑶的故事中,为自己精心设计着一幕幕“一帘幽梦”,一些出色的男孩曾经试图走入她的梦中但却碰得头破血流——因为永远也不可能有人能够像琼瑶故事中的主人翁一样,一尘不染完美无缺。她追求的结果永远只能是梦幻的外表,空虚的内容。碰壁多了,自然也就成了一个“无爱情论”者。所以每次她来找妻子聊天的时候,总能带来一个“信息”:这个(男子)好像还行,就是没有房子没有票子……因而她向妻子宣布:又“失恋”了!

是的,没有一个爱人是完美的,也没有一份感情是毫无瑕疵的;爱情与爱人,只能是真真切切的。——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平心静气地想想这些话?想想我们当年苦苦追求完美的可笑和天真?

你不是最好的,我只爱你!读起这句话的感觉,总像是一对沧桑过尽的老人正手牵着手漫步在煦和的阳光下,满脸幸福地回忆着往事……往事已远,而追忆长存。

请允许我尘埃落定

爱是一件吃力的事情,它会耗掉你的青春。当时间的河流不肯停歇地向前奔涌的时候,我在无望的守候里,心甘情愿地登上了别人的岸。刻舟求剑,只能让爱留在最初的年华里。

陈卓用所有的积蓄在江边买了一处房子,小户型,比麻雀的心脏还小,但是推开窗就可以闻到江水的气息,这很难得。更难得的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葛小布。

我像模像样地以一个主人的身份开始装修它,客厅的墙壁是果绿色,配一张小小的红色双人沙发,想多耀眼就有多耀眼;卧室是浅浅的紫,如梦幻似的颜色,可以吞没我所有张扬的梦。

我蹲在地上擦未干的油漆,陈卓突然嬉皮笑脸地靠近我:“报告房主,这是我最后一点财产,申请上缴。不过这东西有点寒酸,80元,还是折后价。”

他最后一句话的声音底气明显不足。我咧开嘴笑,他手心里是一枚细细的银戒,没有钻石的闪亮,没有铂金的厚重,但,那微小的光泽,丝丝缕缕地拴住了我的心。

“戴上嘛!我是在求婚呢!”他死乞白赖地恳求。

“哪有这样求婚的?”我鼻子有些酸,低下头,以免那小子看到我感动的泪水会得意忘形。“来来,我给你戴上。”他蹭到我面前。我伸出十指,面色严峻:“天天给你擦地板,手指都变粗了。”转身去厨房洗手,脸上的笑藏都藏不住。

手机却在这个时候咿咿呀呀地响了起来,电话里的声音我一辈子都忘不掉:“葛小布,我回来了!”

笑容一瞬间僵在了脸上。

季冬晨戴一副无框眼镜,斯文了许多。可是我仍一眼认出了他,他坐在酒店的咖啡间里,下巴微微仰起,望着落地窗。我站在散尾葵后面,犹豫着,终于还是将左手无名指上那枚细细的戒指轻轻旋了下来,放进了我的背包里。

我就这样出现在季冬晨面前。他脸上的笑缓缓打开,像错过了季节的花。季冬晨喝咖啡的姿势像个极合格的海归。

我撇嘴:“季冬晨,你从前不是这样的。”我19岁认识季冬晨,他梳着小平头,抽骆驼,一抬手就把欺负我的小流氓揍得鼻子出血。那是一场英雄救美式的相遇,虽然他的体积更像狗熊而我也不是美人。从那天开始,我成了他的跟屁虫,人们都说季冬晨就是个小无赖,可我仍觉得他好,因为他的眼神清澈。

“昨天晚上刚下的飞机。”

“这么多年不和我联络。”

“我怕一听见你的声音就忍不住从太平洋那头飞回来。”

“你也会开这样暧昧的玩笑了?你不单纯了。”我笑他。

“真的,葛小布,我很想你。”

他说这话,居然都不笑,一本正经地望着我,他的眼神仍是那样清澈,清澈得像秋天里高原上的湖泊。他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烟盒,抽出一支烟,点燃,缓缓地吐出一口气,淡蓝色的烟圈挡住了我的眼。

那个旧烟盒已经被磨破了边角,那是我用拙劣的针脚细密地缝制的。那年,我把烟盒送给他时,他漫不经心地扔在车篮里,他说,这东西带在身上很麻烦。

我转头望着窗外,心内怦怦乱跳,唉,若不是多年前已经被他打了感情防疫针,恐怕这次又要掉进他眼睛的湖泊里。

咖啡凉了。他站起来,我走在他影子里,仍旧像很多年前那个小跟屁虫一样。我们都不说话。

季冬晨的车在江边公寓停下。他抬抬头:“日子过得不错嘛!不请我上去坐坐?”我笑笑,摇头。

他其实没有下车,我也不会邀请他。因为19层的小房间里有个叫陈卓的男子,这是一个季冬晨并不熟悉的名字。

我和陈卓认识是在一次网友聚会上,百十来人的大规模聚会,根本不知道谁是谁,他忽然挤到我面前,大声地说:“我暗恋你两个月了。”然后他报出自己的网名,我睁大眼睛,原来就是他天天在我的版上扔我板砖。

陈卓是理科男,幽默风趣,还有些不要脸,至少在追求我的过程中,他肯撕破自己的脸皮。他和季冬晨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最重要的是,他爱我。

在我25岁遇见陈卓那年,季冬晨已经到了德国3年,杳无音信,我想我需要一个心细如瓷的人来疼爱我。

我打开门的时候,陈卓已经将乱糟糟的新房子打扫干净,他正趴在窗口,头也不回:“那车挺棒,开车的小子有点胖。”

“是个老同学。”我有些做贼心虚地解释,其实只不过和季冬晨喝了半个小时的咖啡而已。

“我又没吃醋。”他咧嘴。他的目光在我的手上一扫而过,我恍然发现自己忘记了将那枚细细的戒指戴上。陈卓笑着跑进厨房,我看着江水发呆,心里有细细的疼。

再次见到季冬晨是在高中的校庆上。他坐在人群中间,旧日面孔严峻的老师们争相夸奖他今时今日的学业有成、事业初创。

我在人群里不做声。身边这些长大了世故了的面孔让我不忍回顾。季冬晨仍旧把我放在身边,像年少时一样,他走在哪里,我跟在哪里。可我们再不是19岁的年华。

20岁,我考上口碑不错的大学。他被他爸逼着进了高考补习班。我一星期给他写一封信,他半年内只回了一封,他说他仍旧每天打架、逃课、无所事事。

他生日,我千里迢迢地回到老家,我把牛皮烟盒送给他,他吹了声口哨就扔到了车篮里。我说季冬晨,我其实很喜欢你,我希望你能考到A市来。他看看我,夸张地笑起来。他说一直当我是哥们儿。

我没有再给他写信,一年之后,他忽然无声无息地去了德国,他从来都不知道,在与他形影不离的青春岁月里,我的心一直那么疼,超越年华地疼。

季冬晨从人群里转过头,贴在我耳边说:“我们逃课吧!”在我还没作出反应的时候,他已经拉着我的手离开了人群。我的手心里渗出细密的汗珠。

他带我去了本市最好的西餐厅,陈卓与我望尘莫及的西餐厅。面对那张英文菜单,我有些窘迫。他对着外国侍应生口语流利,举止得体。我呆了片刻,竟然觉得眼前的季冬晨和当年那个愣头小子隔山隔水地遥远。

首饰盒放在我面前,一枚漂亮的钻戒在烛光下光芒闪烁。

“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些晚,但,还是想送给你。其实,一直都在喜欢你,只是当年的你太优秀,我觉得配不上你。后来,决定出国,决定好好奋斗,一定要把我最好的爱给你。最初的日子很艰难,只有想着你,才能熬过来。”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仍旧很冷静,像偶像剧里的男主角。

“季冬晨,你一定是在小学时就没好好听老师讲课,不然你不会不知道刻舟求剑的故事。”我瘪瘪嘴,眼泪流下来。是啊,已经太晚了,我把左手伸出去,露出我纤细的银戒。季冬晨,我这个你不爱的人,已不是单身一个人。

不知道别的女生会为了自己年少时的单恋坚持多久,但,爱是一件吃力的事情,它会耗掉你的青春。当时间的河流不肯停歇地向前奔涌的时候,我在无望的守候里,心甘情愿地登上了别人的岸。

我和季冬晨告别。我没有告诉他,对他的那份爱仍旧留在心里最妥帖的地方,但,与现在的他无关。它,只能留在最初的年华里。

回到江边公寓的时候,陈卓已经在被子里睡得香甜。

我从背后抱住他,他忽然转过身,像孩子一样将头抵在我的下巴上:“我真怕你不回来。”

我愣住,这个天不怕地不怕丢脸也不怕的陈卓竟然会这样担心我吗?

“我这么穷,一辈子都可能这么穷,你不会后悔吧?”

我用左脚踹他的右脚。一起吃苦的幸福,总胜过胆怯懦弱的躲避。之所以会爱上怀抱里的这个男子,因为他有颗勇敢的心,他清楚地知道,80元的戒指也可以代表一辈子最坚贞的承诺。

深夜的江边,有人歌唱,请允许我尘埃落定,歌声细若游丝,跟着江水一起奔跑。爱情也要向前奔跑。

爱她,就别拆散她

她和他住在-个胡同,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她比他大两岁,自然上学要比他高两个年级。升高中时,为了她读书便利,便举家迁移。她死活不依,却难奈家中的决定。穿过那片挺拔的白桦树林,他驻足,目光坚毅地对她说:我很快会来。她眼噙泪花点点头,默默而去。

他果然没有食言,不仅如此,他还申请了跳级,学校鉴于他成绩优秀,态度恳切,批准了。就这样他们分在同一个班,且做了同桌。除了在宿舍,绝大部分时间他们是在一起的。上课、自习、泡图书馆、晨跑、散步,一如以往的形影不离。

人们常说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一次意外,她出了车祸,在医院里呆了一年。待出院,他已考到上海复旦。临行,她去送他。这次,换了她在轰隆隆的火车边对他说:我很快会来。他拉着她的手狠狠点头,依依不舍地上了已在开动的火车。

上天常爱捉弄人,她的成绩尽管是一直优异的,可是历经那一次车祸后,体质变得异常差。在遇到大型考试时,神经稍一紧张就会骨头发软,站立不稳甚至是昏迷休克。医生说这是车祸留下的后遗症,建议她读一般大学则可。家人知道她的病,劝她,她不肯。整整读了五个高三:武大录了三次,浙大录了一次,她都没去。嘲笑和不解铺天盖地地向她涌来,连家人都责备她,他也劝她了,她仍执著。

最后一次终于盼到花开。就这样,她到了他的大学,他已读研。当她从火车下来被他紧紧拥在怀里时,两人都情不自禁地流泪了。她是开心的,那些逝去的美丽年华,所有的努力和忍耐,在这一刻都得到了补偿。她觉得值了,认为这样就可以相拥一生。

她毕业后,两人在同一家大医院工作,日子如丝绸般光滑而舒畅地流过,甜美温暖至极。两人常常陶醉其间,十指相扣构想着幸福的未来。

可惜这并不是属于他们的美丽结局。她的“后遗症”频频复发,作为医生的他们很快就明白这不是个好兆头。她日渐消瘦,他日渐憔悴,焦急。常常抓着自己的头发哭喊,怨恨苍天如此不公。

他的母亲赶到医院,趁他不在,用手指顶着她的额头骂:害人精,自私鬼,拖累有大好前程的他,不是爱他是害他……她那深深凹下的眼睛迅速地凸起来,却百口莫辩。在的眼泪和哭诉中她投降了,也认可了的话——既然不能给他幸福,那不如早些放手。

她是如此爱他。很快出了院,不知去向。

待再见她时,已是他人妇。他当上了一家大医院的院长,在脑科上造诣颇高,享誉国内外医学界。只有他知道这么多年潜心研究,全是为了她。她听了这些,并不动容,淡然而笑说:你现在不是有个很好的家么。他那炽热的目光有些黯淡下来。是啊!一转身,都已人到中年,各有一个家了,已任不得年轻的轻狂,遐想。聊了些不着边际的话,各自散去。她坐在车里,待他走远,这才抬起头来,拂起长长的刘海儿,那眼里闪亮似启明星一般,他不曾知道她的眼睛是闪着火苗的。

此后,她成了他的红颜知己,他亦是她的蓝颜知己。生活仍在继续。直到他的母亲去世,弥留间告诉他她当年离去的原因。他不怪母亲,但内心震痛,血往上涌。他决定找回她,不管花多大的代价。

三月的扬州路,樱花的花瓣带着芬芳飘落满地。他驱车急驰前往,到门口,见她正在教孩子念诗,神情如往昔那般从容,安然,淡定。瞬时,他怔住了。悄然停驻良久,慢慢地驱车而回,一朵花正好掉到前窗来,分成两瓣,朝两边散落开去。下车,看着两个完好的半边花瓣。他若有所悟,随后释然了。

这世界上有一种爱,本该是一个整体,可被世事如花般给分开,成为另外的两个整体,并且各自很好地开放,那么为何不去成全这种好呢?不是不爱,而是爱太深,不忍再让其破碎。

强的爱情只剩下孤单和无言

斜对面强强发廊很火红,师傅是强。强跛足,是乡下来的手艺人,强厚道,为人热情,但强至今没有女朋友,强说女孩子眼角高,瞧不上他跛足。热心人都说强快成家吧,我们等着喝你的喜酒。强很难过,一个人的时候常流泪。

有一天强领回一个外地口音的女孩,穿着很俗气,手和脸很粗糙,一看就知道是穷地方来的,强和她住在了一起。我问强是不是太草率了,强笑了,说自己只配找穷沟沟里的女孩子。女孩一家很感激他的出手大方,家里人都尊他叫师傅。女孩听说他能把她带出穷沟沟到大城市便把他当作恩人,认为他是一定有天大的本事。强说起这很兴奋,我想也许强真的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

强于是经常早早歇工,带女人四处逛逛大街小巷,让她熟悉这个城市性格、气味和色彩。强领女人上舞厅,喜欢看女人吃惊的眼神;强领女人去时装店,喜欢看女人颤颤惊惊地一瞥昂贵的价目牌;渐渐地强的女人活泼起来,鲜亮起来。强于是很放心女人独自地去逛这个城市,白天或是夜间。女人玩得开心,强便高兴,随手从钱匣里抽出几张“老人头”让女人零花。

突然有一天强打烊很久很久也不见女人的影子,一连几天都不见。后来听说跟一个打工仔跑到了另一个更大的城市。强对我说这是命,命中注定他这辈子打光棍。我让强耐心等待,会有好女孩喜欢你的。强说除非他的腿直了。

就在大家把强的婚姻大事几乎忘了的时候,不知谁突然说这几天总是看见一个女孩常到强的发廊,有时还打打下手。兴趣一下子来了,热心人四处打听,隐约知道那女孩就是这个城市的,家境大概也不错,都说强太有福气,苍天有眼。

“连个农村的女孩都看不上我,城里的女孩会看上我?这个女孩绝对的品质不好,也许名声坏得嫁不出去才赖住我,我不会上当的。”强的一番见解让我目瞪口呆,我拍胸口保证这女孩绝对的好,强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我,似乎我和大家给他陷井下、屎盒子扣。

果然,第二天看到女孩含着泪跑了,终于永远地没有见到。

强的爱情只剩下孤单和无言。

你知道不知道……

你知道不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

心房就象长满了衰草,风一拂过,哗哗的颤响,回荡着你的名字;

你知道不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

手机总是拿在手里,

一遍又一遍地拨着那几个阿拉伯数字,

却永远没有勇气拨出去;

你知道不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

当电话响起时,总是会心慌意乱,

看见来电显示时,却是沉沉地失落。

你知道不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

总是呆坐在电脑前,对着屏幕发呆;

脑海里却想着,此时此刻的你,在哪里?在干什么?

是不是也感应到了这份思念?

是不是也会因有灵犀而会心神不安?

你知道不知道,追随一个人的滋味,

放下你所有的高傲,听风起舞,

看他静静地欣赏你,这就是你的快乐;

弃开你所有的成绩,随他远去,

既使是陌生也有勇气;

你知道不知道,追随一个人的滋味,

一个凝眸一个微笑一个轻吻,

便让你所有的付出都觉得无怨无悔……

你知不知道,思恋一个人的滋味,

是明明恋着他,却得装着若无其事;

他的微微一笑,拨动的是你的心弦;

分明没有语言,却仿佛看见满空飘飞着玫瑰的香味;

不希望天长地久,只是看他一眼,就象拥有了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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