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蜜的沉浸 第十一章 巴黎之恋

作者 : 蒋偲昕

巴黎之恋

我从来没有去过巴黎,只是在我能想像的范围里想像了巴黎:塞纳河、卢浮宫、艾菲尔铁塔,还有,我懵懂的初恋情愫。

所以,高考报志愿时我改变了想学习中文的想法,报了法语系。虽然之前,我对法语一无所知,但我知道,巫苏扬在那里,这就够了。

毕业后我就做法语翻译,我想总有一天我会有去法国的机会;总有一天,我会走到巫苏扬的面前,然后说,嗨,我来了。

七年前的我,穿着旧的棉布裙子和不是很白的球鞋,总是一个人在足球场上跑步。身后响起脚步声时,我就知道是巫苏扬来了。两个十六岁的少年,每天在日落前跑步,这是我和他的秘密。那时我还不知道他是大使的儿子,早晚有一天要去法国的。

直到那天,他忽然拦住了我,然后静静地看着我,我低着头,一直一直不敢抬起头来。落日照在我们的肩上,他很瘦也很高,我也是,我们的影子很长很长。

我要走了,他忽然说。

我一下抬起头来,脸色惨白。他手上有一支钢笔,崭新的英雄钢笔。把手打开,他说。

我打开手,他把钢笔放在我手里:给我写信。

不想哭的,此时我哭了算什么?但眼泪一粒粒地落着,他慌张地看我。我们都没带纸巾和手帕,我只有胡乱地抹着,渐渐脸就成了花猫一样,我哭得更凶。除了哭,我没有任何办法。

班里开会欢送他,很多人送他礼物。那天我感冒了高烧了,所以没有去。我一直握着我想送他的礼物,一个红色的心型音乐盒,里面的曲子是《魂断蓝桥》。巫苏扬走的时候我是有感应的,因为那时我望着窗外秋意渐浓的天空,心里空荡似水,音乐盒被我一遍遍上紧发条,魂断蓝桥,魂断蓝桥。

我一直用着巫苏扬给我的钢笔,给他写了很多信,但一封也没有寄出去。很厚很厚的信,放在我抽屉的角落里,因为他没有告诉我地址,这是一个致命的疏忽。

但他给全班来了一封信,班主任在班上读了,我静静地听了。那里面所有称谓都用的是你们,没有单指另外谁。我想和老师去要地址,因为老师说,谁想给巫苏扬写信,就上办公室和她要地址。

米玉玉去了,曾丽去了,雪儿也去了,很多人想给远在巴黎的巫苏扬写信。她们写了什么我永远不会知道,但半年以后,她们写的信全被退了回来。雪儿说,巫苏扬搬家了。

唯独我,没有去要他的地址。我不想泄露了我的秘密,但用着那支钢笔给他写信时,我总有一种幸福和喜悦。那时我想,总有一天,我要去巴黎。

那时我床前挂着一张世界地图,我用红笔圈上了巴黎,上面写上他名字的缩写:WSY。巴黎有多远?只要是想着,闭上眼时,它就在我的心里。

两年后,我上大学学了法语。所有人说我是个浪漫的女孩子,那么多人学英语,只有我选择了法语。没有人知道我选择法语的秘密。

四年后我毕业,不再穿旧的棉布裙子和球鞋,而穿宝姿时装,细带子的高跟鞋,戴着谢瑞麟的珠宝,用着夏奈尔的香水和兰蔻的口红。很多人认不出我了,我站在镜子前呆呆地想,如果巫苏扬看到,他会认出我吗?

去给法国来的一个时装公司做翻译,他们是来考察中国的高级时装市场的。不断有人问我一些时装的问题,我极有耐心地解答着。所有人都问过我问题,只有那个一直戴着墨镜的男人眼睛看着别处,以我的经验,他才是老总。果然,一个人过来说,我们老总问你,哪里上的中学?我笑笑,对不起,这和业务没有关系,所以,我可以不回答。

我抬眼望去,那个墨镜男人嘴角微笑着,典型的法国人的笑,但他明显不是法国人。因为肤色如我一样,黄皮肤,黑头发,或者,他是日本人或韩国人?

他终于走过来,你真的不想说吗?地道的法语非常好听,声音是磁性的。

我点头,因为这和我现在的工作没有关系。

那个好像是秘书的人走过来说,这是我们的老总比克。

比克?我伸出手去,比克先生好。

他摘下墨镜,我的眼睛花了一下,他有点像一个人,也是那么深的眼睛,只是他太高了,那个离开的巫苏扬才一米七三,而眼前的人是一米八二吧?高高帅帅的样子足以让法国女人心动吧?

小姐去过巴黎吗?

经常去。我笑着又补充,在梦中,因为,巴黎是我的梦想之城。

你记得一个叫巫苏扬的人吗?

那会儿,所有人都被他派去看时装公司的情况,就剩下我和他了。

我抬起头来,久久地看着他,然后小心翼翼地试探着叫了一声:巫苏扬?

我听出自己的声音几乎变了形,因为心,早就哆嗦成一只冬天的小鸟了。

我和巫苏扬出其不意的相遇像传奇故事一样,甚至我们一起坐到星巴克里时我还怀疑是不是认错了人。

他从包里拿出一个很旧很旧的东西,是一只铁的铅笔盒。我一下子就认出来了,那是他曾用过的铅笔盒,那时他在我的后排,每次进教室里,我都看到他在铅笔盒的底下刻着什么。

我一直想知道他刻的是什么,但还没有来得及知道,他就去了巴黎。

为什么不给我写信?是不是钢笔丢了?

我摇着头,不是钢笔丢了,不是没给你写信,只是那些信,当我想寄时却无从寄了。

他把那个黑黑的磨耗了很多年的铅笔盒翻了过来,我终于看到了后面刻了什么。

倪念童。倪念童。倪念童。倪念童。

倪念童是我的名字。

我还忘记了说一件事情,班主任在念那封信时说巫苏扬在想着我们呢,而且他对自己的同学充满了怀念,因为最后一段是这样写的:想念的同学们,我永远不会忘记你们!我带走了你们所有的祝福和礼物,也带走了全班56颗心,还有,我带走了自己的一只旧铅笔盒,那里面,装满了我的思念。

雪儿对我说,一只旧的铅笔盒能装什么思念,巫苏扬真不愧是我们班的诗人啊。雪儿不止一次地说自己喜欢那种瘦瘦高高又浪漫的男生,她所有的描述全是一个人。七年之后我又见到她,这次她身边站着一个像肥肠一样的男生,又短又粗而且嘴里喷着酒气,说话“我靠我靠”的。我讽刺雪儿说,你现在的老公和七年前的理想真是大相径庭啊,这个发了福的小女子说,哎,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然后她忽然反问我,你,喜欢过巫苏扬没有?

我的脸立刻就红了,她嘻嘻地笑着,我们都知道你们俩相互喜欢,但你天生是个胆小鬼,所以,你会错过你的爱情。别把人都当成傻子啊,你学法语我就知道了你的秘密,怎么样,去巴黎吗?有机会让我老公给你办出国,他在一家外事公司,还能办点正事的。

巴黎巴黎,我所有的恋都在巴黎,但我去不成巴黎,我只是在世界地图上和那些电视片上看到过巴黎。我笑着对雪儿说,有的时候,梦想巴黎比真的去巴黎还要好。

雪儿积极而热络地为我介绍法国的小伙子,我们总是见不了几面就会分手。我以为会了法语就能很好地交流,其实一点也不是。在和那些英俊的法国小伙子交往时,我往往是很结巴,令他们怀疑我是不是真的是一名法语翻译。其实我只是在梦想巴黎,假如没有了巫苏扬,巴黎也只是巴黎,和任何一个城市没有太大的区别。

我把巫苏扬带回了自己在北京的小巢里,那里面东西不多,宜家的几件简单家俱,床头上我的照片,十七岁时穿着旧衣旧裙时的羞涩和腼腆。其实我的时光一直停在了那里,虽然后来我去影楼照了很多写真集,但那都不是我,那是另一个女子,因为,那个女子的眼神是空洞的。

还有的摆设就是那个已经旧了的音乐盒,我重新上紧了发条,“魂断蓝桥”的音乐在屋里响起米。我的床头照样有一张世界地图,在巴黎那里我用红笔圈上,然后是我写的三个字母WSY。那三个字母谁也看不懂。

但巫苏扬说,那是巫苏扬的缩写对吗?

我的眼泪打湿了我的白衬衣,我很快发现自己依然没有纸巾和手帕。但这次,我没有胡乱抹,因为巫苏扬伸出手来,一滴滴把我的眼泪擦掉;到最后他终于擦不清了,就把我抱在怀里,用他的吻来擦。

而他并不知道,抽屉里,还有那支老钢笔和很厚很厚的信。

我终于到达了巴黎,因为我梦想的巴黎就是巫苏扬。

爱情速度

姜雪、苏瑾、菊香是3个很好的女伴。这天,3人相约到海边玩耍。玩累了,依沙而卧,谈论各自的男朋友。

苏瑾说她的男朋友开了一家广告设计公司,规模不大,但他有房有车,算得上半个成功人士。最重要的是男朋友很听她的话,只要她一个电话,男朋友立马赶来,风雨无阻。

菊香说她的男朋友在外企当经理,房子和车都是厂里配备的,连汽油钱都不用花,他的钱都存起来了,等结婚的时候去全球旅行。

姜雪羡慕地说:“你们都很幸福,就我不如意,我男朋友除了有一辆自行车,什么也没有。”苏瑾和菊香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菊香说:“那你还和他处什么朋友?赶快一刀两断,否则吃后悔药都没地方买。这年头,谁愿意把自己嫁给一个穷光蛋!”

姜雪有些自卑,有些动摇,她拿不定主意。

突然,3个女孩停止了说话。仰头看天,薄云掩盖了太阳,几滴雨点落下来,砸在她们身上。糟了,天要下雨了,还没来得及穿好衣服。阵雨骤然而至,幸好不远处有个凉亭,3个女孩抱着头跑去避雨。那里已挤了许多人,她们只能躲在外围。

风雨很快打湿了裙裾。

苏瑾说:“考验咱们男朋友的时候到了。赶快给男朋友打电话,谁的男朋友最先赶来,谁的爱情最完美。”说着她从包里模出手机给男朋友挂了电话,命令他驾车火速赶来。菊香哪肯示弱,也给男朋友拨了急救电话。

姜雪有些犹豫,她的男朋友只有一辆破自行车,他就是骑得飞快,也不会赶在别人前头。可是,两个女伴非要她打电话,她只好沮丧地接通男朋友的电话。

打完电话,3个女孩焦急地等待,10分钟后,一辆黑色的小车远远地开过来,菊香兴奋地说:“我男朋友来了。”可是那辆车疾驶而过,是一辆过路车。

15分钟后,又有一辆红色的小车开来,苏瑾大声说:“我男朋友开红色的宝来,一定是他接我来了。”那辆车停在路边,下来一个秃顶的男人,接走了挤在凉亭里的儿子、3个女孩失望之极,都在心里骂着自己的男朋友。

不一会儿,她们看见一个白色的塑料袋在马路上翻滚,走近了,却是姜雪的男朋友,他骑着自行车,穿着雨披,脸上湿漉漉的,分不清是汗水还是雨水。他将两把伞和一件雨衣递给3个女孩。

姜雪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只是一个劲地追问:“你怎么会这么快?”男朋友笑一笑说:“爱情速度嘛,要多快就有多快。”

姜雪满脸绯红,那一刻,她不再羡慕苏瑾和菊香。

一个小时后,雨过天晴,苏瑾和菊香的男朋友才驾车赶来。

后来,姜雪天真地问男朋友:“自行车真比汽车快吗?”

男朋友用手指点一下她的额头说:“傻瓜,自行车怎么能比汽车快呢?那天,我之所以赶在他们前面,是因为我见天要下雨,就想着给你送雨衣了,你打电话的时候,我快要赶到了,这就是我的爱情速度。”

姜雪心里暖暖的,她依偎在男朋友的怀里,决心嫁给他。

幸福的嫁衣

总有那么一天,总有那么一年,你也会披上幸福的嫁衣,开始新的生活。

多少少女期盼的幸福时刻,心爱的他,迎娶自己的那场景,应该内心有太多的激动和感回眸曾经走过的爱情旅程,一幕幕浮现,一个个小小的片段,勾起美好的回忆真爱永远不会一帆风顺,也许吧,太多的因素阻隔两个人的幸福,有些人共同努力了,在一起了,有些人放弃了,分开了,身边的妻子和老公是另一个他(她),婚姻是爱情的终生契约,每个女孩,都喜欢自己嫁的人家也会像自己的父母一样。

曾多少回,在幸福的眼泪中,我们见证了别人的爱情长跑比赛,经历了各种味道的坎坷,生活因为另一半而变得更有活力,生机。

伴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代又一代的人,从女孩到母亲,从男孩到丈夫,一对对新人,迎接他们新的生活的开始。

浪漫的追求,永远是女孩子们的最爱,唯一独特的方式证明对方的在乎,心多么的细,一个惊喜,一个小小的礼物,一次双人旅行,总会写下属于两个人的故事。

愿美丽的女孩,披着幸福的嫁衣,去拥抱未来的生活,和浪漫有个约会,吹着海风,披上最爱的婚纱,漫步在幸福生活的沙滩上,和心爱的他一起经历岁月的洗礼慢慢变老,老了还能依靠在一起,最浪漫幸福的事。

槐花香夜的一场祸殃

第一次模拟高考花了三天时间,卷子是本校的教学骨干、各科“猜题高手”出的。他们是学校的宝,升学率、评先进、发奖金……靠的全是这些“台柱子”,高校长都敬他们三分,死灰般的韩主任见了他们,也得焕发出火一样的热情。

考完之后,同学们都松了一口气,自发地给自己放了一晚上的假。谈着恋爱的迫不及待地约会,没谈恋爱的则结伴看电影或吃馆子去了。

潘正当然不是个省油的灯。我在食堂吃过晚饭,还没走到宿舍,就被他在路上堵住了。他跨在自行车上,双脚点地,温情脉脉地看着我。我被他看得心跳起来,又担心被人看见,往路旁边靠了靠,窘得不行。

“想你了……”他轻声说。

我的脸发起烧来,低着头不知说什么好。我也想他了,这是真的。

“把碗放好就出来!”他命令地说罢,就骑着车出了校门。

坐在他的自行车上,我被他带到了那个255号的家里。院子里的大槐树花开得正旺,槐花香浓得叫人感到气闷。花香骚扰着我,撩拨着我,叫我想狠狠地张狂一次,就抱着树干转了几圈儿。潘正看我高兴,先亲了我一口,又抱起我的腰,悠了几圈儿。两个人的笑声动荡着这春天的夜,把满天的星星都震得颤巍巍的。

他搬来一张椅子,站上去,小心翼翼地折槐花。

“小心别叫刺给扎了。”我在树下提醒他。

“为你被扎了也舒服!”他朝我做了个鬼脸儿。

他的笑甜着时,我的心也甜着了。他把槐花枝泡在清水瓶里,端到了床头,接着又端来了一盆水,两个人洗干净了。

灯关上之后,黑暗里的花香似乎又浓了一层。夜光把花影投在他的笑脸上,挺诱人的。我由衷地笑了,抱起他的脸看了好一会儿。我洋溢在我自己浓重的笑意里,这才发觉,两个人还是第一次笑着准备干那事儿。

他先把我的衣服月兑了,我赶紧钻进被子里。他顺势搔了几下我的腋窝,我就笑个不住,他也笑个不住。就在他准备月兑自己的衣服时,外面却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是不是你家人回来了?”我吓破了胆,赶紧抓起衣服,准备往身上穿。

“不可能!我爸妈都出差了……可能是邻居,我去看看。”他走了出去。

我屏紧呼吸,仔细听着外面的动静。潘正走到了大门边,问是谁来了,没人应,又问了一声,还是没人应。又过了一会儿,门才吱呀响了一声。潘正把门打开了。

“你咋这时候来了?”潘正的声音冷冰冰的。

“咋了?不是你自己巴结着和我好的?”女声挺熟悉,但我一时确定不了她是谁。

“那是你爸当官儿时候!”

“势利眼儿!我爸的官儿当到省里去了!他是被人诬陷的,现在清白了!”

我终于明白她是冯小秋了。她这最后一句话,把我从天堂一下子推进了地狱。她爸的官儿当得更大了,这意味着潘正又要倒向她了。我的心立即酸了起来、痛了起来,陷入了一种无可奈何的恍惚之中。我长了个心眼儿,赶紧穿好衣服,下了床,在沙发上坐好。

“你说的都是真的?”潘正的口气果然软下来了。

“不是真的我还有脸找你?明天我就回校上课了!”她说,“我爸都给我联系好大学了!”

“要不,我先送你回去,明天……”潘正这根墙头草终于倒了。

“咋?连门也不叫我进?”

“我爸妈在家……”

“你爸妈不是比你还喜欢我吗?”她有意放大了声音。

寂静了片刻,大门又吱呀一声,看来潘正放她进来了。很快,冯小秋“咚咚咚”地朝屋里走来,皮鞋跟儿敲击水泥地的声音很刺耳。她肯定是不相信潘正的话,要进来看个究竟。她怕什么啊,即使碰上潘正他爸妈,那一对老势利眼儿也只会再送给她两份欢迎啊。

“冯小秋——”潘正担忧地喊了一声。

但冯小秋还是闯进来了,一阵旋风被她卷着,扑在了我的脸上。她一抬手,就把灯拉开了,看起来她对这个屋子比我熟悉得多。眼前一下子变得雪亮,我感到了一种原形毕露的窘迫。潘正看见我衣冠整齐地坐在沙发上,放心地舒了口气。

“哼!我就知道是她!”冯小秋轻蔑看了我一眼,命令潘正道,“叫她走,不然我走!”

潘正为难地看了看冯小秋,又看了看我,就是说不出话。冯小秋的蔑视激怒了我,我的自尊心一下子长成了郁郁葱葱的森林,我坚信潘正是爱我的,种种迹象表明潘正是真爱我的,我有了爱情的仰仗,忽然觉得自己的勇气比天还大。这回,我死活都要和冯小秋拼上一把。

“张蔷薇,要不,你先回去吧。”潘正商量地对我说。

槐花香夜的一场祸殃(2)

我听了他的话,简直惊呆了,又气又屈。我盯着一脸蔑视的冯小秋,心里的怒火熊熊燃烧起来,双手下意识地抓紧了沙发扶手。

“张蔷薇,我叫你先回去!”潘正见我不走,开始命令了。

我认定了,就是不走,看他能怎么样。我把沙发扶手抓得更紧了。

“那我走了!”冯小秋说着,拔腿就往外走。

潘正挡住了她。接着,他弯下腰,用力掰开我的双手,把我拽到了院子里。槐花香依旧浓郁,迷着我的心窍,催出了我的泪水。我不敢相信,他竟会这么狠心地对待我。我走火入魔了,死死抱住了他的腰。他用力推我,我的身体一点点下滑,最后跪在了地上,还是死抱住他的两条腿不放。我就是弄不懂,凭什么该我走?他都把我抱上床了,都把我的衣服月兑了,凭什么要我走?就是讲个先来后到,也不该是我走啊!

见我发疯了,他也真急了,下死劲儿把我撕开,硬生生把我推出了门,然后砰地一声关上,并插上了插销。

冯小秋隔着墙头撂给我这么几句话:“人命的货!脾气还挺拗的。有本事摊上个官儿大的爹,潘正就把你当神供着啦!”

我软得站不住,只好靠着门蹲下来。我的筋好像被抽了,脑子被挖了,成了个空心人。不知道过了多久,胡同那头火光一闪,一个男的抽着烟走了过来。我这才硬撑着站起来,踉踉跄跄地离开了。

错过了的,是一世的情缘

女人原本不疯,那年女人22岁,挺年轻的。有人说她长得很一般。女人在那年爱上了一个男人,男人那年23岁,看上去有点忧郁,很有才华。是许多年轻女孩心中情人的标准。女人恰好和那个男人在一起上班工作,中午休息的时候,同事们喜欢打牌,女人不爱打牌,但女人总给男人占位置,等男人吃完饭之后,女人让位给他。

男人从未在意过女人,和女人在一起没有拘束,女人是善良体贴的,很少笑,只和男人在一起的时候才笑,男人并没有在意女人,可女人把男人深深的印在心上。

一天晚上,女人约男人散步,婉约羞涩的告诉男人她喜欢他。男人突如其来的震惊很快的婉言拒绝了女人,男人说他爱的人不爱他他谁也不爱了,他心已死现在他不想再谈朋友,要女人不要再来找他。

女人哭了一夜,上班的时候也流泪,同事莫名其妙的看着她,男人呆呆的坐着。几天下来,女人仍旧不停的哭。

男人开始心软,看得出来女人是真的爱男人的。终于在一个晚上,女人约女人出来,告诉女人:如果她不介意他还放不下过去,他愿意尝试的接受她。女人答应了,灿烂的微笑着。因为女人终于接受她了。

女人和男人的恋爱很简单,没有出去一起看过一场电影,没有一起在外面吃过一顿饭,男人对她很漠然。最快乐的时候是男人和女人一起坐在河边的桥下,有一只牛瞪着眼睛看者他们。女人觉得好笑。男人住在单身宿舍,女人给男人洗衣服。男人病了,女人无微不至的照顾着他。女人过生日的时候,男人忘了,女人说没关系。男人过生日的时候,女人送给男人一条精致的领带。

第二年,女人和男人结婚了。家里的事女人打理得井井有条,男人回到家里就有可口的饭菜,看完电视就有热水洗澡,衣服女人也洗得干干净净。男人可以一心扑在事业上,那一年,男人升了部门经理。女人却瘦了许多。

第三年,女人有了男人的孩子。女人大着肚子的时候,弯下来洗衣服的时候比较困难,但每天还要坚持着。家里的事依旧由女人持着。十个月后,女人难产,医生说因为胎位太高,要剖月复产。为了孩子,女人剖月复产下一女婴,生下的时候七斤。男人的父母想抱孙子。看到生下的是女孩,就再也没来看过女人。女人的月子没有人照顾,娘家太远,一个月只能来一次。带些鸡鱼之类的。孩子晚上吵,女人还要给孩子把尿、喂女乃。女人不体贴女人,月子里女人还要洗衣服。女人的月子没过好,下月复经常疼痛,医生说落下了病根。

孩子很漂亮也很可爱,女人默默地看着孩子长大,心里有一种甜蜜的感觉。女人的默然岁虽然让她伤心,可是她还是爱男人。因为他是她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男人。只是偶尔有些抱怨,但过后女人就原谅了男人。也许得到的就永远不会珍惜,在那段的日子里,男人几乎漠视了女人的存在。

女人看着女儿一天天的长大,听女儿第一次叫妈妈。欢喜的告诉男人。女儿第一次走路,女人搀扶着……就这样,转眼,女儿长到五岁了,女人带她到公园玩,出租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女人当时被撞晕过去了。等女人醒来,满脸是血,她第一念头想起孩子,孩子已是血肉模糊,送到医院,医生告诉她孩子已经死亡。女人昏死过去。女人再次醒来的时候,口里喊着孩子的名字,男人伤心的坐在她身边,轻声的安慰着她。女人哭昏过去。

等女人再次醒来的时候,嘴里不停的喃喃自语,医生说女人疯了。

为了照顾女人,男人辞去了工作,找了一份临时的工作,一天只上几个小时的班,他不在的时候叫邻居代为照顾,女人嘴里依旧喃喃的喊着女儿的名字。抱着枕头笑。看着别人的小孩就追,说那是她的孩子。男人只能把女人锁在家里。

女人一会笑,一会哭的。可当她看到孩子的照片的时候,女人就开始平静下来,用手轻轻的模着照片上孩子的脸,微笑着。眼睛里露着慈祥的目光。

时间就这麽慢慢的过着,女人有的时候半夜里突然叫着要孩子,有的时候又乖的象个孩子似的。整个小区都知道了疯妻,有的人同情,有的人怜悯,还有的人看着笑话。男人本来有份很好的前途。可是,疯妻断送了他的一切,他恨面前的女人。男人开始酗酒酗烟,他每每喝得酩酊大醉,他的脾气开始暴躁。

女人开始潜意识的发觉男人的变化。男人吸烟很凶,女人就趁男人不注意的时候把烟藏起来。男人没看到烟,就喝问女人。女人嘿嘿的傻笑。男人喝道:“疯婆娘,你要是不把烟给我找出来,我打死你”。男人做了个恶狠狠的打的动作。女人显然受到惊吓,卷缩在角落里发抖。男人一把揪过女人:“你听到没有,快点找出来!”,女人哆嗦着从床下把烟拿了出来。男人一把夺过烟,凶道:“下次你再藏我的烟,我打死你。”女人看着朝夕相处的男人,泪水婆挲而下男人出去的时候,女人还是习惯性的洗衣服,总是把孩子干净的衣服拿出来洗,她觉得孩子的衣服脏了,要洗干净男人的衣服、女人的衣服还有孩子的衣服挂在外边,她轻轻的模着孩子的衣服,用鼻子闻着衣服,女人傻笑着。

女人病了,医生说她活不了多长时间了。男人抽着烟望着痛苦的妻子……他无助的眼神透露着哀伤。妻子依旧疯着,只是比以前容易累,闹不多时就睡着了。睡下的时候有泪水在脸颊上流淌。为了救疯妻的命,男人卖掉了所有能卖的东西,最后不得不把房子卖掉,已维持女人的生命,延续着女人最后一口气。

女人痛苦的看着男人,手指着喉咙说不出话。拼命的喘着气,颤抖的告诉男人她喘不上来气,她很痛苦,女人的哀伤让男人心如刀割,他从来没有可怜过女人,可是今天男人流泪的告诉女人他没有办法。真的,他告诉她能做的他都做了……而女人仿佛知道自己要死了,于是就不在比划,只是费力的喘着气。泪也不知不觉的流淌。

女人是在第二天凌晨时分去世的,那时侯男人睡了,当男人醒来的时候,女人依偎在男人的怀里死去了,脸上残留着泪水。男人兀自发现床前放了一封信,上面写着:

亲爱的丈夫(亲启):

落款竟是女人的名字!

男人急迫的拆开信,女人清晰的字体印入眼帘。她流着泪为自己的丈夫写下一些字。

亲爱的丈夫:

流着泪给你写下这些字,我知道我快不行了,今夜突然我依稀清醒过来,也许是回光返照,也许是上天怜悯我,给我最后一个机会向你告别。我依然记得我们的孩子,记得她叫他的那一刻,你知道吗?那一刻我竟然流泪。我看着那张血肉模糊的脸,为什么上天对她那么残忍,对我那么残忍。她一定在地下很孤独,没有人照顾,她在等我,我要去陪她,照顾她。

亲爱的丈夫,谢谢你给了我一个家,给了我一个孩子,让我完成了一个女人的路程。虽然一直以来你没有说过一句我爱你,可是我是爱你的,自始自终,我都爱着你。我陪你走过的日子有很苦,你没有好好的体贴我,爱护我。我以为我会等到那一天等到你说爱我的那一天,可是我等不到了。亲爱的丈夫,你是我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男人。当我离开这个世界,你将成为我永远的男人。

亲爱的丈夫,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是我拖累了你。对不起。我走了,你好好的照顾自己。记得长换衣服,少抽烟那对身体不好的。我走了,对不起,我没有能够陪你度过最后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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