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听我說 第15章 農歷三月十七日

作者 ︰ 溫泉浴

農歷三月十七日。

清明前一天,寒食節,四絕日。

謝清泉的生日。

謝文一家四口,謝漢一家四口,謝英一家六口,謝雄一家五口。

大姐謝嘉娣一家十口,倆兒子倆兒媳和四孫子也來了。

二姐謝嘉嬡家二口。二姐家原本是五口,但二姐和二姐夫舒志強鬧離婚,先是夫妻倆搞分居,謝嘉嬡帶一個崽住在謝家,舒志強帶一個崽住在舒家。因為宮喜鵲從中作梗,「結發夫妻丑也好,雙線補衣破也牢」,「蛤蟆丈夫是個主,懶惰貓咪嚇老鼠」,二年後,非但婚沒離成,且舒志強還帶著孩子,堂而皇之地住進了謝家。

從此以後,謝漢未婚前,舒志強一家人和岳父岳母一起住在老祖屋。二哥謝武死後,二嫂譚銀河被掃地出門,舒志強一家人便進駐在謝武的房子里。

在此期間,又因為宮喜鵲終日嘮叨「有崽抵不得女,有崽無女半世孤「,」養兒不知娘辛苦,養女才知報娘恩「,甚至于架菜刀在脖,以死相逼,不僅一家人得以共享團圓,還又生了一個女孩。

由于是宮喜鵲一手包辦的婚姻,夫妻缺乏感情基礎,興趣迥異,倆人又性格不合,話不投機,舒志強干活還掂輕怕重,又拖又賴,又懶又饞,還愛賭錢,又好打妻兒,到最後還得謝嘉嬡去挑家庭重擔。

袁秋華到縣城開店之後,早過了磨合期的二姐夫妻倆,不管親友麼樣搓和,始終沒法相處融洽,大吵三六九,小罵天天有,二日要打三場架,一月對面不說話,你嫌我厭不平和,男罵女哭無安寧。謝嘉嬡便帶著女兒離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一說在北京當清潔工,二說在上海做保姆。

舒志強則帶著倆個兒子長期駐守在謝家。四年以來,他一個親戚,一個孤男,偏偏長住妻子的娘家,他一個女婿,一個單身漢,偏偏和寡居獨住的岳母一起生活,女婿主外,岳母主內,配合默契,互幫互助,共同協作,其樂融融。

三姐謝嘉嬌一家五口。

七家人聚集在一起,給祖宗上墳,陪老人過節。

今天是父親謝清泉的生日,老人六年前已去世,女兒們送來紙錢,冥衣裳,花紙扎的搖錢樹,鞭炮,線香,白燭,兒子們預備明天上墳祭祖掃墓,給他插搖錢樹,焚化紙錢,燒冥衣裳,焚香祭祀。

中午,五桌人吃飯,袁秋華負責主廚。謝漢是最後一個結婚的,沒有再分家的風俗,謝家父母和謝漢夫妻一起生活。父母因為在老祖屋住了一輩子,各方面都習慣了,又因為謝雄一家長年住在岳父家,所以父母一直住在謝雄的老祖屋里。袁秋華雖說嫁妝家具都搬進謝漢的房子,也是在新房子結的婚,但日常活動和生活家務,還是跟老人不分你我,摻雜在一起,只是晚上回新房睡覺罷了。

嫁入婆家做媳婦,比不得娘家做女兒,娘家睡到早飯熟,婆家不等公雞啼,早起掃院洗衣裳,挑水劈柴做早餐。不論是《朱子家訓》,還是《弟子規》,或是《女兒經》中,都反復強調,上下要有慈孝之德,夫婦要有內外之別,長幼要有尊卑之序,兄弟要有骨肉之情,親友要有誠信之義。入則孝,出則悌,終究是家為重,和為貴,親為情,呼則應勿緩,命則行勿懶,教則須恭听,責則須順承,仍然老壯有別,老年人退二線管後勤,年輕人掙錢撐門庭,男扯秧女栽田當門戶,依舊婆媳有別,晨省昏定,有事征策,無事問安,湯藥伺病,罵莫吱聲,打莫還手,小捶則受,大棒則逃。

換言之,父親死了,母親老了,兄弟姐妹聚攏來陪老人過節,謝漢就是男主人,袁秋華就是女主人,身為家庭主婦她不能不盡職責。

袁秋華早早進廚房準備,雖說小孩們愛吃的韭菜肉絲春卷,五花肉油干薯粉坨,地米菜鹵雞蛋,蝦米紫菜粉絲餃等佐食,昨晚她忙到子時,已經包好鹵好只待下鍋,或煎或煮了,但大人們的下酒菜,還得現做。主菜活雞,禽蛋,是婆母喂養的,肉,魚,是姐姐們送來的節禮,她殺雞,剁肉,剖魚。

謝漢挑水,劈柴,洗米煮飯,生火炖雞,燜肉,給她打下手。

每次回家主廚,不是缺油少鹽,就是差調料,連姜醋蒜辣都沒有,怎麼煎糖醋魚塊呀?怎麼紅燒東坡肉呢?

袁秋華便自掏腰包,讓謝漢臨時去現買。等她要洗沾上魚腥的砧板時,又發現洗潔精也用空了,便打電話通知謝漢順便也買一壺回家。

心想︰平日里,婆母是麼樣做飯呢?未必連油鹽都不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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