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媽的,周鑫金真是欺人太甚了,叫他合作他不合作。早幾天我才得知,這小子為了拿到湖源商貿城的承包權,竟然采用‘圍標’的招數把趙德成給擠走,使差不多煮熟的鴨子飛掉了。據說周鑫金與陳建忠的關系很鐵,陳建忠肯定撈了一大把,這事說不定還是陳建忠在幕後操縱。」常小剛滿月復牢騷地把從新世紀房地產開發總公司老總那里听來的有關周鑫金「圍標」的內幕從頭到尾地數了一通。
「區長息怒,我們想個辦法把這小子收拾一下,搞不好能把陳建忠撈一把的事給捅出來,把這小子拉下馬,這個書記的位子不就輪到你坐了嗎?」梁遠說道。
常小剛听罷覺得很有道理。「但不知怎樣收拾才好?」常小剛有點無計可施。
「最近,我老婆的姐夫蔣鐵成由經濟偵查處處長升為省公安廳主管經偵工作的副廳長,到時寫封匿名信到公安廳,然後再去他那里反映周鑫金在湖源商貿城土地開發承包過程中涉嫌詐騙,叫他簽幾個字要求市公安局查處不就搞掂了嗎!」
「那你抓緊時間去找蔣廳長,事情搞掂後,等我當了書記一定提拔你當副書記或者副區長!」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常小剛給梁遠鼓勁。
說干就干,梁遠先是打印好一封匿名舉報信,到省城後偷偷丟進郵箱,然後專門到蔣鐵成家中反映周鑫金利用招標進行詐騙的問題,同時亦把常小剛和自己的意圖和盤托出。第二天梁遠寄出的舉報信飛到了省公安廳,經偵處把舉報信呈到蔣鐵成案頭。蔣鐵成看完舉報信後,大筆一揮,簽了幾個大字︰「信件反映問題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情節特別嚴重,請轉江城市局嚴肅查處,然後把查處結果及時報我。」簽完字後,他拿起電話給自己在公安大學的同窗、江城市公安局長曹英明打了一個電話,特別交代︰「一定要將周鑫金抓獲歸案,同時注意背後的腐敗問題!」
曹英明明白老同學的意思,收到蔣鐵成的批示後立刻叫市經濟偵查大隊組織人馬進行立案偵查。通過找參加湖源商貿城招投標的幾家公司進行調查了解,很快查清了周鑫金利用「圍標」方式,讓新世紀房地產開發總公司中標,然後讓該公司把中標權「轉讓」給周鑫金的香港明星地產公司的欺詐過程。江城市公安局立即將周鑫金以涉嫌詐騙進行刑事拘留。在審訊過程中,任憑辦案人員如何威脅恫嚇,周鑫金都拒不承認自己有詐騙的故意;因為不忘陳建忠的關照,亦拒不交代自己有行賄的問題。但是公安部門還是向江城市檢察院提出報捕的意見,江城市檢察院卻也作出了批準逮捕的決定。
自周鑫金因涉嫌詐騙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後,陳建忠感到坐立不安,他擔心周鑫金供出自己的受賄問題。于是他找到局長曹英明,強調周鑫金是港商,身份特殊,將其投進監獄會影響南湖乃至整個江城市的投資環境。但曹英明口口聲聲地強調是上級領導交辦的,沒有辦法不執行。陳建忠無計可施,不得不去向張為民反映。張為民親自過問此事,要求曹英明盡量考慮放人,以免影響江城市的投資環境,而曹英明卻說要請示省公安廳。殊不知,第二天蔣鐵成親自找上門來,向張為民講明周鑫金的問題特別嚴重,必須依法逮捕法辦。張為民也感到無可奈何,只得听之任之。
周鑫金涉嫌詐騙被捕後,陳建忠與自己的心月復、區委辦公室副主任陳永昌商量對策。陳建忠提出到省城或者去京城請高明律師來為周鑫金進行辯護;陳永昌則認為律師還是請本地的好,雖然「本地姜不辣」,但是本地律師平時與法官泡在一起,經常「燒香拜佛」,吃喝玩樂,「已鋪好了路」,容易搞掂;若是請外地律師,盡管「外來的和尚會念經」,但到這里人生地不熟,不僅「鋪路」錢要花得多,而且法官也不一定信任。陳永昌還強調說︰「陳書記,‘自古警察離不開小偷,法官離不開律師,檢察官離不開貪官,醫生離不開護士’,個中道理你應該是懂的。」陳建忠覺得有道理,于是叫陳永昌去請江城知名律師陳耀忠為周鑫金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