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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檢察官的揭貪反腐之作︰死刑貪官 《死刑貪官》(35)

作者 ︰

陳建忠之所以特別信任陳永昌,是因為陳永昌是他的老部下,他在新旺鎮主政時,既無親戚又無同學老鄉,想找一個信得過的「自己人」都感到困難。後來漸漸發現同姓的陳永昌機敏靈活,夠哥們兒義氣,可以信任,于是將在企業辦的陳永昌任命為鎮團委書記,一年後又將其提拔為辦公室主任。在盛行「同姓一家親」「三個公章不如一個老鄉」的官場里,同姓也變成了資源優勢和政治資本。由于有「五百年前是一家」的共同基礎,兩人相互利用,配合得十分默契。善于察顏觀色的陳永昌很理解陳建忠的意圖,陳建忠把他視為親信,兩人猶如親兄弟一般,因此,遇到棘手的事陳建忠總是叫陳永昌去處理。陳建忠擔任南湖區委書記後,馬上把還在鎮里擔任副書記的陳永昌調到區委辦任辦公室副主任。

周鑫金詐騙一案,江城市公安局偵查終結後移送江城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後江城市檢察院向江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審判長由刑庭庭長李鵬程擔任。在法庭辯論過程中,江城市檢察院公訴處副處長陳銳出庭支持公訴。陳銳知道周鑫金的律師一定會圍繞周鑫金沒有犯罪故意進行辯護,所以一開始就明確指出周鑫金是明知故犯。

果然不出所料,陳耀忠死死抓住周鑫金沒有詐騙故意進行辯護︰「‘圍標’只是一種違規行為,充其量不過是違法,但違法不等于犯罪。」同時陳耀忠指出,「公訴機關指控周鑫金構成詐騙的客體不能成立,因為詐騙罪侵害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是具體的錢或財,而周鑫金叫人‘圍標’的只是一紙合同而已。」

看到周鑫金是一條大魚,精于此道的李鵬程知道這又是一起「發財」案,他要趁機撈周鑫金一把,因而有意沒有當庭宣判。

戴著金邊眼鏡、身材修長、有些學究風度的李鵬程,有個外號叫「你甭贏」,意思是講,你不拿錢來官司你別想贏。「吃了原告吃被告,吃了被告還要‘睡覺’」,所有這些他都「沾光」。人家是吃了原告吃被告,他竟然敢原告被告一起吃。

曾有一起經濟合同糾紛訴諸江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時任民庭副庭長的李鵬程感到有點左右為難,因為原告是老同學的姐夫,被告是自己的小老鄉。庭開至中午,大家已是饑腸轆轆。休庭後,原告和被告均爭著宴請,李鵬程心想,吃哪一邊對方都會有意見,不如來個雙方都不得罪,于是他把手一擺,說道︰「你們都別爭了,今天來個原告被告一起吃,這樣公平了吧?」由于雙方都明白李鵬程敢吃敢收,暗地里爭先相送。最後,李鵬程各打五十大板,來個調解結案,原告和被告送的好處均囊括其中。事後,自己那位小老鄉又覺得虧了,拒不執行調解定下的款項,經過多次催促未果,李鵬程決定對其行政拘留。這位小老鄉的父親急了,找到李鵬程要求放人。李鵬程見他死磨爛纏,礙于鄉里情面,面有難色地說︰

「你看現在快要下班了,明天上午提錢來吧。」

由于這位老頭沒有理解李鵬程話中有話的言辭,第二天早上七點鐘就趕到法院等李鵬程。李鵬程見他一大早就在辦公室門口等候,隨口問了一句︰

「你來這麼早干啥?」

「你不是叫我提前來嗎?」

李鵬程用右拇指和食指捏了捏,說道︰

「我叫你‘提錢’來,而不是叫你‘提前’來,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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